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会期1天。建议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审议表决《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公园开埠区保育活化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听取农村农业工委关于《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环境资源工委关于检查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我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专题询问等。
会议听取和讨论拟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的有关法规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有关说明;有关监督工作初审报告、专题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有关议案办理方案的初审报告;以及其他事项。
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刘辉、李绿岸、马翔、林曼、卢壁辉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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