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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创建时间:2021-01-30 16:48 来源:

2021130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陈向光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大会主席团:

本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紧扣推动我市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人民群众关切等方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至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12911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42件,其中,立法类3件、监察司法类4件、财政经济类9件、社会建设类4件、农村农业类1件、城市建设管理类7件、环境与资源保护类2件、教科文卫类9件、侨务类3件。

代表联名提出的42件议案,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管理、民生领域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其中大部分议案涉及的事项,市委、市政府已在部署并推进中,一部分事项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我市三年立法规划,也有一部分事项属于局部性问题。根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本次大会的安排,议案审查委员会于129日下午4时召开会议,对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主席团不将上述议案列为大会议案,把本次会议收到的42件代表议案全部转为代表建议处理。

本次大会闭幕后,请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确定其中一部分作为重点办理的建议,一并转交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单位按照《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认真办理,同时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代表建议得到妥善落实,切实保障代表权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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