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在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项天保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市人大工作,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汕头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一年来,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治意识铸忠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不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要求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36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研讨8次,努力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市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特别是温湛滨书记多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给予有力指导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共向市委请示报告52次。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对立法、监督、代表、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办的任务。抓住关系我市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依法及时把市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作出设立“汕头人才周”等决议决定10项。落实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6人次。依法组织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44人次。认真做好定点联系、创建文明城市挂钩帮扶、防疫抗疫等工作,全面完成市委交办任务。
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委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从严从细做好代表换届选举。严把政治关、质量关,优化代表结构,注重代表素质,高质量完成代表选举任务。依法补选3名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我市出席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汇集民意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由市人大代表以差额票决的方式选出“全面完成市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提压改造项目、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等十件民生实事。
顺应发展修改大会议事规则。贯彻全国人大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修改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完善代表大会工作和议事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广纳民智坚持敞开立法大门。组建地方立法咨询人才库,选聘20位各方专家作为新一届立法咨询顾问。实现镇(街)立法联系点全覆盖,将75个立法联系点建成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立法重要阵地。在立法调研、论证、评估工作中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最大程度汇聚民意,凝聚共识。
积极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全年共接到信访案件145件次,其中,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交办案件1件。积极协调督办,全部来信来访均按规定办理,依法依规帮助群众解决好合理诉求。
三、用足用好立法权,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聚焦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之路和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立改废法规16件,其中制定法规10件,修改3件,废止3件,共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法规15件、规范性文件1件。我市立法工作做法获全国人大官方网站推介。
精准立法引领改革发展。立足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需求,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功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中,明确产学研合作可约定权益分配,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以科研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规定科技企业“同股不同权”,有效保障原始股东合法权益。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引入行政禁令、技术调查官、合规性承诺等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条例分区域对景观照明提出设置要求,最大限度激活城市夜间活力。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聚焦民商事执行工作、律师执业保障等热点问题加强立法调研,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探索协同立法,与潮州、揭阳签订区域协同立法合作协议,推动规则对接、机制衔接,形成法规制度合力,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大力推进特区法规建设。优先安排国家和省尚未立法而本市特别是特区建设急需的立法项目。制定现代产业用地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等条例,立促进高质量发展之法。制定警务辅助人员、城市景观照明、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和建筑外立面管理等条例,立保障高效能治理之法。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防、基层卫生服务、噪声污染防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条例,立惠及高品质民生之法。开展省市协同立法,积极参与省人大“1+N”立法,制定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条例。加强法规专项清理,废止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关于促进和保障第三届亚青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两个决定。《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确定的30件正式项目全部完成。
法规施行取得实际成效。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破解现代产业用地供给难题,全市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面积为 163.16平方公里。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鼓励华侨华人参与华侨试验区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目前,该区吸引侨资外资企业23家,总注册资本39.3亿元,国内外企业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14家。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推动落户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目前集聚了9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2家高新技术企业,2个国家级孵化育成载体,3家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8家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9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放权赋能,推动综合保税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跨越式发展,汕头综保区1至11月实现外贸进出口201.55亿元,约占全市28%。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创设了稳定的政策预期,“跨境电商综试区+综保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联动效应突显,跨境电商综试区新增跨境电商备案企业37家,截至11月累计完成跨境电商进出口226.4亿元。
四、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合力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12月份,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官方网站刊载文章介绍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经验。
紧扣党委中心工作,推动党委部署落地落实。聚焦“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之路,检查“工改工”和“三旧”改造工作,助推盘活闲置工业用地,全市完成“工改工”6799亩。聚焦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检查华侨权益保护实施情况,督办《关于发挥侨力资源优势助力汕头经济发展的建议》,凝聚侨心、汇聚侨力。聚焦创新驱动发展,调研数字经济发展、企业经营发展、科技创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情况,听取市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助推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聚力助推富民兴村产业发展,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预算资金103.59亿元为乡村振兴和农村农业工作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紧扣约束权力运行,加强财政工作监督。聘请新一届常委会财经工作咨询顾问,组织财经顾问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围绕大事要事工作保障和民生资金开展预算审查工作,切实把好预算编制审查质量关。强化全口径全过程预决算和预算调整审查监督,切实为老百姓看紧“钱袋子”。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督,开展全市隐性债务“清零”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加强审计工作报告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推动审计聚焦中心工作,从严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紧扣依法治市,推动法律法规落地生效。加强对法律法规特别是本市制定的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助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就存在问题明确各部门法律责任。调研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潮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检查文明行为促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条例实施情况,推动相关工作进一步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提升人居环境。
紧扣人民群众关切,推动民生保障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打出监督“组合拳”,推动“双减”政策在我市有效落实。听取关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题询问答复意见落实情况,推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听取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调研医疗保障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督办2022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各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既定进度,一些项目超额完成。
紧扣社会治理关键环节,推动地方治理效能提升。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治理更精更实。调研“少捕慎诉慎押”落实情况,推动政策进一步落实。听取市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
五、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汇聚力量增进民生福祉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督促办好议案建议。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及时交办、认真督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关于强化工业用地有效保障的议案》《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议案》办出成效,有效保障工业用地,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关于尽快制订“扶持企业引进和培养技师技工”政策的建议》等10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将“有用之言”转化为“有益之策”,落实为“有效之举”。94件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
拓展代表履职渠道。邀请我市的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的座谈、走访等活动以及推荐代表担任有关国家机关专家库专家、监督员等共计164人次。组织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对我市近岸海域环境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委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专题调研、集中视察。
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持续完善代表联络站建设,联络站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各联络站全年开展活动 3470场次,进站参加活动的各级人大代表16992人次,其中接待代表5197人次,接待选民群众6385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2139件。组织开展“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引导代表围绕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推动“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建真言、献良策。举办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修订《汕头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提高代表活动经费保障水平。
六、守正创新,勇于探索,推动人大工作争先创优
紧紧围绕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这一目标任务,大胆探索人大工作新方法新手段,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汕头实践。
探索立法新路径。发挥特区立法权在以制度创新引领改革发展方面的优势,把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对标先进地区查摆差距,补齐立法短板。召开全市立法工作务虚座谈会、立法工作内部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兄弟经济特区立法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找准差距 迎头赶上——汕头与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立法工作比较分析》报告,摸清汕头立法短板,提出建议和对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汕头市2022年立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年来立法工作情况,聚力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特区立法工作。编制《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3-2025年)》,为未来3年立法工作绘制“施工图”。推动立法和监督同步开展,在开展执法检查时检验法律法规特别是本地出台的法规是否符合现实需求,及时收集反馈修改建议或作出修改修订。
探索监督新方式。围绕如何更好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专门召开“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专题研讨会,首次召开全市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积极开展有益探索,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合力。求精选准监督项目,紧扣大局,抓住要害,确保监督议题质量兼顾,以质为主。统筹运用监督方式,把握监督节奏,合理安排外出检查调研的频度、人员力量、时间和区域,提升监督工作的组织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台对民生实事实施情况监督的方案,探索实施跟踪监督、满意度测评等长效机制,督促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
探索联系代表新机制。修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将直接联系代表的范围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扩大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化和拓展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探索实行各专委、各工委联系代表“三注重三结合”机制,省委《每日汇报》刊载了这一做法。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保障被联系代表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群众诉求、提出意见建议。
探索干部培训新模式。首次举办市、区(县)、镇(街)三级人大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全员培训班,常委会班子全体成员分别辅导授课。召开常委会及其机关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促进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社会各界以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时代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2023年的工作打算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依法履职尽责,勇于实践创新,为加强以制度创新引领特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努力开创新时代汕头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筑牢信念中找准方位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体现忠诚担当。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头等政治任务,围绕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依法履职,建立完善政治要件办理落实情况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坚定制度自信发挥制度优势。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民主渠道作用,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形式,确保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作用,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在法治轨道上助力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
二、主动服务发展,在特区建设中勇于担当
助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对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科技创新等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或执法检查,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增强发展动能注入法治力量。调研最美侨村建设、华侨华人在汕投资兴业情况,助力建设聚侨惠民和美侨乡。强化计划、预算审查和执行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管好“政府账本”。依法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
助力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修订行政复议、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聚焦物业管理等社会治理“小切口”,围绕公众关注热点、行政管理难点开展立法调研。审议乡村振兴实施办法,加快涉农政策法定化,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
助力提增人民生活品质。调研我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织密织牢民生民安保障网络。修订商品房销售条例,制定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条例,审议内海湾保护条例,开展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保障提升城市绿色宜居水平。增强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的人民性、普惠性,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预算执行和使用绩效等情况的监督,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三、提供法治保障,在制度引领中贡献力量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进一步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区域“四高地两中心”、传统文化保护、推动汕潮揭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工作,打造一批“接地气、立得住、真管用”的立法精品。加强数字经济、跨境金融、软件服务、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立法探索力度,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促进与规范并举,引领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发展要求相适应、与人民愿望相匹配,实现立法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2023年拟安排继续审议的法规7件,新制定法规10件,调研预备法规4件。
加强执法检查。检查市政设施管理、城市供水用水、省华侨权益保护、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等条例实施情况,逐条对照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紧扣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让制度牙齿真正“咬合”。
推进司法公正。同力推进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围绕社区矫正、经济犯罪案件审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事关安全稳定问题加强监督。开展司法责任制工作专题调研,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保障代表履职,在联系群众中彰显优势
提高议案建议工作水平。把好议案建议质量关、交办关、监督关。做实做好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主任会议听取审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工作。组织开展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承办单位加强与提出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将建议办理与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机结合,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加强和改进“双联系”工作,增强联系代表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领域、相关专业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监督、专题调研等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闭会期间履职,集中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引导代表更多深入基层实际,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客观反映群众诉求。加强代表培训,根据发展大局和履职所需,举办1期市人大代表学习班,若干期代表专题学习班,提升学习培训精准度、针对性和实效性。
讲好代表履职故事。结合常委会重点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报道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事迹和成果,生动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持续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召开现场交流会、实地调研督导等带动全市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整体跃升,宣传拓展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声、解决民忧“民意窗”“连心桥”的作用和成效,不断增强人大制度和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履职尽责中展现风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宣讲报告会等形式反复学、深入学、全面系统学。组织好辅导讲座、交流研讨、青年讲坛等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人大代表从党和国家的发展蓝图中找准人大定位,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学促干、知行合一,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记“三个务必”“两个永远在路上”,全面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各级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将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加大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力度,深化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县乡人大履职规范化水平,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及时制定修改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提升参谋服务保障工作质量和水平。扎实做好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建议对策,努力破解立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找准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抓住代表反映的热点问题,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领导下,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团结奋斗、勇毅前行,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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