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5-02-01 00:00
来源:
李小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妥善解决机动车通过汕头港跨海大桥收费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 ,感谢你对我市交通公路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根据建议涉及的问题,我局积极会同建议涉及的单位,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汕头海湾大桥和礐石大桥分别于1995年和1999年建成,并设站收费经营。是按国家依照公路法“贷款建桥,收费还贷”的政策,由合资公司通过筹资建设,收费偿还项目,它实现了南北两岸的交通畅通,对我市特别是南区改善投资环境,繁荣地方经济,富裕了一方百姓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汕头海湾大桥是由海内外四家股东合作经营的中外合作项目,外资比例占90%。海湾大桥的收费站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以偿还各股东的投资额,它的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要解决粤D机动车只是通过海湾大桥涉及政策等问题十分复杂。且它是联接汕汾、深汕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届时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将难以操作。
礐石大桥项目的投资来源主要靠借贷,目前负债沉重。而粤D牌车辆过桥费收取占其收费总额的80%,若取消收费,将影响巨额债务的偿还。
鉴于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去年我局根据党代会精神和市府第88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市领导的指示,成立了路桥收费站整合改革调研组,对全市路桥建设收费项目进行了调研,并赴广州、佛山、深圳、珠海、中山等市进行了学习,经研究,认为在当年我市公路交通严重滞后,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制约因素的历史条件下,通过依法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设置路桥收费站收费还贷,是加快了公路建设进程,也改善了投资环境,繁荣了地方经济,促进我市公路交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策,虽然目前我市不存在收费站过多过密的情况,但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汕头市行政区域的调整,原市区边缘收费站变成市区间收费站,收费站的布局已影响了市区交通的顺畅,影响了我市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成为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当前全省清理整顿收费站的形势看,实行区域统筹还贷,对辖区内路桥收费站撤销、合并或外移,本地车实施年票制,外地车实行次票,不但方便区内车辆通行,改善区内交通,而且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这已成为一个大趋势。因此,针对我市基本情况,我们按照省提出的“统一管理,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统贷统还”的指导原则,围绕能否通过整合改革,解决路桥建设过程中贷款债务偿还问题;能否建立一个新的投融资体制,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问题进行研究。目前 ,我市路桥收费站改革的工作方案正在抓紧研究。若能实施,将有效改善我市南区投资环境。
汕头市交通局
200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