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在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林雪萍
各位代表:
受汕头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本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回顾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影响,财政运行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挑战,财政收支形势严峻。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助企纾困帮扶力度,发挥新增债券资金的突出作用,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在此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正常,基本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由于2022年决算尚在进行,以下数据在决算审核后会有所调整)。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4%,下降12.6%,可比口径下降6.6%。其中:税收收入75.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8%,下降27.0%,减少27.9亿元;非税收入52.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4%,增长22.2%,增加9.5亿元。税收占比59.1%。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6.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亿元、调入资金20.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9亿元、其他调入资金4.9亿元)、上年结余57.6亿元、接收其他地区援助收入1.8亿元,收入总计482.6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1%,下降6.7%,减少27.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0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亿元、调出资金8.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0.4亿元,支出总计482.6亿元。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5%,下降7.5%,可比口径下降6.4%,减少4.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2.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7%,下降22.5%,减少9.4亿元;非税收入27.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4.7%,增长19.7%,增加4.5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6.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亿元、调入资金5.0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1亿元、其他调入资金1.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0.6亿元、上年结余24.3亿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0.3亿元、接收其他地区援助收入1.8亿元,收入总计377.2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0亿元, 完成预算调整的90.6%,下降23.8%,减少31.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04.7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25.6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177.3亿元,其他地区帮扶资金经市本级转拨区县补助资金1.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1.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亿元、调出资金4.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4.3亿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0.3亿元,支出总计377.2亿元。
(三)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2.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69.3%,下降76.8% ,减少174.0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比上年大幅度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5.2亿元、调入资金8.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9亿元,收入总计280.8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32.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5.5%,下降17.4%,减少49.0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6.2亿元、调出资金15.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5.8亿元,支出总计280.8亿元。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49.4%,下降83.6%,减少114.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3.2亿元、调入资金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亿元,收入总计221.9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1.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9.0%,下降30.6%,减少31.3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2.0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11.5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0.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22.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8亿元、调出资金3.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221.9亿元。
(五)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下降16.9%,减少0.3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5亿元和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收入总计2.0亿元,下降0.6%,减少0.01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下降30.4%,减少0.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5亿元,支出总计2.0亿元,下降0.6%,减少0.01亿元。
1.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调整预算的99.7%,下降34.7%,减少0.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3亿元,收入总计1.0亿元,下降14.9%,减少0.2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调整预算的95.4%,下降41%,减少0.2亿元。加上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1.0亿元,下降14.9%,减少0.2亿元。
(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3.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7.8%,增长12.9%,增加35.7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9.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4%,增长11.4%,增加30.7亿元。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4.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70.7亿元。
(八)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0.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0%,增长14.2%,增加15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2.9%,增长1.7%,增加1.6亿元。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2.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38.5亿元。
(九)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根据上级规定,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根据地方政府债务相关统计,2022年汕头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15.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5.1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40.36亿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11.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3.05亿元,专项债务638.39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353.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6.95亿元,专项债务266.59亿元,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2.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新增债务220.13亿元,减少37.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新增24.94亿元,减少10.88亿元;专项债务新增195.19亿元,减少26.19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83.5亿元已经全部拨付项目单位,再融资债券36.63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十)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我市财政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加上全市土地市场低迷、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因素,财政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跌。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努力缩小收支缺口,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4.8亿元,比上年增长4.0%,有效弥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缺口。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83.5亿元,比上年增长6%,有力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5.1亿元,保持了适度的支出强度。另一方面,坚持厉行节约,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预算资金“省着花”、“紧着花”,没有预算“不能花”,及时腾出资金用于保障基层“三保”和重点工作落实等,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1.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打好稳经济大盘“组合拳”
——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助推市场主体加快发展。2022全市办理留抵退税44.99亿元(其中,市县级退税11.2亿元),超过10万户企业享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合计退减降缓税费78.3亿元。畅通跨部门协同合作,加快退税进度,完善减税降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汕头市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落实退付计划和库款调度管理等问题,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充分释放助企纾困政策红利。
——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在前期建立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完善机制、严格监管、强化支撑,实行市级直达资金“清单制”管理,中央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补助资金23.8亿元通过“直达通道”第一时间到达基层,全市资金调拨零跑动,退税金额快速、精准、足额退付至纳税企业户头,确保退税政策“零延误”。
——促进产业发展提速增效。将“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作为财政政策的发力点。2022年累计拨付六合产业园区项目10亿元、各区县“工改工”启动资金0.3亿元等用于扶持产业发展。出台鼓励企业上规上限,科技创新,稳外贸、促消费,招商引资等政策,发放政策红包,降低企业成本,2022年累计拨付奖补资金6.19亿元。加大“政银保”“政银担”推广力度,优化融资担保降费财政奖补政策,全年为相关企业提供融资贷款245笔合计3.92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切实发挥债券资金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拉动有效投资的突出作用。2022年我市共争取到新增债券资金183.5亿元,比去年173亿元增长6.1%,已全部完成发行,新增债券资金倾斜用于省、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拨付粤东城际铁路建设资金10亿元、汕头南站建设资金7.15亿元、疏港铁路资金4.14亿元等,有力保障我市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农林水利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聚焦“扩大政策受惠面”。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提振消费活力,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切实稳定当前消费、释放消费潜力。在落实国家、省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的基础上,对限上纳统汽车零售企业销售在汕登记注册的新能源和“国六”标准轻型汽车(10万元以上车型)予以每辆补贴5000元,2022年共落实专项补贴资金500万元。围绕餐饮、百货、家电、酒店、药店和加油站等,我市分两期开展“2022汕头欢乐购”系列消费券发放活动,共计投入2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向市民群众发放政府消费券,为在汕本地消费居民和来汕游客让利,两次消费券核销率达94%以上,直接撬动5.62倍交易比,成功带动本地消费需求、提振商家信心、助力市场复苏。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1.84亿元,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金额22.06亿元,占全市采购规模的52.72%。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2022年共拨付失业保险基金2.0亿元、就业资金0.8亿元,用于保障“降缓扩返补促”六项具体措施政策落实到位。
2.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厚植为民服务“赤子情”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打细算、节用为民,持续增加民生福祉的投入,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民生类支出完成28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做好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投入相关项目资金8.2亿元,重点投向打通一批长期影响群众出行的“断头路”、实施提升公交服务工程、建成85公里“万里碧道”等各项群众关注的民生事业。
——疫情防控有效保障。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近6亿元,重点支持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设备和防控物资、应急物资保障、核酸检测等工作。全力支持潮南、潮阳、澄海、金平等地打赢疫情歼灭战,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涉疫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为涉疫地区困难群众增发临时生活补贴。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4.67亿元,从2022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下达25.14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提高到不低于610元。下达困难群众市级救助补助资金0.55亿元,推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下达0.77亿元,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下达3.01亿元,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保障待遇,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2022年下达教育领域项目资金31.5亿元,支持学校建设,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市属专门学校(砺新学校)今年顺利开学,全市新增10万个公办学位,支持开展“双减”工作,2022投入1000万元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对财力相对薄弱的金平区、潮阳区和潮南区,共补助三个区教师工资支出4183万元,逐步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大力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投入专项债20.36亿元加快推进市直医疗建设项目,市中医医院、市皮肤性病防治医院建成交付使用,市中心医院异地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和汕大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等项目加快推进,以上项目建成后将新增优质床位5000张以上,更好地满足粤东群众享受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支持就业创业,下达各类就业资金7624万元,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创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拨付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资金2688万元,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助推全市城乡发展“一盘棋”
——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全面落实“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要求,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按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全市共投入103.59亿元,为实现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猪肉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城乡建设品质不断提升。投入2.56亿元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82个,建筑面积超过360万平方米。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项目库项目183个,总投资超过900亿元,2022年已完工项目45个,在建项目91个,正在推进前期的项目47个,开工率75.9%。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坚持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相匹配,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统筹财力安排,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41亿元,潮汕“母亲河”逐步重现往昔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白鹭成群的生态面貌。2022年投入17.61亿元持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村庄清洁、农村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农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等,将美丽乡村建设逐步由点上示范推向连线连片建设。
——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加大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在本级收支矛盾突出情况下,补助各区县转移支付资金达37.1亿元。完善基层“三保”预算事前审查机制,实施“三保”专户“一把手”责任制,强化“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做好“三保”预算执行、库款余额、还本付息情况的监测工作,加强库款保障、债务风险、财政挂账的监测,确保兜住“三保”底线。
4.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善抓重点领域改革“牛鼻子”
——纵深推进新一轮预算改革。新一轮市级预算改革把提升预算能力作为改革突破口,以“资金蓄水池”为保障,以构建“四种格局”为改革目标,着重提升财力统筹、资源配置、协同管理、风险防控“四项能力”,着眼“收、支、管、防”,以提升资源配置能力为核心,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打造贯通重大战略任务到具体政策项目的保障链条,推动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格局;以提升财力统筹能力为重点,提高政府性资源资产利用效率,推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以提升协同管理能力为支撑,强化“数字财政”建设,推动形成全市预算管理“一盘棋”格局;以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为基石,筑牢财政安全底线,推动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格局。
——深化功能区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赋予华侨试验区更大自主权的工作要求,研究出台《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华侨试验区(直管区)的财政收入范围和建立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由华侨试验区管委会自主安排履行职责必需的开支,自主管理按体制取得的收入,自行拟订实施招商引资、扶持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调动华侨试验区管委会自主理财、自主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财政体制对重点平台升级杠杆作用。
——建设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打造“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三把利剑”,实现对重大、新增的支出政策和项目的事前充分评估论证全覆盖,引导部门加强对预算项目的统筹谋划,规范预算编报行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动预算安排审核及决策更科学精准。
——着力推进数字财政系统建设。适应财政改革发展新需要,进一步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上线以来,“数字财政”系统在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债券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管理等方面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已经成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开展财政业务工作的“主力军”,服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近3000家,“数字财政”系统从“能用”向“好用”“管用”迈进。
——依法接受监督有效落实。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精心组织预算执行,主动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及时批复部门预算、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压实审计整改责任,限时按项逐条落实整改要求。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市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以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上下同心、艰苦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和我市经济结构现状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度过高影响财政收支的良性循环,预算平衡难度加大;各区县财政运行日趋呈紧平衡状态,部分基层“三保”支出压力加大;少数地区因收入减少造成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日益增大;部分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启航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一)全市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但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2023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预计2023年财政收支对比2022年将有所改善,但整体形势依然严峻。从财政收入看。随着全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走深走实,“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格局不断拉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海上风电、粤东城际铁路和疏港铁路等重点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省支持我市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疫情影响逐步消退等有利因素增多。随着部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逐步退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落地,税收收入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将呈现企稳回升的势头;非税方面,谋划的海砂出让、盘活国有企业资源资产等预计年内可形成大宗非税收入,财政收入总体上将呈现一定的恢复性增长。从财政支出看。各领域支出需求依然增加,首先基本支出、民生补助类、城市运转类和还本付息资金仍维持较高水平,占比预计可使用财力约七成,随着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保障事项不断提标扩面,其比重还在进一步加大。其次,全市“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快释放,新出台或已实施的支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政策和粤东城际铁路、疏港铁路、六合产业园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在建工程对资金需求极大。同时,稳经济大盘等系列政策,执行过程仍需要大量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着力让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系统观念与底线思维,加强“三保”和政府债务管理,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着力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根据上述总体要求,要着重把握以下思想原则:
一是要“稳”,加强财力统筹保障大事要事,全力保民生促发展稳增长。优先把本级“两本”预算财力用在“三保”支出上,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围绕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通过统筹财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集中力量保障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要“全”,全面统筹“四本预算”资金,聚焦收入挖潜确保“颗粒归仓”。充分发挥税收监管协同工作作用,确保税收收入依法征收、科学征收、应收尽收。加大对海砂、大额罚没、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重点收入来源的对接沟通,做到应预尽预。积极与市自然资源部门沟通,科学稳妥编制土地出让计划,坚持抓大不放小,推动资源储备兑现为财政收入。
三是要“准”,强化零基思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贯彻“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慎做锦上添花的事,不做劳民伤财的事”理念,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及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并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突出稳基本、保重点,优先保障“三保”、体制性、偿债等刚性支出以及落实上级、市级决策部署等各项重点支出,科学谋划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四是要“活”,统筹用好新增债券资金,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把握好中央提出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和整合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做好项目谋划,加强新增债券资金的争取力度。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6亿元,增长6.0%,增加7.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4.9亿元,增长25.5%;非税收入40.7亿元,下降22.3%。加上税收返还18.1亿元(其中市本级10.0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8亿元,省直拨南澳县0.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1.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亿元、调入资金57.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0.3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466.8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1亿元,增长0.8%,增加3.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4.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7亿元、调出资金17.8亿元,支出总计466.8亿元。
(四)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2亿元,增长6.0%,增加3.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7.9亿元,增长17.6%;非税收入25.3亿元,下降7.7%。加上税收返还17.8亿元(其中市本级9.8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8.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4.2亿元、调入资金56.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9.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3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375.2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1亿元,下降15.0%,减少1.03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0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4.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5亿元、调出资金8.3亿元,支出总计375.2亿元。
(五)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1亿元,增长193.3%,增加107.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9亿元、调入资金1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5.8亿元,收入总计187.6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2亿元,下降19.8%,减少28.5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8.1亿元、调出资金54.3亿元,支出总计187.6亿元。
(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9亿元,增长360.0%,增加71.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8亿元、调入资金6.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0.1亿元,收入总计99.7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2亿元,下降46.3%,减少29.4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4亿元、调出资金44.7亿元,支出总计99.7亿元。
(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亿元,下降16.6%,减少0.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54亿元,收入总计1.8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亿元,增长72.4%,增加0.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6亿元,支出总计1.8亿元。
(八)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亿元,下降19.4%,减少0.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4亿元,收入总计1.0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增长120.0%,增加0.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3亿元,支出总计1.0亿元 。
(九)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3.8亿元,增长0.2%。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7亿元,下降0.7%。预计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6.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87.5亿元。
(十)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0亿元,下降8.8%。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3.5亿元,下降4.5%。预计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6.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55亿元。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2亿元,收入总计5.7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3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对应支出5.7亿元,主要为教育收费等财政专户资金。
(十二)市本级政府债务偿还安排
2023年市本级按期落实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27.4亿元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包括到期债务本金1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本金5.5亿元,专项债务本金9.4亿元);到期债务利息及发行费1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及发行费2.9亿元,专项债务利息及发行费9.6亿元)。
三、2023年财政工作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作出了宏大部署,特别是报告对财税方面提出要“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重要论述,为未来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深入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培育税源财源,统筹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系统支持民生事业发展补短板、打基础、利长远,推动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强化增收节支,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密切跟踪研判经济形势变化,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提升财政收支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克服经济下行、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更加重视抓好收支管理工作,更加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更加合理制定年度收支总规模,初步预计明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为135.6亿,同比增长6%。一是密切跟踪上级政策支持方向。加强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对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缓解全市财政运行压力。二是充分发挥收入组织协同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非税征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坚持抓大不放小,在重点管理事项上挖税源增收入,确保颗粒归仓,稳步提高收入质量。三是切实做好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支撑财政收支平衡。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土地出让前期工作资金保障,做好预期引导,推动土地出让收入平稳入库。四是开展国有存量资产的清理盘活处置。持续推动盘活政府资源资产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做大做强市属国企平台,发挥国有资本在经济财政领域发展的重要作用。五是坚决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严控第三方购买服务,严控编外人员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强化系统谋划,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我们将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各项部署。一方面,聚焦全力支持制造业当家。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实施“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培育计划,安排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促进资金、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支持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另一方面,聚焦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能级。积极争取新增债券、上级转移支付和统筹本级资金支持打造全国综合交通枢纽,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汕头建设和提升文体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
(三)强化精准施策,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全市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一方面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坚持把钱用在刀刃上。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保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在七成以上,补齐民生短板、办好民生大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另一方面更加注重以“小切口”推动更多民生问题的解决。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做好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推荐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好民生实事项目,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一老一小”、社会保障等领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四)强化协调发展,提升全市城乡发展均衡性
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和激励考核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实“巩固”“衔接”工作。聚焦富民产业助推乡村发展,带动实现农民富裕富足,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围绕产业倍增计划,加快推进省、市两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努力打造粮蔬、水产、畜禽3个百亿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强化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预制菜产业发展;以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为抓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接续掀起“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和“厕所革命”,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村内道路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五)强化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加强市对区县财政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帮扶,提升全市财政管理质量和水平。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更好支持基层落实助企纾困和“三保”支出。建立健全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梳理现有民生支出政策,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绩效评价,及时调整预算和完善政策,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统筹做好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确保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通报,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六)强化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持续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积极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全力稳定财政收入;以“数字财政”建设为支撑创新管理,依托制度和技术为预算管理全流程赋能。积极发挥绩效评估作为项目资金安排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事前预算编制有目标、事中预算执行有监控、事后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模式。通过优化评审环节与流程,减少财政评审时间,探索前移财政评审关口,更有效地节约政府资金,进一步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道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改革促发展、精准施策提效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坚决扛起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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