2022年7月
2022年5月,省新增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12.5亿元(一般债券11.5亿元,专项债券101亿元),按规定需纳入预算管理,同时结合截至目前新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调入资金情况等,根据《预算法》第三十五、六十七条规定,对2022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拟调整为364.27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326.22亿元调增38.05亿元,增长11.66%(详见附表1)。
一是调增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03亿元,主要为幼儿园保教费纳入非税收入,由年初财政专户收入调整为非税收入。
二是调增上级补助收入24.76亿元,主要为上级新增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
三是调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25亿元,主要为5月上级新增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根据粤府〔2015〕43号文件规定,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四是调增调入资金2.01亿元,根据汕市财综〔2022〕34号文件规定,市直事业收入和经营服务收入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直各单位事业收入和经营服务收入作为调入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二)支出调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拟调整为364.27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326.22亿元调增38.05亿元,增长11.66%(详见附表1)。
一是调增市本级支出14.70亿元。一是调增一般债券资金支出5.5亿元。主要用于省道233线潮汕路(金湖路—潮州交界)地方配套改造工程0.9亿元、国道324线磊广、河浦路口交通改造工程0.75亿元和国道324线迎宾路口至春源工业村路段路面改造和地方配套工程0.7亿元等(详见附表3)。二是调增上级补助资金支出7.7亿元。主要为汕头市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7亿元、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0.7亿元。三是调增事业收入和经营服务收入支出1.47亿元(详见附表6)。四是调增新纳入非税收入对应安排支出0.03亿元(详见附表6)。
二是调增转贷各区新增债券支出5.75亿元。其中:龙湖区1亿元、濠江区0.75亿元、澄海区1亿元、潮阳区0.7亿元、潮南区2.3亿元。主要用于潮南区“五路”建设项目2亿元、龙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系统建设项目1亿元等(详见附表3)。
三是调增补助下级支出17.06亿元。主要是上级新增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转补助各区县。
四是调增补充稳定调节基金支出0.5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拟调整为324.4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224.93亿元调增99.5亿元,增长44.24 %(详见附表2)。
主要是根据粤府〔2015〕43号文件规定,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次调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9.5亿元(省转贷南澳部分不纳入本级预算调整)。
(二)支出调整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拟调整为324.4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224.93亿元调增99.5亿元,增长44.24 %(详见附表2)。
1.调增市本级支出25.77亿元。主要是用于汕头市中心医院易地重建项目(重大疫情救治基地)6亿元、汕头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新建项目3.4亿元、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2.8亿元、汕头大学医学院肿瘤医院易地重建项目(一期)2.46亿元和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2.3亿元和汕头市侨韵文化旅游商业带项目2亿元等(详见附表4)。同时,调整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中汕头高新区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5G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0.23亿元,转为补助南澳县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和旅游管理服务基地填海工程。
2.调增转贷各区新增债券支出73.5亿元。其中:金平区4.5亿元、龙湖区12亿元、濠江区21亿元、澄海区11亿元、潮阳区10亿元、潮南区15亿元。主要用于澄海区樟林古港海丝潮侨文化旅游景区7亿元、潮阳区汕头市纺织服装产业基地4.4亿元、濠江湾“一江两岸”流域水环境修复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95亿元等(详见附表4)。
3.调增补助下级支出0.23亿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债券跨年清算转补南澳县。
三、市本级债券项目调整
调整市本级债券资金安排项目2.76亿元。
一是调整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2.42亿元。调减2021年新增债安排“第三届亚青会汕头市游泳跳水馆改建项目(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汕头高新区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5G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汕头市中医医院易地扩建项目”、“汕头高新区莲塘工业区基础设施及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和“粤东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5个项目资金合计2.42亿元,调整用于“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1.6亿元、“汕头大学医学院肿瘤医院易地重建项目(一期)”0.54亿元、“南澳县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0.13亿元、“南澳县旅游管理服务基地填海工程”0.1亿元和“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三期)”0.05亿元。
二是调整2022年新增债券资金0.34亿元。调减2022年新增债安排“牛田洋片区海滨长廊及停车场新建工程”0.34亿元,调整用于“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扩建项目”。
四、2022年汕头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我市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情况
省下达我市2022年新增债券额度181.5亿元后,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为809.87亿元(一般173.48亿元,专项636.39亿元),其中:汕头市本级351.54亿元(一般86.95亿元,专项264.59亿元)各区(县)458.33亿元(一般86.52亿元,专项371.81亿元);目前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13.63亿元(一般175.27亿元,专项638.36亿元),其中:汕头市本级351.54亿元(一般86.95亿元,专项264.59亿元),各区(县)462.09亿元(一般88.31亿元,专项373.78亿元)。
(二)2022年我市新增债务情况
2022年省转贷我市新增债券资金共计181.5亿元(一般14.5亿元,专项167亿元)其中:市本级62.5亿元(一般7亿元,专项债55.5亿元),分配区(县)119亿元(一般7.5亿元,专项111.5亿元),重点支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
(三)我市债券资金的偿债来源
根据规定,一般债券项目为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还本付息资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专项债券项目为有收益性的公益性项目,还本付息资金由项目单位将运营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统一偿还。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下一步工作主要有:一是加强专项债券全过程、穿透式监测。成立专项债券管理工作专班,对已发行专项债券实行“一日一报,一周调度,半月督导,每月通报”制度,推动使用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提速,对专项债支出使用进度较慢地区,视债券资金管理情况,将未实际支出额度按一定比例收回,跨区域调剂至管的理使用良好、剩余项目资金有效需求多的区县使用,力求债券资金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新增债券资金对我市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做好新增专项债项目的风控可研,形成借、用、管、还良性机制,加强债券项目全链条管理,促进专项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三是强化新增债券资金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机关及审计等部门监督,进一步凝聚合力,增强刚性约束,多主体参与对新增债券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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