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吴健彦副主任带领检查组赴鮀江街道云露社区、鮀莲街道办事处、鸥汀街道鸥下居委、新溪镇中三合村实地检查我市《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陈开成参加检查活动。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领导陪同检查活动。
《“三资”管理条例》自2016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三资”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三资”平台功能作用。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宣传、强化督查督导等措施推动《“三资”管理条例》实施。今年以来,市区两级共筹办30多场次近4000多人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围绕“使条例到村到户,家喻户晓”的目标,印发条例单行本到各镇村,重点做好镇村宣传工作,让条例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三资”管理条例》出台至今纳入各级平台交易的标的累计交易2359宗,交易宗数同比增加了70%,通过平台成交标的基本实现溢价交易,集体收入大幅增加,初步实现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监督、服务的“四统一”。《“三资”管理条例》的实施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的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农村集体三资交易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大局。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在积极推进《“三资”管理条例》的实施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值得肯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吴健彦副主任在检查中强调: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资”管理条例》是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发展成果的制度保障,必须不断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三资”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体系,并积极探索“三资”平台及管理体系市场化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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