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在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林雪萍
各位代表:
受汕头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汕头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有力促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由于2024年尚在决算中,以下数据在决算结束后会有所调整)
这一年,我们在强化主责主业上攻坚克难,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为应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缓解全市财政运行遇到的阶段性冲击,我们锚定全年收支预期目标,坚持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加强统筹调度、努力挖潜增收,推动全市财政持续恢复向好。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9亿元,比上年增长4.9%,增幅在全省排名第七,比上年提升八位。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10.4亿元,比上年增长59.4%。“两本预算”均实现增长。这一年,我们在服务中心大局上担当作为,支出保持适当强度。在财政收支偏紧的形势下,我们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支出结构持续得到优化,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5.8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其中全市民生类支出完成29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八成。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6.5亿元,增长4.0%。财政基层“三保”保障有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民生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这一年,我们在抓好财政管理上提质增效,各项工作进步明显。落实落细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健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规范各类支出政策,压减腾出资金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民生支出、城市运转支出等。全面推开零基预算改革,不断强化预算绩效评价,聚焦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金融债务风险等重点开展监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8%,增长4.9%。其中,税收收入78.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9.3%,下降5.7%,减少4.8亿元;非税收入61.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24.6%,增长22.8%,增加11.4亿元。税收占比56.4%。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0.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亿元、调入资金48.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2.3亿元,收入总计520.4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5.1%,增长3.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9.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5.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亿元、调出资金6.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4.4亿元,支出总计520.4亿元。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9%,下降2.6%,减少1.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7.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0%,下降13.4%,减少4.2亿元;非税收入22.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8.0%,增长14.6%,增加2.9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7.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2.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1.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调入资金29.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7.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5.4亿元,收入总计364.3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6.7%,下降2.7%,减少2.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9.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74.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3.1亿元,支出总计364.3亿元。
(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4.6%,增长59.4%,增加41.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3.9亿元、调入资金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3亿元,收入总计331.6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6.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8.3%,增长4.0%,增加9.5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4.4亿元、调出资金39.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2亿元,支出总计331.6亿元。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3%,增长73.1%,增加21.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0.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4亿元,收入总计252.0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9.0%,下降26.3%,减少28.0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20.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4.0亿元、调出资金16.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9亿元,支出总计252.0亿元。
(五)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下降3.3%,减少0.0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4亿元,收入总计1.8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下降25.2%,减少0.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1.8亿元。
(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0%,下降37.2%,减少0.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收入总计0.6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4.9%,下降41.9%,减少0.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亿元,支出总计0.6亿元。
(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4.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9%,增长11.2%,增加15.6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1.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4%,增长9.8%,增加12.6亿元。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3.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69.9亿元。
(八)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8.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3%,增长10.8%,增加12.5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5.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0%,增长11.6%,增加12.0亿元。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2.2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56.3亿元。
(九)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按规定,我市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汕头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1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3.0亿元、专项债务1007.4亿元。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0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1.2亿元、专项债务1006.1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51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3.1亿元、专项债务409.3亿元。全市各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2.新增债券发行使用情况。2024年省发行转贷我市新增债券资金184.1亿元(一般债券7.1亿元、专项债券177.0亿元),其中市本级61.9亿元、各区(县)122.2亿元。今年发行新增债券资金重点支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占43.3%),交通基础设施(占16.1%),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占16.6%)等领域。
3.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政府债券到期本金主要通过向省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置换,利息由市、区(县)各自根据负债情况筹集资金偿还,并通过持续压实专项债券项目单位还本付息责任,加强运营收益追缴,多渠道落实还本付息资金来源。
(十)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奋力开拓,攻坚克难,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聚力提升政策效能,努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1.聚焦实体经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加有效。扎实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至120%等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的落地落实,激励企业创新发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的税费政策优惠,进一步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制造业重点行业新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等支持传统制造产业升级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制造业加快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朝着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全市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约30.4亿元,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持续稳步向好,有效助推新质生产力和制造业发展。推动汕头企业上市创新发展。加强同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对接,用足用好区域金融对口帮扶协作定向资金1.2亿元,聚焦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优化深汕两地融资对接平台效能,坚持促增量与优存量相结合,加快打造全链条企业上市培育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政府采购精准发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出台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文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现“政采贷”合同融资贷款290笔,融资金额3.1亿元。
2.聚焦扩大需求,努力扩投资、稳消费、促发展。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扩大有效投资。2024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8.5亿元,包括增发国债资金16.6亿元,重点支持汕头市老城开埠区排水管网建设及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7.9亿元,重点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汕头市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等项目。同时做实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谋划工作,省发行转贷我市新增债券资金184.1亿元(一般债券7.1亿元、专项债券177.0亿元),近六成落实到交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带动投资明显的领域,有效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汕头市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具体实施方案》,共下达资金2.1亿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加力支持家电产品和个人乘用车等8个领域以旧换新活动,共带动消费超过24.4亿元。
3.聚焦财政平稳运行,开源节流增强财力保障。多措并举确保收支平衡。积极应对税收收入恢复不及预期、新增减税政策等带来的减收影响,统筹用好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制定全年收入清单,加大力度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和存量资金,确保全年收入实现正增长。大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化解财政历史包袱和风险隐患,腾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同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与区县收入关系,完善市级转移支付制度,及时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增强市级对区县“三保”的扶持力度。
4.聚焦大事要事,保障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2024年,全市财政部门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做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财政就落实保障到哪里,有力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全力支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支持推动“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扩量提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推动六大主导产业全面上规模、见效益,支持建设“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现代化产业体系。获得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1.7亿元,重点支持“当家产业”大项目,引导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推动企业扩产增效和绿色发展。投入实施省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1442万元,加快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汕头市作为广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我们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发展、优化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入手,2024年累计下达资金超过5.5亿元全方位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投入5620万元,支持281家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以“政银保”“政银担”“政采贷”等增信工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银保”项目累计放款975笔,金额达17.2亿元;“政银担”项目累计放款1021笔,金额达16.8亿元。支持重点平台提级赋能。汕头产业有序转移省重点支持主平台获批省5个重点支持主平台之一,共获得省产业有序转移资金和考核奖励5.4亿元,全面提升产业承接能力,全年新承接产业转移项目39个。推进汕头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获得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0.5亿元,全年完成工业投资326.9亿元。健全协作合作机制。借力深圳—汕头对口帮扶协作机制,设立深圳—汕头产业协作基金,基金总规模10亿元,首期出资2亿元,专项投向“三新两特一大”相关产业、深汕产业转移项目。通过深圳帮扶协作汕头资金,连续3年,每年安排0.4亿元,引导和推动更多能够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符合条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发挥上市企业产业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出台《关于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综合运用税费减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信贷担保和“补改投”等政策,获得2024年省级现代化海洋牧场专项资金0.6亿元用于一级开发主体“补改投”,支持海上风电等海洋六大产业创新发展。
——全力支持推进“百千万工程”。突出强统筹,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认真对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市委“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建立“百千万工程”资金台账,逐一细化财政资金安排,在财政收支紧平衡的情况下,坚持“头号工程、头等保障”,全市共统筹安排各级财政资金92.6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在2024年我市新增专项债券额度中,超过三分之二分配用于“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突出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投入财政资金1.8亿元,有效支持美丽圩镇、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区(县)加快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能复制、推得开的典型样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用足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多渠道挖掘项目收益,2024年共争取到用于美丽圩镇、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的新增债券资金12.8亿元。突出聚合力,推动金融资源下沉基层。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协同衔接,组织覆盖六区一县“助力百千万、行长区县行”财政金融服务“百千万工程”活动,通过政府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大力推动银企沟通合作。建立覆盖全市“一镇一行”结对帮扶机制,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政策指导,拓宽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2024年全市涉农贷款余额442.2亿元,比年初增长15.7%;结合汕头产业发展特色,在濠江区、潮阳区、澄海区、南澳县等地区挂牌成立海洋经济、新农村建设等5家“百千万工程”特色融资服务中心,共放款1529笔,总额22亿元,减费让利超过3096万元。突出重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对“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禁挪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出台《汕头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明确资金使用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举办“走基层办实事助力百千万”农村财会咨询专场活动,建立挂钩服务机制,推动市级优势资源、技术力量下沉。
——全力支持打造汕潮揭都市圈主中心。支持打造高水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支持完善城市路网,打通对外交通“大动脉”,畅通内部交通“微循环”,投入1.9亿元,推进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等国省道建设;投入10.7亿元,推进新汕头高铁站建成并正式启用;投入7.7亿元,推进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加快建设,以汕头为核心的汕潮揭“半小时通勤圈”、粤东“一小时交通圈”加快构建,进一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两小时经济圈”,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支持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聚焦住房保障,安排2.0亿元,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统筹资金推进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确保海绵示范城市建设通过国家验收。支持“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健全绿美汕头生态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出台《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市级财政支持政策》,从发挥启动资金示范作用、支持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等八个方面支持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各级各类资金1.7亿元,助力我市有效构建“一核一带三廊四屏五区”的绿美汕头生态建设新格局。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全力以赴支持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实施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投入0.3亿元,支持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及运营,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打造医疗高地。统筹债券资金11.4亿元,用于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市中心医院易地重建、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住院楼综合大楼、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建设,助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区域中心城市。
——全力支持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百载商埠汕头因侨而立、因侨而兴,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将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传承弘扬潮侨文化。多方筹集资金和物资超0.6亿元支持第二十二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和第十届世界潮商大会“两大盛会”,支持推动海外华文教育和汕港澳幼教交流提质扩面、推动优秀潮汕文化进校园、持续开展“侨批出海”展览等活动。大力发展聚侨经济。继续争取国家出台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一揽子政策,立足财政工作实际推进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力为海外侨胞来汕投资兴业营造优质环境。
——全力支持民生社会事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用好用足中央、省、市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和服务补助0.9亿元,帮助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及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和创业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1.3亿元,用于补助金平区、潮阳区、潮南区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资金,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支持其落实“两个不低于”的要求;投入0.1亿元,继续积极支持教育部门开展“双减”工作,缓解学习日下午放学后中小学学生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顾、安全存在隐患等社会难题;投入510万元,对全市1000间以上公办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全部进行空调安装改造。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下达5.6亿元,稳步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水平,2024年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月872元/人和817元/人,城镇、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至每月1396元/人和1308元/人,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月2295元/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359元/人月提高至1484元/人月。将低保边缘人口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范围,适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继续完善和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期卧床补贴、单亲(失亲)残障少年儿童生活补助、0-6岁康复训练等残疾人各项补助,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支持平安汕头建设。支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落实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改革,下达近4.0亿元,落实公共安全、维稳、禁毒、扫黑除恶等有关平安建设的资金保障。丰富市民文体生活。投入0.1亿元,用于全市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升社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用心用情办好十件民生实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各级财政资金,积极争取社会资本投入,扎实推进“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拨付超过14.0亿元,切实推进市十件民生实事实施,努力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在看到财政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等造成税收出现一定幅度减收,传统税源萎缩,新的财税收入增长点尚未有效形成。加大力度盘活资源资产后,非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财政收入,但结构单一且可持续性面临挑战。二是财政支出面临刚性需求与资源有限的矛盾。一方面,“三保”保障、债务还本付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必要支出项目持续存在且不断增长;另一方面,财政收入的减少限制了支出规模与效率,对公共服务的质量与经济发展的推进造成一定影响。三是财政管理中,由于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基层在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时预判、统筹等能力明显不足,部分基层“三保”和防范化解风险有效措施不足;一些部门和单位落实过紧日子措施不够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刻领会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增强信心底气、保持战略定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担当作为。
(一)全市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收入看,我市经济和全省、全国一样,经济有望保持回升向好态势,宏观税负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有望企稳回升,促进财政增收的有利因素增加,特别是随着中央一系列增量政策效应显现,“两大盛会”乘数效应,为2025年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支撑。但受需求不足,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上升和新增契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影响,房地产、建筑、金融等对税收影响以及投资和消费提振状况等还有待观察,加上政府资源资产可盘活空间不断缩小,都将影响财政收支增长,财政增收压力依然较大。从支出看,根据已有财政供养人员规模、落实民生政策、还本付息和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财政支出规模不减,还需保持一定的支出强度,主要围绕全额保障基本支出、民生补助类和还本付息资金需求,落实“大事要事”工作机制,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建设“绿美汕头”,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做好新时代“侨”文章,推进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总的看,2025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必须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汕头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打牢“十五五”良好开局基础提供坚强财政保障。落实好中央及省、市存量和增量政策,全力以赴稳定收入,充分挖掘非税潜力,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上级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持续提升管财理财水平,为汕头市加快实现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坚实支撑。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25年汕头市预算编制坚持全市一盘棋推进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合理确定财政收支规模,推动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加强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努力挖潜增加可用财力,争取国家、省的增量财税支持,更大力度统筹“三本预算”、债券资金、上级资金、增量资金和存量资金,灵活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激发更多民间投资。
——落实零基,分类排序。落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突出“三保”优先,明晰支出分类保障规则和支出排序规则,清理退出、整合和优化一批政策项目,打破支出固化格局,腾出财力落实“三保”、还本付息支出,以及中央及省、市部署的重点政策任务,有效发挥资金合力和政策协同作用。
——大钱大方,小钱小气。以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事业发展目标为导向,集中财力保障大事要事,落实落细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地方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持续压减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人员支出规模。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40%以上。
——绩效优先,突出精准。推动零基预算与绩效预算深度融合,开展预算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审,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对公共服务领域新增重大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防范风险,守住底线。坚持“三保”最优先支出顺序。加强全市财政运行监测,严控财政运行风险。坚决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1亿元,增长3.0%,增加4.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83.6亿元,增长6.0%;非税收入60.5亿元,下降0.9%。加上税收返还1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3亿元、调入资金9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4.4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479.5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0亿元,增长3.5%,增加15.0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9.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5亿元、调出资金1.9亿元,支出总计479.5亿元。
(四)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亿元,增长1.0%,增加0.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9.4亿元,增长8.0%;非税收入21.0亿元,下降7.4%。加上税收返还1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3.6亿元、调入资金58.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3.1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334.7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0亿元,下降11.1%,减少15.5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81.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334.7亿元。
(五)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3亿元,增长57.0%,增加62.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3亿元、调入资金1.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31.1亿元,收入总计213.6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3亿元,增长13.2%,增加13.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8.1亿元、调出资金88.1亿元,支出总计213.6亿元。
(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5亿元,增长68.9%,增加34.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13.0亿元,收入总计105.0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3亿元,增长63.2%,增加15.2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5亿元、调出资金53.9亿元,支出总计105.0亿元。
(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亿元,下降10.7%,减少0.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收入总计1.6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亿元,增长77.1%,增加0.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5亿元,支出总计1.6亿元。
(八)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亿元,增长67.9%,增加0.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0.8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亿元,增长157.7%,增加0.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2亿元,支出总计0.8亿元。
(九)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6.5亿元,增长7.4%。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4.3亿元,增长8.7%。预计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2.2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82.1亿元。
(十)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5.4亿元,增长5.7%。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3.6亿元,增长6.7%。预计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1.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68.2亿元。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5亿元,收入总计4.3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对应支出4.3亿元,主要为教育收费等财政专户资金。
(十二)市本级政府债务偿还安排
2025年市本级按期落实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8.8亿元列入相应预算安排。2025年到期债券本金8.8亿元,按财政部要求安排预算资金偿还的年度到期债券本金原则上不低于10%,安排预算资金偿还本金0.9亿元;安排债务利息及发行费17.9亿元。按20%的比例偿还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本金3.0亿元。
(十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由78个一级预算单位组成,与上年持平。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亿元。一是按资金来源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0亿元、财政专户预算拨款支出2.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5亿元。二是按支出类型分,包括:基本支出55.2亿元、项目支出32.1亿元。
三、2025年财政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准确把握做好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部署,把握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总基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高财政政策精准性针对性,集中财力增强重大任务保障,重点做到“六个坚持”,以财政的“稳”和“进”保障全市的“稳”和“进”,为汕头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坚持学思想、重实践,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政治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扛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政治责任,坚决服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履行服务保障职责,集中精力抓收入、促发展、保民生、严管理、防风险,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在守正创新中求得新突破,在攻坚克难中迈出新步伐。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预算法定程序,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提高财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服务财政。坚持自觉接受市人大依法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配合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工作。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关心关切,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财政预算编制和管理执行中,推进财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真正取信于民。
(二)坚持稳预期、保增长,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学好用好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密切跟踪研判经济形势变化,积极稳妥做好收入测算,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收支总规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确保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预计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1亿元,增长3.0%。为实现收入预期目标,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合力,健全收入组织协同征管机制,强化财税联动,推动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注重税源建设工作。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盘活谋划,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持续以“资产资源”、“特许经营权收入”和城市空间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大额收入项目,最大限度盘活利用政府存量资产资源,多渠道增加非税收入。另一方面,优化支出结构,落细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继续严控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和政府采购服务类品目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规范各类支出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保持适当的支出强度,坚持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三)坚持保重点、锻长板,保障各项重大部署落地见效。 加力提效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政策与科技、产业等政策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政策协同效应。进一步健全重大支出事项保障机制,积极推进重要政策、重大改革和重点项目在我市落地落实。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坚定不移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支持构建工商并举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头号力度”推进“头号工程”,以“头号工程”落实“头等保障”,坚定不移攻坚“百千万工程”;提升城市交通枢纽功能,全力支持打造教育、文化、医疗商贸四大高地,强化汕潮揭都市圈主中心引领作用;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出台支持汕头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谋划推动临港经济区发展新优势;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合理用好新增债券资金,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
(四)坚持兜底线、固底板,办好惠民实事增进民生福祉。
继续健全民生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在七成以上。一是支持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用好用足中央、省、市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各级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和服务补助,帮助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及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和创业就业。二是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足额安排困难群体救助补助资金,推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将低保边缘人口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范围,并适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持续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做好优抚抚恤对象生活补助和医疗保障等工作。三是支持实施文体惠民工程。推进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深入实施文艺精品及文艺人才扶持计划,引导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实现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四是持续加强民生保障。把群众“点滴小事”当成“心头大事”,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深入实施“民生十大工程”,用心用情办好年度十件民生实事,用真金白银为群众的幸福生活加码。五是支持平安汕头建设。支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落实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改革,落实公共安全、维稳、扫黑除恶等有关项目的资金保障。
(五)坚持抓改革、提效能,全力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创新。按照省财政体制改革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持续推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理顺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逐步统一市与区县之间税费收入的归属和分享比例,优化市级调控能力,促进市辖区财力与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相匹配。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实行分类分档、按比例分担为主,以减轻困难区县负担、体现区域差别为导向的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改革。适度增强市级支出责任,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在全面落实基层“三保”责任的基础上,结合均衡区域间财力需要,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同时,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以做实做细项目为主线,分类完善项目管理体制机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严格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制度建设,加强对标准建设所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一方面注重加强完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等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另一方面综合考虑部门业务规模、预算级次、职能活动、管理水平等情况,探索制定具有共性、可操作的支出标准,逐步建立形成归类科学、动态更新的支出标准体系。
(六)坚持化存量、遏增量,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健全基层财政运行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兜牢兜实基层“三保”。管好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科学做好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和发行安排,提高债券资金效益,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做好财政政策出台风险评估,更加注重财政安排的轻重缓急,对涉及财政增支的重大政策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提高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指导,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实干担当,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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