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曾 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收到市财政局报送的《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经与市财政局沟通联系的基础上,9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辉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委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综合有关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市同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市级与中心城区共享收入、市级与非中心城区“四税收入”收入分享比例均进行调整。因财政体制调整和债务转贷收入引起的全市代编预算、市本级预算收支变动,根据预算法规定,需要对2025年市本级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为此,市政府提出了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拟将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534.1亿元,调增54.6亿元;总支出同步调增54.6亿元,收支平衡。拟将全市代编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392.1亿元,调增178.5亿元;总支出同步调增178.5亿元,收支平衡。拟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392.1亿元,调增39.8亿元;总支出相应调增39.8亿元,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依法对2025年市本级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是必要的,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总体可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以本次财政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做大财政收入增量,优化财力资源配置,有效激发市、区(县)两级发展动力。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提升财政调控保障能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备案号:粤ICP备202540488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