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原议案第17号)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6-10-08 00:00
来源:
郑绿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外留学生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重视留学生家属联谊会工作的议案收悉,你们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好,很切合汕头实际,这些意见和建议将对我市人才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留学生家属联谊会活动列入我市人才引进工作范围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重视海外人才的引进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与留学生的联络,市侨联成立了留学生家属联谊会,并将其列入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的范围,市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京粤博士后汕头科技开发基地等有关部门也积极协助,充分发挥留学生家属海外关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做好引资引智工作。近几年来,联宜会每年都举行联络联谊活动,召开回汕探亲留学生新春座谈会,通过这些活动介绍我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的情况和吸引人才的光惠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已联络部分留学生回汕创业,还育不少留学生也表示毕业后将回汕工作,为祖国和家乡的发展贡狄自己的才智。目前,我市有关部门正在对我市的海外留学生进行摸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海外留学生人才的引进力度奠定基础。
二、关于制定吸引留学生来汕创业优惠政策的问题
为吸引优秀人才来汕工作,2001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引进优秀人才来汕工作的若干规定》,把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回国再入境资格者)列为优秀人才范畴,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安家补助、住房补贴、科研、奖励、入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2004年市政府又进一步修改了该《规定》,降低了门槛,提高了待遇,增加了安家住房补助的标准,并对部分优秀人才实行生活补贴。
三、关于解决资金经费问题
因资金问题制约了联谊会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我局已积极向市财政局反映,争取尽快得到解决,以便更好地发挥联谊会的作用,更好地为我市引进更多的海外留学人才,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服务。
汕头市人事局
200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