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原议案第37号)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7-12-17 00:00
来源:
"知识改变命运!"对身体功能存在某方面障碍的残疾人来说尤为如此。教育是改变残疾人命运的关键,是提高其自身文化素质、强化其劳动技能的基本手段,也是促进残疾人就业、改善其生活状况的根本途径。近几年来,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特殊教育的重视,我市特殊教育工作发展迅速,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仍然严重滞后于普通教育,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特殊教育机构少、设施不完善,远远无法满足聋哑、智力、视力残疾儿童少年(统称"三残"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整个粤东地区没有一所盲校;汕头市聋哑学校作为粤东唯一一所规范化的特殊教育学校,实际上早已处于校舍陈旧、设备落后、教学和活动场地严重匮乏的状态;智力残疾儿童的教育,仅有澄海区启智学校,也存在规模小、校舍陈旧、师资匮乏等多种问题。
为解决"三残"儿童少年的入学难问题,2005年,市政府将"易地重建聋哑学校,建成一所集教育、培训、文体、康复为一体的特殊教育学校"提上了议事日程,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探讨筹建市特殊教育学校事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残联根据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筹建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前期筹建工作,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等工程,各项工作进展相对顺利。然而,可惜的是,目前由于建设资金的缺乏而举步维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财政资金投入偏少。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5年12月20日)关于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筹集及立项问题,解决建设资金(约需7989.3万元)来源的方法拟用4年时间通过四个渠道筹集解决,其中财政拨款每年200万,4年800万,仅总投入十分之一。
2、社会募捐工作开展困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市残联从最大程度减轻市财政压力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社会募捐工作。然而由于受今年台风灾难影响,大多企业效益经营不景气,社会募捐工作的开展十分困难,虽经多方努力而目前成效甚微。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争取上级单位支持未达到理想效果。由于2006年是我市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一年,这项工作尚处于探索、磨合阶段,所以目前保障金的征收远未达到预期理想,每年预计提取700万的建设资金计划明显受挫;争取上级拨款方面,虽然落实了专人跟踪催促,但至今该项工作尚未有理想的答复。
由于资金的筹集困难重重,建设资金的缺位已成为制约筹建工作进一步工作的"瓶颈"。
为确保市特殊教育学校能按计划如期圆满完成,加快我市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发展步伐,切实保障残疾人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建议: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尽快启动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在募捐工作开展困难重重的情况下,政府应该面对事实,加大财政投入;在积极开展社会募捐、赞助工程等工作中,要坚持以政府主导,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多方面、多渠道、多方式地充用开发社会资源。
2、积极开展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在市特殊教育建设的同时,市残联、市教育部门应该同步开展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做好特殊教育重要性方面的宣传工作。
3、切实加强扶助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保障,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扶助力度。由于残疾家庭的贫困比例较高,家庭在培养残疾儿童少年上的心力有限;另一方面,特殊教育也由于其"特殊性",其投入需要,如师资力量的培养、学校配套设施的建设等等,远远高于普通教育,所以,应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一套扶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制度。
汕头市残联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