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波带领由市人大社会委、市人大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濠江区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东陇社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文明创建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濠江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
近年来,濠江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重视用法律支持和保障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制定了《濠江区精神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重要文件,以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原则,齐抓共管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检查组指出,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群策群力、久久为功,高质量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切实把《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贯穿于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确保《条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相关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的综合治理力度,开展综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持续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多措并举树立正面典型,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形成全民响应、全社会践行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齐抓共管,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抓牢抓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合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高质量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