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友烈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汕头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计划预算委员会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8年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委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等因素对我市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全市国民经济总体上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完成生产总值974.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总量指标基本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和困难,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汕头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认真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提出的今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及其他主要发展目标,符合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主要工作措施具体可行。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批准《汕头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目标的实施。继续抓好有效投资工作,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在项目和资金上争取国家和省更多的支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快科技自主创新,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发展自主品牌产品;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调整消费结构,稳定外贸出口,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放宽行业准入限制,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内外源经济发展环境,擦亮经济特区牌子,努力提高开放水平;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不断加大金融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努力实现节能减排规划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提出的各项惠民政策和措施,着力解决好城乡居民的就业、社会保障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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