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原议案第54号)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7-05-15 00:00
来源:
黄赛卿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续建汕樟北路梅溪桥至下蓬路段的议案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直以来,汕樟北路续建工程问题都是我局的工作重点之一。近年来,我局为启动工程续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资金等原因,至今未能开工续建。
一、 项目概况
汕樟北路(天山路—泰山路)续建工程全长约3公里,道路规划为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为40米,总用地面积1260000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市政配套工程、拆迁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675万元,其中:项目工程费用6239万元(包括先期投入1122万元),其他费用10016万元,预备费用516万元,建设期利息904万元。
二、 原工程建设情况
1、1992年9月,由龙华建筑总公司和下蓬镇建筑公司承建乐山路——泰山路路段,因建设资金紧缺,1994年停工,停工时下蓬镇建筑公司承建部分全面完成,龙华建筑总公司完成大部分下水道路面;
2、1998年11月,由金隆建筑公司和金东建筑公司承建乐山路——天山路路段,因建设资金紧缺,1999年6月停工,停工时两个承建商均仅完成西侧下水道;
3、按照2003年9月26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155)的精神,2003年10月由龙华建筑总公司、金隆建筑公司和金东建筑公司对天山路——泰山路路段进行复工续建,因建设资金紧缺于次月停工。
三、复工续建前期准备工作
1、2003年8月5日,汕头经济特区发展计划局(汕特计投预[2003]42号)同意将该项目列入2003年基本建设预备计划。
2、2003年9月26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155)批准我局委托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并优化的汕樟北路(天山路—泰山路)续建工程规划方案。同时决定“为保持工程建设的连贯性,工程建设(包括截污干管)仍由原施工单位按原施工范围继续施工。截污干管的顶管施工,要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
3、2003年12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2003]汕规国工字第027号)。
4、2003年9月——2004年5月,我局对项目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实地摸查和资产评估。经摸查,项目用地范围内共有房屋436幢,涉及住户439户,人口1864人,需拆迁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因资金问题到目前仍未签订拆迁协议。
5、2005年8月12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表》并经市环保局审批通过。
6、2005年8月15日,项目用地地价款经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为6198.7134万元(汕国土资函[2005]232号)。
7、2005年8月22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通过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审批(汕规地字[2005]第073号),规划设计用地总面积为126000平方米(合129亩)。
8、2005年10月20日,市财政局同意将该项目用地地价款6198.7134万元视为财政投入作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资本金(汕市财文函[2005]147号)。
9、2005年12月14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同月30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核准通过市发改局审批,项目正式立项。
10、2006年8月13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局下达了《汕头市政府融资建设项目计划通知书》(汕市发改融[2006]3号),同意将该项目列入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政府信用合作贷款计划。预备安排政府信用合作贷款额度9700万元。
11、2006年8月22日,我局发函委托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贷款。目前贷款资金仍未落实。
12、2007年经我局再次申请,市发改局于3月5日同意将该项目列入《汕头市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汕市发改[2007]4号)。
目前汕樟北路续建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存在最大问题是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实施拆迁。
由于是按总体规划以整个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需待贷款资金落实后才能分段实施建设。市政府也将该建设项目列入4月份我市举行招商引资经贸活动中的“汕头市招商引资重点规划项目”之一。若资金到位,我局将按代表们的要求,把梅溪桥至下蓬路路段作为优先重点,尽快实施建设。
汕头市城管局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