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曾 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7月25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汕头市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2021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相关情况的汇报。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4%,同比增长8.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436.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5%,增长8.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支出总计436.4亿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7.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3%,增长7.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312.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2.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3%,下降8.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支出总计312.6亿元。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0%,增长14.7%。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1.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64.2%,下降38.6%。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上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1.2亿元。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8.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1%,同比增长8.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8.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96.1%,同比增长18.8%。当年收支结余9.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31.0亿元。
截止2021年底,汕头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89.0亿元, 其中一般债务79.9亿元,专项债务209.1亿元,余额控制在我市本级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289.0亿元(一般债务79.9亿元、专项债务209.1亿元)以内。
2021年,市政府共对市本级预算作出三次预算调整,涉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支的调整变动,有关预算调整方案先后提请并报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五十六次、五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
总的来看,2021年市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预算决议要求,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努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抓好增收节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增强可支配财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六稳”“六保”任务落实落细,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初步完成全市隐性债务化解“清零”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市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财政暂存暂付挂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等方面开展审计,对查出的问题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市政府于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财政暂付款规模较大;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使用效益不高;部分重点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部分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效率较低、投资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对区(县)财政收支管理指导监督待加强等。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汕头市2021年本级决算草案,有关部门和区(县)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要求,密切跟踪研判经济形势变化,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千方百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区(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等的挂钩机制。规范预决算编报工作,决算报告要更好反映预算安排和支出政策实施的效果情况,决算草案要对决算与预算相差较大的情况作明确说明。加强对区(县)财政管理工作的督导,提高区(县)管财理财能力。
市审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加强对财政政策绩效、地方政府债务使用管理情况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形成审计情况专项报告。重点督促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分配使用、国资国企管理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开展整改专项审计,更好提高整改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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