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根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全市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解上级支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纳入预算管理,现对2025年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
一、因财政体制改革需列入预算调整的有关情况
根据省、市财政体制调整内容,本次财政体制改革相关体制性收支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一是调增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1]亿元。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由年初预算的144.1亿元调整为182.0亿元,比年初预算增长26.3%,可比增长4.0%(年初预算增长率为3.0%)。
二是根据省核定的上解基数调增上解上级支出37.2亿元、新增临时救助上解支出0.7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一是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由年初预算的50.4亿元调整为59.0亿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7.1%,可比增长2.0%(年初预算增长率为1.0%)。
二是调增本次体制调整核定的各区上解收入31.2亿元。
三是调增本次体制调整核定的上解支出36.9亿元。
四是调增补助下级支出3.0亿元。
五是收回年初预算指标68万元。由于上述收入调增数少于需上解支出,收回全市性专项相关支出指标68万元弥补缺口。
二、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因2025年第一次预算调整主要针对市本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本次预算调整需对全市代编预算、市本级预算因财政体制改革、债券转贷引起的总收支变动进行调整。
(一)全市代编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本次预算调整增加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亿元,加上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含区县)16.7亿元,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54.6亿元,从年初预算的479.5亿元调整为534.1亿元。支出同步调增54.6亿元,包括:增加债券支出10.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7.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0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本次预算调整增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含区县)178.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从年初预算的213.6亿元调整为392.1亿元。支出同步调增178.5亿元,包括增加债券支出163.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5.5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2)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本次预算调整增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亿元,加上下级上解收入31.2亿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增39.8亿元,从第一次预算调整的352.3亿元调整为392.1亿元。支出同步调增39.8亿元,包括增加上解上级支出36.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0亿元、减少本级支出68万元(详见附表3、4)。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推动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积极抓住改革契机,多措并举做大收入增量,加速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积极稳妥推动财政体制改革落地。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各项改革部署要求,有序推动各项改革后续配套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财政体制平稳落地、顺利实施,通过体制改革有效激发市和区(县)两级发展动力。
(二)强化激励约束做大收入蛋糕。充分发挥体制改革在经济下行周期逆周期调节作用,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聚力强产业、抓投资、提消费、优环境,持续培植壮大税源,多渠道挖掘收入新增长点。
(三)坚持权责统一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推动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推进区(县)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平稳运行长效机制,确保预算平衡和财政平稳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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