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林雪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头市2021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1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我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和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4 %,同比增长8.2%。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1.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9.0亿元、调入资金56.4亿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4.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3亿元、其他资金调入1.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5亿元、国债转贷上年结余0.03亿元、上年结余10.8亿元,收入总计436.4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6亿元, 完成预算调整的106.5%,增长8.6 %,增加10.5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87.1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29.1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15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4亿元(含补助南澳县2.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32.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8.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0.03亿元、调出资金4.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4.3亿元,支出总计436.4亿元。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具体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4 %,同比增长8.2%,比上年增速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41.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5%,增长8.4%,增加3.2亿元;非税收入22.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4.1%,增长7.7%,增加1.6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5%,增长8.6%。市本级支出明细情况详见下表:
3.预计执行数和决算数对比情况。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相比,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0亿元,主要是在库款报解整理期税收收入有少量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8.0亿元,主要是年终结算期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3亿元,主要是年终部分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形成实际支出;结转下年支出增加14.0亿元,主要是年终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结转下年支出相应增加。
4.市本级预备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情况。
(1)2021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1.2亿元,已动用0.15亿元用于2021年抗旱保供水市级补助资金,剩余1.05亿元已于第三次预算调整收回,年终结余为0亿元。
(2)2021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余额0.9亿元已于第三次预算调整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年中结余为0,加上年底按规定用超收收入和结转资金补充的6.1亿元,2021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6.1亿元。
(3)市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余额为0亿元。
5.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4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3亿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大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以及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01亿元,减少0.0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亿元,减少0.2亿元;公务接待费0.07亿元,减少0.05亿元。
(二)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具体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7.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3%,增长7.9%,增加10.0亿元。主要是2021年国有土地出让招拍挂工作有序进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26.3亿元,增长7.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70.1亿元、调入资金4.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312.6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2.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3%,下降8.5%,减少9.5亿元。主要是去年同期上级下达特别国债,2021年无该项资金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9.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0亿元(为市本级补助南澳县资金转列上解科目)、债务转贷支出110.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7亿元、调出资金54.2亿元、年终结余(含结转下年支出)1.0亿元,支出总计312.6亿元。
3.预计执行数和决算数对比情况。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相比,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3.0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年终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1.0亿元,主要是年终部分项目根据上级补助情况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三)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4亿元、上年结余0.05亿元,收入总计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万元、调出资金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支出总计1.2亿元。
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具体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0%,较2020年决算数增长14.7%,增加0.1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5亿元,增长120.4%,增加0.3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6亿元,下降18.0%,减少0.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4亿元、上年结余0.05亿元,收入总计1.2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64.2%,较2020年决算数下降38.6%,减少0.3亿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4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6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0.0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万元、调出资金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主要是部分资金未能支出,资金回收后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总计1.2亿元。
(四)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具体情况。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8.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1%,同比增长8.4%,增加8.4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103.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5%;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8.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3.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6%。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8.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1%,同比增长18.8%,增加15.6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90.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4%;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7.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6.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2.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8.4%。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9.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31.0亿元。
备注: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2017年7月1日、工伤保险从2019年7月1日纳入省级统筹,因此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相关情况由省统一报省人大审核。
(五)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和中央、省有关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收回未能按进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3.9亿元,收回未能按进度支出政府性基金资金3.9亿元。
2.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收回财政存量资金6.0亿元,其中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5.9亿元,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0.1亿元,已安排5.2亿元用于支持汕头港广澳港区发展的若干措施补助资金、汕头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BOT项目、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填埋场地价款等重点项目支出,剩余0.8亿元结转至下年支出。
3.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1〕5号)的规定,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2021年市本级权责发生制资金为0。
4.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9.4亿元,其中,市本级使用7.5亿元,对区县转移支付使用1.7亿元,补助省直管县转上解支出0.2亿元。
(六)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1.根据上级规定,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2021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32.1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60.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71.3亿元;市本级债务限额289.0亿元,一般债务限额79.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9.1亿元。
2.截至2021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2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9.0亿元,专项债务469.4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289.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9.9亿元,专项债务209.1亿元。
(七)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情况
1.2021年我市新增债务242.7亿元,包括新增债券173亿元,再融资债券69.2亿元,外国贷款0.5亿元,减少3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新增70.5亿元,减少11.7亿元;专项债务新增172.2亿元,减少19.2亿元。
2.2021年全市新增债券资金173亿元均已拨付至项目单位,再融资债券中,28.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40.7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铁路9亿元、公路3.7亿元、市政建设85.4亿元、保障性住房2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4.5亿元、教育2.3亿元、文化17.7亿元、医疗卫生26.3亿元、社会保障0.7亿元、农林水利建设16.3亿元、物流设施4.7亿元、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0.4亿元。新增债资金的投入使用,有力地支持我市文体设施建设、公共卫生补短板、打造教育高地、改善生态环境、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主要领域,带动有效投资,对冲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和经济发展,产生较大社会效益。
二、2021年预算执行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上下一心,努力克服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确保全市财政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开源节流、提质增效,保障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上下协同保障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多渠道开源挖潜收入来源,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亿元,增长2.0%,税收占比70.7%,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同时,全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06.6亿元,增长10.1%。二是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1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6.4亿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支出,全市共争取新增债券173亿元,重点投向产业园区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全市共获得中央、省级直达资金79.91亿元,市县配套安排5.42亿元,有力支撑疫情防控、纾解企业困难、保障基本民生等工作。三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重要方针,把严把紧预算安排和支出关口,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市本级全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6.0亿元,节省的资金均用于增强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的财力保障。四是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坚持花钱必问效,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2021年选取涵盖现代农业、交通运输、环卫、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及基层组织建设等各个类型的86个项目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金额共计约9.25亿元。同时选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单位,衡量部门单位履职用财管财的效率效果,增强部门单位绩效管理责任主体的意识。五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开前门、堵后门,坚持加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两手抓”,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已初步完成全市隐性债务化解“清零”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聚焦民生、精准投入,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
一是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十类民生支出完成31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9%。累计拨付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6.3亿元,重点解决普惠性学前教育、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压力问题、农村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民生事业的发展。坚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2021年市财政补助各区县转移支付资金共计62.8亿元,支持各区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足额保障“三保”。
二是落细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稳就业突出稳住“基本盘”。2021年,全市拨付人才专项资金2.48亿元,全年新引进博士369名、硕士2168名,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就业工程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组织开展适岗培训超3.9万人,城镇新增就业4.1万人。保民生突出兜牢“民生底线”。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808元/人月和795元/人月;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提高至636元/人月和365元/人月;全市城乡特困供养水平提高至1293元/人月和1272元/人月。同时市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186万元,残疾人康复救助2100万元等,社会保障更加有力。保粮食能源突出“稳定供给”。安排广澳粮库建设项目16000万元、粤东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1320万元。保供应链稳定突出“打造新动能”。支持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2021年投入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建设运营经费0.8亿元,投入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资金0.3亿元,多方位支持我市科技事业发展。
三是多方统筹增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多渠道筹集107.01亿元,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为乡村振兴打开新局面。支持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山区、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包括金山中学海湾学校、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汕头大学东校区等,为我市区域教育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着力打造区域医疗高地。近年来,市级共落实打造区域医疗高地资金32亿元,市中心医院易地重建、市中医医院易地扩建、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扩建等项目正紧锣密鼓地推进,依托高水平医院建设心血管等5个区域医疗中心。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经费保障,为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打下坚实基础。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2018年中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以来,在上级的支持下,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41亿元推动练江从污染典型转变为治污典范,潮汕“母亲河”重现“水清岸绿”;2019年至2021年,我市投入60亿元开展农村“源头截污、雨污分流”专项行动,从根源上解决我市包括练江流域范围内的源头截污问题。
(三)深化改革,多点突破,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贯彻中央省新一轮预算改革。将“谋事”与“排钱”相统一,精准谋划年度预算安排,各部门在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编制前提请分管市领导专题研究,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宏观指导,从更高层次统筹各领域重点支出,把准资金投入方向,推动做实办事方案,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精准性。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市财政围绕政府采购的质量和绩效、透明度和效率、营商环境、政策功能、监管体制5方面,提出38条改革措施。聚焦采购质量和绩效,简政放权,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实现采购结果“优质优价”。三是以“数字财政”建设为契机创新预算管理。运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实现在“同一标准、同一平台、同一系统”下开展全链条财政预算业务管理,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核算等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从下达源头到使用末端“有源可溯、有迹可查”,利用制度加科技为财政管理赋能。
三、下一步加强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1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盘活资源资产方面进度较慢、预算编制精准度不高、预算执行效率较低、部分项目绩效较差等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市财政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整改,不断提高管财理财水平。2022年以来,受经济下行、新增大规模减税缓税退税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三重影响,财政收入面临较大挑战和不确定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比以往年度更加严峻。市财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用好用足上级支持政策,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下一步,市财政将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示精神,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汕头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落实留抵退税政策,科学合理组织收入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的决策部署,以“真金白银”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给企业带去“及时雨”、吃下“定心丸”,上半年全市各级合计办理退税35.94亿元(其中,市县级退税6.92亿元),及时释放助企纾困的政策红利,全力保住市场主体,确保中央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及时落地生效。二是推动组织收入机制持续生效。健全税收收入分析监测联通机制,进一步实现主体税种、行业税种、非税收入的数据共享,对收入变化较大的税种加强分析监测,联合税务部门对区县开展重点税源调查,强化收入监控分析,优化基层税收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提升基层财政保障水平。三是深入挖掘收入潜力。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依法依规增加非税收入来源,支撑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缩小缺口。力争在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上有所突破;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按照“统收统处、分类处置”原则,最大限度盘活利用政府存量资产资源;做好水田指标出让工作,拓展资源性资产的出让收入。
(二)坚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稳住经济大盘
一是强化前瞻意识,按照轻重缓急安排支出。严格年度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每月根据库款保障情况,动态监控大额支出计划,按照轻重缓急、有保有压安排支出,确保财政资金投向重大政策项目等重点支出。二是坚决过“紧日子”,全力稳住经济大盘。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管理和控制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及时将压减腾出的资金用于保障基层“三保”、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领域建设等,全力服务稳住经济大盘。三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探索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方式,依托债务全口径监测平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对地方政府债务实现“借、用、管、还”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机制,加大债务指标动态监控管理,实时监测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状况,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三)坚持完善项目储备,用好用足上级资金和债券资金
一是积极争取地方债券资金支持。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引导项目单位聚焦全市建设重点方向和重大项目,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截至目前,我市共争取到新增债券181.5亿元(一般债券14.5亿元,专项债券167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8.5亿元的规模。二是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7.1亿元,占去年转移支付资金的91.5%,增长17.9%。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为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就业、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畅通财政直达资金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市直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
(四)坚持优先保障民生,加大民生支出投入
一是切实兜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上半年,全市基层“三保”支出完成126.4亿元,支出进度超序时进度。二是优先保障民生投入。坚持把钱用在刀刃上,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十类民生支出十类民生支出科目完成150.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8%。三是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产生的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的已累计落实资金3.03亿元,重点投向打通一批长期影响群众出行的“断头路”、实施提升公交服务工程等各项群众关注的民生事业发展。
(五)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增强大事要事财力保障
一是支持“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重点支持建设8大产业片区和省实验室项目等。二是支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助力粤东城际铁路资金、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项目、疏港铁路和南澳联络线一期项目等建设,全力支持我市构建现代交通体系。三是支持助企纾困落实《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通过专项补助资金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支持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大型商贸企业发展和首届国际纺织服装博览会经费举办等支持企业降本增效。四是支持加快构建区域医疗高地。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市中心医院易地重建项目、改扩建住院综合大楼(应急大楼)建设项目、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新建项目、肿瘤医院异地重建和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扩建项目等,助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区域医疗高地。同时坚持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
(六)坚持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预算改革助力大事要事保障。按照“规划引领、政策聚焦、强化统筹、提升效益”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和预算分级审核机制,提升财力统筹能力,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提升协同管理能力,形成全市预算管理“一盘棋”格局。二是体制改革助力重点平台高质量发展。研究制订华侨试验区独立财政管理体制,赋予华侨试验区更大自主权,调动华侨试验区管委会自主理财、自主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支持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三是“数字财政”助力财政管理现代化。适应财政改革发展新需要,持续完善“数字财政”系统应用,进一步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债券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管理赋能。
2022年,市财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担当作为,为保持平稳经济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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