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原议案第3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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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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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有革命老区村177个,占汕头市革命老区村总数的57.2%,其中“二战时期”革命老区村118个,占汕头市“二战时期”老区村总数的78%。这些村大部分分布于大南山的红场、雷岭和沿海丘陵的井都、陇田等地区。老区村、山区村和贫困村在我区农村中占有很大的比重。革命老区在中国革命战争时期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红场、雷岭有革命故址40多处以及大南山森林公园和温泉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尚未进一步开发利用。
近几年来,各级党政高度重视老区和贫困地区建设,实施了优惠政策、措施,采取多种办法多条渠道扶持老区、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促进了老区、贫困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由于我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分布地域广,多数地处边远山区,发展条件差,长期以来受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制约,目前其落后贫困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农村集体经济较薄弱,贫困面较大,“一保五难”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全区革命老区2005年人均年纯收入2160元,只占全区人均年纯收入的65%;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162080人,占全区总人口14.4%;集体经济年纯收入3万元以下有65个村;农村特困人口尚未做到应保尽保;有4328户贫困农户仍住在危房里;有44个老区村共173.93公里的村道不同程度存在“晴天路,季节路”需拓宽改造;有1个行政村至今尚未架接高压电线路,部分农村供电线路老化,线损严重,急需进行改造;有57个村群众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有40个村未设立卫生站(室)。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将直接影响到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 4号)和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革命老区和山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汕市办〔2005〕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仍相当艰巨。由于潮南是新设区,经济十分薄弱,确心有余而力不足。为此,要求汕头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我区老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帮助。一是从2007年至2010年期间每年拨给资金400万元,用于潮南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二是建议市委、市政府每年要到革命老区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拍板解决制约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碰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三是要求继续安排市直部门对口帮扶我区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投资环境。四是要求市委、市政府每年拨给200万元帮助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开发自然资源,保护革命遗址,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和红色旅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