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
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吴楚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头市2023年度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市委《关于印发〈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汕市知〔2019〕1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的通知》(汕市常〔2023〕2号)和《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汕市常〔2024〕1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下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各级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加快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完善国资国企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积极承担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作出国资国企贡献。
(一)企业总体资产负债情况
据202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截至2023年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26.6亿元,比年初的886.1亿元增加140.5亿元,增长15.9%,企业资产总额呈现增长态势;负债总额651.3亿元,资产负债率63.4%;所有者权益总额375.3亿元,比年初的323.2亿元增加52.1亿元,增长16.1%,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呈现增长态势;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1.2亿元,比年初的283.5亿元增加47.7亿元,增长16.8%。
截至2023年底,汕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下同)资产总额879.5亿元,比年初的754.0亿元增加125.5亿元,增长16.6%,主要系投控集团同比增加明显、增加126.3亿元,影响较大的变动事项主要是:一是集团本部2023年收到地方专项债券资金56.9亿元,相应项目投建大幅增加,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同步增长;二是下属城市建设开发公司本部将塘边湾土地办理入账,存货相应增加40.0亿元;三是下属投控光电公司、水投公司、能投公司等企业2023年新增大额项目投融资(屋顶光伏项目、新溪污水处理厂项目、并购善能达公司项目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预付款项等同步增长。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债总额578.6亿元,资产负债率65.8%。
截至2023年底,汕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所有者权益300.9亿元,比年初的255.1亿元增加45.8亿元,增长18.0%,主要是投控集团增加43.3亿元、资产集团增加1.2亿元、超声集团增加1.0亿元、商贸集团增加0.8亿元等。剔除非国有全资企业的少数股东权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6.8亿元,较上年增加41.5亿元,同比增长19.3%。导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具体事项主要包括:一是资产评估增值或资产以评估值补入账致权益增加约40.6亿元,其中投控集团下属城开公司、商贸集团下属潮域饮食服务公司、资产集团下属汕头土产进出口公司等资产评估增值致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明显,资产与权益同步分别增加约40.0亿元、0.5亿元、0.1亿元;二是超声集团本年经营实现归母净利润0.5亿元相应结转未分配利润,归母权益相应增加;三是资产集团接收市国资委划拨注入资产0.6亿元,资本公积相应增加。
汕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中,归属于第一产业的资产共26.8亿元,占总额的3.1%;归属于第二产业的资产共188.6亿元,占总额的21.4%;归属于第三产业的资产共664.1亿元,占总额的75.5%。
(注:202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期初数与2022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期末数有差异,原因如下:一是由于审计调整。企业上报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时间为每年2月底,此时大多数企业尚未完成年度审计,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均为审计前数据;在完成年度审计后,企业会根据审计建议进行账务调整。因此,2022年末企业资产总额(审计前)与2023年年初(审计调整后)存在差异。二是由于口径差异。部分区县、企业2023年度新增报送企业,因此资产总额同比增加。)
(二)企业总体效益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94.8亿元,较上年的191.9亿元增加2.9亿元,增长1.5%;利润总额1.3亿元,较上年的4.4亿元减少3.1亿元,下降70.5%;净利润-1.7亿元,较上年的0.8亿元减少2.5亿元,下降312.5%。其中:
2023年,汕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87.6亿元,较上年的184.2亿元增加3.4亿元,增长1.8%,营业收入同比显著增长的汕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有:一是投控集团同比增加13.2亿元,主要系下属投控供应链公司2023年起开展供应链业务,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致营业收入较上期大幅增长9.1亿元,以及下属能投公司新增并购汕头善能达公司并纳入合并范围统计,相应增加营业收入3.0亿元;二是建工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加5.9亿元,主要系因下属建安集团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等均取得业绩增长,尤其是建安集团公司营收同比增加5.7亿元。
2023年,汕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9亿元,较上年的4.8亿元减少2.9亿元,下降60.4%,主要原因系:一是企业整体呈现收入与成本倒挂,营业总收入的净增加额(增加3.4亿元,增长1.8%)小于营业总成本净增加额(增加5.6亿元,增长3.0%);二是超声集团下属超声电子股份公司受外部需求疲软、订单量不足致整体营收下滑明显且成本费用降幅远小于营收降幅,集团合并营业利润率由上年的8.0%下降至本年4.8%,合并实现净利润2.2亿元,同比上年减少2.5亿元;三是投控集团虽本期下属投控供应链公司、能投公司等企业业务稳步拓展、相应版块收入增长明显,但受集团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等新增大额融资致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0.7亿元、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期减少0.6亿元等因素影响,集团合并净利润同比增亏0.6亿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并净利润-1.0亿元,较上年的1.3亿元减少2.3亿元,下降176.9%,与利润总额下降原因相同。
(三)企业税费上缴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国有企业上缴税费8.1亿元,较上年的8.3亿元下降0.2亿元,降幅2.4%。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上缴税费7.8亿元,较上年的7.9亿元下降0.1亿元,降幅1.3%。
二、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汕头市国资委根据《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及《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薪酬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的总体原则核定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2023年汕头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集团公司正职负责人薪酬如下(以下年薪口径不包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单位缴存部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一)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正职负责人总年薪核定数为40.6万元,其中:基本年薪为17.2万元,绩效年薪为23.4万元。但据超声上市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超声电子集团正职负责人仍在下属上市公司兼职领薪,其当年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85.9万元,未执行所核定考核结果,也未将总年薪与考核结果挂钩。
(二)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职负责人总年薪核定数为41.3万元,其中:基本年薪为17.2万元,绩效年薪为24.1万元。
(三)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正职负责人总年薪核定数为43.9万元,其中:基本年薪为17.2万元,绩效年薪为26.7万元。
(四)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正职负责人总年薪核定数为36.7万元,其中:基本年薪为17.2万元,绩效年薪为19.5万元。
(五)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正职负责人总年薪核定数为37.0万元,其中:基本年薪为17.2万元,绩效年薪为19.8万元。
(六)汕头市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正职负责人总年薪核定数为38.6万元,其中:基本年薪为17.2万元,绩效年薪为21.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落实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度,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充分考虑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发展前景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国有资本收益,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了预算收支规模和结构。
2023年度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12,48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7,32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59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6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89万元,收入总计18,146万元。2023年度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49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41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0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27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67万元,加上调出资金6,297万元,支出总计18,146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4,294万元,完成预算的114.54%。其中,利润收入7,466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641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8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402万元,收入总计19,973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20,177万元减少204万元,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和产权转让收入减少。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际完成8,444万元,完成预算的71.26%。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6,261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70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21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3万元,加上调出资金7,17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353万元,支出总计19,973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20,177万元减少204万元,下降1.01%,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减少。
四、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投向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举办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大会,并落实汕头市国资委等市各级有关部门落实大会有关部署,多措并举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调整设立汕头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各项任务的统筹协调,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审议国企改革有关事项;研究推进汕头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等有关措施,汕头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和市委宣传部联合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骨干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上,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督促落实汕头市属各集团公司按照《汕头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谋划投资项目,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汕头市国资系统承担市重点项目7个,共完成年度投资21.63亿元,有效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推进超声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IPO工作,2023年3月已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成功过会。拓展企业协同发展,协调汕头市投控集团合并海湾农商行财务报表并予以付清贵州抵债资产尾款3.56亿元,促使海湾农商行顺利通过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提高市投控集团整体竞争力;推动市投控集团成立市投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汕头等多家知名企业展开深入合作,2023年共完成供应链业务90单,创造营收8.6亿元。推进企业融资工作,指导市投控集团稳步提高融资授信额度及提款金额,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取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2023年共融资129.34亿元;开拓创新供应链融资贸易,2023年9月成功落地首笔供应链贸易贷款1亿元,推动供应链业务发展及营收增长,成功开拓融资渠道。
(二)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落实汕头市国资委监管的集团公司和直管企业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情况与企业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行动落实阶段重点任务清单;汕头市国资委结合行动实施方案与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台账,推动监管的各国有集团公司和直管企业抓好具体工作落地,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实汕头市国资委认真对照上级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行动提出的8项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并报送省国资委审核;组织成立行动工作专班,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切实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加快汕头市属国有新增“僵尸企业”的处置出清,我市共有440户市属国有新增“僵尸企业”,2023年全年共完成出清处置34户,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出清处置408户,逐步减少法人户数,缩短管理链条。深化企业改革改制。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安排,加大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和改革成本支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研究汕头海洋(集团)公司、市妈屿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市妈屿旅游区管理处)企业改革及职工安置有关事项,落实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规定推进有关工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研究审议市旅游总公司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事项、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汕头大洋(集团)公司等3家企业公司制改制有关事项,及时作出批复,落实相关监管企业逐步完善企业现代化公司治理结构,激发活力动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国有资本风险控制情况
加强国有资产统计相关工作,落实汕头市国资委按时按质做好2022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和2023年财务快报统计工作,上报及时率100%,并对统计分析中发现的财务异动或其他重点问题及时对企业进行提醒并跟进;汕头市国资委获“广东省2022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加强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对汕头市属各集团公司的章程修正和变更依法进行合规性审查,研究制定汕头市属国有企业章程指引,并落实各汕头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直管企业参照章程指引,做好企业章程修订工作,加强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由汕头市国资委对已设立董事会的市属国企董事会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导内容包括董事会构成、董事会制度建设、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履职(包括外部董事履职)情况。加强企业重大投资与境外投资风险防控。督促落实汕头市属各集团公司做好年度投资计划备案工作,2023年度共备案5个项目的投资计划,共约投入资金1.93亿元,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在境外投资方面,截至2023年底,我市共有境外国有企业3户,分别为龙兴实业有限公司、粤东发展有限公司和彼路塔有限公司,现均处于停业状态;3家境外企业资产总额合计2.4亿元、负债总额合计3.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0.8亿元。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在编制2023年度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预测国有资本收益,确定预算收支规模和结构,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促进国有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推动国有企业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开展汕头市国资系统存量土地摸查工作,并根据摸查数据,落实汕头市属国有企业主动拓宽思路,按照“一宗一策,分类处置”的方式,积极推进企业存量土地盘活。经初步摸查,截至2023年底,汕头市属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共116处,面积共11760.34亩。目前市投控集团积极对接城中村改造工作,梳理龙湖区涉及外砂、新溪、龙祥、新津及珠池等6个街道23个村集体的6宗用地(总面积568.925亩)基础资料,并报送至国开行和农发行进行研究;对闲置多年的河浦“滴丢山”片区95.7亩土地列入“工改工”项目库;重新调整报春园东厦北路西侧场地33.7亩土地为住宅及配套,提高土地价值。市建工集团积极盘活位于濠江区广澳广达大道西侧16.9亩土地,目前正在对接濠江区有关部门落实收储方案。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存量物业盘活,发挥汕头市国资系统物业出租平台作用,缩短2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效,2023年汕头市属国有企业挂牌招租项目728宗,挂牌金额约4.16亿元;成交项目476宗,成交金额约2.61亿元。
(五)承担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各项任务。落实汕头市国资委机关及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公司一对一挂钩联系潮阳区金灶镇等8个镇(街道),并督促监管国企结合自身主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冷链物流、商品营销、文旅产业等优势,加强沟通联系,加大帮扶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将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选派10名企业技术人才前往有关区(县),多形式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市投控集团大力传承弘扬潮汕菜餐饮文化,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市预制菜及其上下游产业,以特色产业推动乡村振兴;市建工集团无偿捐建里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体结构(预算160万元),2023年初已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并交付使用;市商贸集团推动下属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签订收购协议,以惠农价大批收购农产品,年产值达4000万元,带动农民收入增加;市交通集团积极下属企业承接澄海区莲上镇莲茂路(CS14竹龙线)灌渠桥改建工程桩基础无损检测等项目,助力乡村道路品质提升。做好汕头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的认定和社保补缴工作,2023年度共缴交社医保费用6504.3万元,其中为市属困难企业职工补缴历史欠缴社保金435.84万元,为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在职员工缴纳社保金额6068.46万元。切实做好困难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节日慰问工作,2023年春节慰问困难国有(集体)企业共148家,困难职工共2504人,发放慰问金共75.12万元;2023年中秋国庆慰问困难国有企业共93家,困难职工共1590人,发放慰问金共41.34万元,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按计划下达成本规制补贴专项资金约1.1亿元,公共汽车IC老年卡制作补助经费15.9万元,600部新能源公交车配套6处场站建设资金89.5万元,老年人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约33.6万元。做好城市排水业务,落实汕头市排水公司按时保质完成中心城区926公里排水管道管养和780公里排水管道清疏,组织实施管道缺陷及错混接修复、管网堵点改造、泵站维修清淤,积极推进积水点微改造,多措并举缓解中心城区道路积水问题;2023年2月市排水公司获省“三防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表彰。
(六)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情况
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持续抓好汕头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活动的落实,主题教育期间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共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1433次、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国有企业讲党课27场次,基层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11场次。为汕头市国资各级党组织安排约3.5万元经费购买学习书籍。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制定《市国资系统“育工匠·强产业”发展产业工人党员工程实施方案》,将发展党员指标向年轻职工、产业工人倾斜,2023年度新发展党员61名,其中35岁以下39名;汕头市国资委党委获首届汕头市区(县)直机关“双优杯”工作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制定《“创新发展国企支部在行动”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开展党建品牌培育选树和党建示范标兵创建工作,2023年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党建品牌矩阵1个,基层党建示范标兵2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剖析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市国资系统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
五、下一步推进改革和改进工作的安排及措施
(一)抓党建领航,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国资国企,持续巩固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教育引导国资国企党员干部职工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不断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实施好“育工匠·强产业”发展产业工人党员工程,持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进一步实施党建示范标兵创建和党建品牌创优工程,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为企业改革发展增活力。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之以恒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上级部署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健康的发展环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从严从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市国资系统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二)抓深化改革,激发国资国企内生活力动力。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加快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督导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打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国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主业专业整合、城市投资运营、提升公共服务等功能,通过股权合作、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持续拓展企业间的协同发展,加大低效困难、停产停业企业出清力度,解决市属国有集团本部空心化、营业收入不突出等问题,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配齐建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
(三)抓提质增效,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进一步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大会的工作部署,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政府指引、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节奏地实现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持续有效推进。加强引导国资国企持续与“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集群对接,根据我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思路和《汕头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以项目为抓手,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推动国有资本向交通运输、粮油食品、药品供应、城市服务、市政工程、文化旅游、能源建设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减少重复投资和同质化竞争,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引导国有企业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优化产品结构,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盈利能力,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稳定增长。
(四)抓人才驱动,积蓄高质量发展澎湃动能。抓好国企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选配工作,指导各集团公司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招聘专业性强、紧缺专业的人才担任国企领导班子成员、配好二级企业领导班子、建立市管国企中层正职和下属企业正职优秀人才库,促进企业良好发展;推动市属国企修订完善人才管理制度,打破隐形台阶,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抓好人才队伍培育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选派博硕士人才到市属国有企业挂职锻炼,继续开展国有企业就业引领行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积极筹备举办市国资系统中层干部专题培训班,定期组织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的专业培训班;继续开展“汕头国资讲堂”等活动,切实提升国资系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健全国企薪酬绩效考评激励机制,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制度,探索经营业绩增量奖励量化考核,全面激发国企内生动力。
(五)抓国资监管,护航高质量发展。落实监管企业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专业化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规范会计行为,持续加强企业报表数据审核和质量评价,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统计功能作用;推动统计工作与审计监督相融合、与考核评价相联动,进一步推进统计结果延伸运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国企产权、股权登记专项行动,指导各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实物资产分布和使用状况,“一地一策”制订存量资产盘活使用方案,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做好国企章程修订、年度投资计划申报备案工作,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配合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修订,积极组织各类国有资本收益入库,保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比例,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相互补充。
(六)抓预算管理,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协调推进项目实施、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预算资金按计划依规支出。完善国资监管企业预算管理体制,强化制度宣贯及培训,并积极配合推进市财政局关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修订工作,提高国资监管企业预算编制水平,从源头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抓民生实事,践行国资国企社会责任。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万工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有关“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加强与挂钩联系的镇(街道)对接沟通,协调推动市国资系统各单位加大挂钩帮扶力度,进一步发挥国资国企作为承担社会责任、助力我市“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继续做好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社保补缴工作和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在职及退休职工住院医保缴纳工作等民生实事,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积极服务民生,做好城市排水业务,推动市排水公司通过增购先进专业机械设备、开展现有设备技术改造、强化技术人员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排水设施运维管养、排水防涝作业专业化科技水平,维护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及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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