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4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18年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汕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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