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大会机构 大会议程 文件公告 会议要闻 议案建议 大会花絮 图片新闻
所在位置: 首页 > 选举工作
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创建时间:2024-02-28 15:40 来源:汕头市人大

2024228日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本次会议通过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