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2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陈向光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大会主席团:
本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推动汕头振兴发展目标和人民群众的关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至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1月20日21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67件,其中立法类1件、内务司法类12件、财政经济类17件、农村农业类4件、城市建设管理类10件、环境与资源保护类6件、教科文卫类15件、侨务2件。
根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本次大会的安排,议案审查委员会于21日下午16时召开会议,对议案进行审查,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建议将濠江区代表团王建程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发展极的议案》(第56号)、金平区代表团陈国翔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议案》(第3号)和潮南区代表团林文清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第65号),合并为《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发展极的议案》作为大会一号议案;建议将南澳县代表团谢丽玲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海湾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的议案》(第57号)、潮阳区代表团黄晓生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推动汕头海岸线保护立法,加强对海岸线的保护和利用的议案》(第52号)和南澳县代表团黄丽娇代表领衔提出《关于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岸线保护和利用的议案》(第55号),合并为《关于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海湾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的议案》作为大会二号议案;建议将金平区代表团李俊黛代表领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月子中心”管理的议案》(第1号)作为大会三号议案。以上大会议案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作为大会议案办理的议案
(一)《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发展极的议案》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筑牢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坚实基础。近期召开的市委十ー届八次全会指出,要把实体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采取了系列措施,落实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目前实体经济发展仍然存在规模总体不够强大、产业总体层次不高、产业集聚集约水平偏弱、研发投入不足、产业园区建设滞后、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亟需落实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发展我市实体经济,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发展极,具有重要意义。
该议案建议: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实体经济专门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2、加快落实惠企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壮大。3、统筹产业发展布局,高标准建设产业园区。4、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出台更多措施和政策,适时制定《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5、强化金融服务力度,切实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6、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以引进实力强、有规模的企业为带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提质增效。7、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费等工作落实,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海湾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的议案》提出,我市海域面积辽阔,经过多年的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显著,但随之而来的是海洋生物资源被过度开发,陆源污染海洋的情况日渐突出,以及海洋自然灾害等对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海湾环境正面临着各种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充分保护汕头海湾环境及我市海岸线,解决人与自然资源、环境之间矛盾,利用好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该议案建议:1、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抓紧启动城市海岸线保护立法工作。2、科学制定海岸线发展规划,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切实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3、加大牛田洋等湿地和红树林保护力度。4、推进海岸线修复和加固工作,恢复自然原貌。建立全市海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库,通过清理拆除岸线构筑物、退养还滩、退圈还海、清淤疏浚、建设海岸生态廊道等多种方式,重点修复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集中连片岸线,建立陆海统筹、标本兼治的综合修复模式,尽量保持岸线的自然风貌和文化特色。5、开展海域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小渔港、码头区域环境整治,确保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与背景景观相吻合。6、加强海洋环保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海洋环保公益广告牌、标语等,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月子中心”管理的议案》提出,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不断升级,花钱去月子中心(会所)坐月子,已成为消费者的新选择。然而由于缺乏准入标准,也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实践中月子中心(会所)逐渐暴露出“政策准入门槛低、投入资金门槛低、专业技术门槛低”等乱象。另外,由于月子中心(会所)目前定性为服务机构,在没有确定主管部门及监管情况下,仅凭其自身的能力来预防或化解风险,很难为客户提供安全服务保障。 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月子中心”管理和规范。
该议案建议:1、适时出台月子中心(会所)管理办法,使月子中心(会所)运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要对月子中心或会所的准入条件、硬件设施、软件环境、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提出硬性要求,并且确立行业规范和监管主体,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强化对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护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保证每一位护理人员都具备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应对突发状况的护理经验,确保月子中心产妇和婴儿的安全。3、职能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月子中心(会所)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月子中心(会所)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转为建议办理的议案
除上述代表提出的7件议案合并作为大会3件议案外,其余的60件代表议案连同代表在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将根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转为建议处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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