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方利旭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通过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的审查结果报告,通过关于计划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通过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通过关于预算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通过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通过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通过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汕头市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通过《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汕头市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稿)》,提交各代表团审议。会议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汕头报业全媒体记者 周敏 方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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