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庄 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收到市财政局送来的《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送审稿)。在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联系的基础上,1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辉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汇报。综合有关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今年以来,我市和市本级财政收入总体不达预期,为保障全年收支平稳运行,我市各级通过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需对2025年市本级预算进行第三次调整。为此,市政府提出了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拟将: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55.1亿元,比预算调整调减3.9亿元,下降6.6%。其中,税收收入调减2.5亿元,非税收入调减1.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调增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和调减调入资金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拟调整为395.6亿元,比预算调整数调增3.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395.6亿元,比预算调整数调增3.4亿元。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39.1亿元,比预算调整数调减46.4亿元,下降54.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达预期。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调增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和调减调入资金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调整为252.0亿元,比预算调整数调减30.5亿元,下降10.8%。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252.0亿元,比预算调整数调减30.5亿元。
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1.0亿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增0.2亿元。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1.0亿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增0.2亿元。
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136.9亿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增1.5亿元。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128.1亿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增4.5亿元。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调整为8.7亿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减3.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调整为164.1亿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减3.1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科学编制财政收支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指导督促区(县)用好用足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红利,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做大做实财政“蛋糕”,切实提高财政自给能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和基层“三保”支出。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依法对2025年市本级预算进行第三次调整是必要的,市政府提出的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是适当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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