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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创建时间:2009-03-04 00:00 来源: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225日在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通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着力打造“阳光法院”,努力实现审判提质、效率提速、能力提升、保障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795件,办结17027件,同比分别上升8.2%8.7%;结案率95.7%,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未结案件768件,同比下降1.4%。其中,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593件,办结1448件,同比分别上升7.5%8.6%;结案率90.9%,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我院认真组织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来部署和推进。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刑事案件2064件,判处被告人3469人,同比分别上升0.2%1.1%。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两级法院迅速行动,深入开展“打击刑事犯罪、除恶打黑”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严惩涉枪、涉抢、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6641258人,召开集中宣判执行大会16场次。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对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以及犯罪团伙的首犯或骨干分子、累犯、惯犯等,坚决依法重判;对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或其他工作生活中的矛盾引发的初发偶发犯罪,以及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试行未成年被告人和成年被告人分案审理的审判方式,全年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80名。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123189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注意做好维稳工作,对涉及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加强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通过发挥刑事职能作用,准确打击犯罪,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

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共审结民商事案件9965件,诉讼标的总额31.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9%22.1%。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促进婚姻家庭和睦和邻里关系和谐,审结此类案件1515件;面对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和扩散的影响,开辟快审快执金融纠纷案件的“绿色通道”,审结金融纠纷案件5637件;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配合我市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加大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开展“司法护权、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3件;围绕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的要求,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1件,来自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的当事人对我市法院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加强涉及国有企业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出资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整行政法律关系。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加大对行政争议的调处力度,共审结行政案件63件。不断增强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努力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解决“官民纠纷”,经协调和解后原告提出撤诉的行政案件占14.2%。配合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和环保、矿山开采、消防、计生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开展,依法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共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91件。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营造拥政守法、政通人和的行政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共执结各类案件4283件,执结标的总额25.2亿元。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完善财产申报、立即执行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执行异议审查等工作机制,加强边控、公开曝光等措施在执行中的运用。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接受外部监督的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标的物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和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努力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执行工作监督体系。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从去年1119日启动专项行动至今年119,共执结历史积案2900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数的68.9%,执结标的金额34亿元。通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法院工作机制

根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我院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不断拓宽思路,改革创新法院工作机制和举措,推动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全年二审案件维持率提高2.8个百分点,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2.7个百分点,案件上诉率和申诉率分别下降0.80.3个百分点。

实施“三项阳光工程”。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我院将审判、执行工作公开和院务管理事项公开作为突破口,在全市法院实施“三项阳光工程”。一是着力推进“阳光审判”,实行办案流程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法院的了解。二是着力推进“阳光执行”,向当事人公开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执行结案等信息;对已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履行完毕而结案的执行案件,以及因法定原因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案件,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三是着力推进“阳光院务”,各业务部门和法官办案多少、质量优劣等审理管理信息全部向干警公开,干部任免、调动、立功受奖的情况及时公布,后勤管理服务、财务大宗开支等情况及时向干警公开。通过实施“三项阳光工程”,以公开保障公正、提高公信、接受监督,推动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有关做法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改革完善三项审判管理机制。一是探索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将案件上诉率、被改判发回率、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申诉和申请再审率等作为重点考评指标,把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作为评价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确保审判提质。二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审限管理,健全警示、催办制度,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中断四类案件的监控和审批,努力缩短审判和执行周期,确保审判提速。三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执行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执行工作考核机制;改革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机制,减少不必要的环节,确保执行有力。通过改革完善三项审判管理机制,使法院工作更加公正、高效、利民。

开展推动质量效率提升的三项活动。一是开辟办理金融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绿色通道”,在各有关业务部门成立专门受理、审理、执行此类案件的合议庭,依法简化有关程序和环节,提高办案效率,为审理和执行其他类型案件探索出一条路子,推动整体审判效率的提高。二是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深化裁判文书改革,使裁判文书说理更加透彻,让当事人自觉服判息诉。三是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依托各类典型案件的审判,由院领导和业务骨干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组织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观摩庭审、交流经验,促进庭审活动的规范,树立法律权威。通过开展三项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创新接受外部监督的三项机制。一是致力于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制度化、经常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在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的同时,由法院各庭室负责人担任兼职联络员,建立起全市法院联络工作网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或听证、监督执行活动、参加视察和座谈,进一步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监督。全年共举办联络活动19场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404人次参加了联络活动。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复质量和效率。二是建立法院与检察院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敏感案件的沟通协调,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21件。三是创新信访工作接受监督的机制,邀请人大代表、特邀司法监督员参与院长接待日接访活动,现场听取来访群众意见,强化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通过创新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正司法。

三、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谐汕头建设

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调解优先的要求,强化调解意识,珍惜每一个有利于调解的时机,不放弃每一个可以调解的机会。不断健全鼓励调解的机制。对调解结案并已清结的案件适当多折算岗位责任制任务;提高对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调解撤诉率所占分数比重;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调解能手评比活动。发挥院庭领导在调解中的独特作用,重大、敏感案件院、庭领导直接参与、促成调解。积极探索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的有效途径,制定实施《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由两级法院邀请在村居社区具有一定威信的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不断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衔接的有效途径,形成调解的合力。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2.1%,同比提高8.1个百分点。在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再审和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涌现出一批通过调解(和解)案结事了的典型案例。

认真落实保障民生民安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多发性犯罪以及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准确适用《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依法保护群众的基本财产权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减、免、缓交诉讼费950万元,涉及案件889件。通过司法为民的各项实际行动,把保障民生民安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和执行的每一个环节。

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参与“万人大接访”活动,每周有一位院领导、每个工作日有一个部门领导进行接访,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协调并办理上级交办的一批重信重访案件,努力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同时,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府转办的其他信访案件,共办复61件。通过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总量。全年办理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同比下降20.9%

四、加强基层工作,为争当法院整体工作排头兵打好基础

围绕打造一个“先进基层法院群”的目标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针对全市法院大部分案件和人员在基层的实际,我院始终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实现争当法院整体工作排头兵目标的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院明确提出了打造一个“先进基层法院群”的目标,制订了创建先进法院的考评办法和措施。考评办法在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重点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更加注重案结事了、人民群众满意,以此引导基层法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推动基层法院对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形成你追我赶、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去年,各基层法院上诉案件改判率均在1%以下,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均在0.5%以下,全年结案率均在95%以上。目前,全市有近一半的基层法院已步入了全国、全省法院的先进行列。

积极探索中院党组与区县党委对基层法院工作齐抓共管的有效途径。针对基层法院工作中上级法院以管事管案为主、区县党委政府以管人管财为主的实际,我院积极探索“条块结合”、上级法院党组与地方党委齐抓共管基层法院的有效方法。及时指导各基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各区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高度重视基层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涉及基层稳定的案件,加强对基层法院办理此类一审案件的指导,统一审判尺度和认识;在此基础上,慎重使用自由裁量权,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妥善处理二审案件,依法维护基层法院的司法权威。加大对基层法院班子的协管力度,协同有关区(县)党委及时调整充实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会同有关区(县)组织部、政法委对新任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任职谈话。通过“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形成抓基层工作的整体合力,及时破解基层法院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基层法院工作水平的提高。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和对基层干警的关心。对涉及基层法院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督查督办,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队伍的监督,通过明查暗访、调查问卷等办法,组织对基层法院窗口部门、人民法庭进行检查,查找基层干警在遵守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警的关心,继续推行选调基层法院的优秀人才到中院任职的制度。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基层单位和干警,及时予以记功和表彰奖励。及时帮助基层干警解决在学习培训、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建立法院干警互助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基层干警及时予以经济帮助。

五、坚持“文化聚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文化聚院”,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将法院文化建设贯彻到制度建设中,按照“公正廉洁、规范有序、严谨细致、高效文明”的要求,构建工作和生活的行为规范,以《法官行为规范》引导干警的行为,提高干警的自律意识。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组织开展“建设廉政文化,树立新风正气”活动,通过摄影书法比赛、征集廉政格言警句和文学作品、给干警家属发放公开信、建设廉政文化走廊等形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机关工会、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文娱体育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中院机关工会被全国总工会评为“2008年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市法官协会被全国大中城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评为“全国先进学会”。

坚持“人才兴院”,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启动第二轮法官续职资格培训工作,两级法院一至五级法官分别参加各级法院组织的续职培训活动,及时更新审判业务知识,增强司法能力。与中国政法大学、汕头大学合作共建科研实践基地,推动审判水平的提高。加强法学理论和审判实务研究工作,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届学术年会上,我院干警有2篇论文分获二、三等奖,取得了在这项活动中的新突破。加强司法考试备考工作,今年又有9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通过率达33%。通过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有效地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

坚持“科技兴院”,启动信息化建设“08工程”。根据省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08工程”。及时进行调研,完善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实现中院与省法院的二级联网,加快省法院、中院与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三级联网建设。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技术支持力度,推动各基层法院加快局域网建设,为三级联网打好基础。加强“科技法庭”建设,逐步实现庭审的同步录音录像。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科学管理提供科技保障。

一年来,我院和全市法院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以上成绩,是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级党政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意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少数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执行难”局面尚未根本扭转,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总体评价;少数干警的素质和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存在明显差距,个别人员作风不佳,极个别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败坏了法院形象;审判和执行工作配套制度如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执行救助金制度等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于审判工作发展的要求,影响了法院管理水平的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2009年全市法院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把今年作为“发展攻坚年”、“工作落实年”的要求,主动应对金融危机对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加强审判管理,推进执行治理,注重调解和解,深化阳光司法,增强司法能力,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实现和服务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开展两项活动与服务大局、为建设和谐汕头提供司法保障结合起来,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树立司法公信力结合起来,着力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主动应对金融危机对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提高敏感度和重视度,依法慎重办理相关案件,灵活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兼顾企业职工利益,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三是强力推进执行集中清案工作。全力清结一批执行积案,深入开展执行治理工作,提高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四是加强审判管理。强化质量效率监控,规范审判执行行为,细化“阳光审判”、“阳光执行”、“阳光院务”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审判和执行工作公正高效。五是不断加强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支“知识型”与“能力型”并重的法官队伍。六是全面加强队伍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公布的“五个严禁”,利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位代表:

当前,持续扩散和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更加出色的审判业绩,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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