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3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汕头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汕头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09年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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