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友烈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汕头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各代表团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计划预算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9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市委的重大部署,围绕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发展目标,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化解不利因素,奋力拼搏,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35.7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基本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全市国民经济总体上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计划报告中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汕头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今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及其他主要预期发展目标,符合好字优先、快字当头、能快则快,确保实现“五年大变化”目标任务的要求,主要工作措施可行。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批准《汕头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抓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调整消费结构,扩大消费需求;提升经济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目标责任,增加财税收入,提高经济发展的财政得益率;抓好有效投资,集中力量抓好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建设,做好各项重点项目的规划和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重大项目的核准和资金支持,争取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签约落地,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出让、转让股权等资本运作模式拓展合作、融资渠道,做强做大企业;调整外经贸结构,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和促进进出口增长;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规划,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资源配置,夯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基础,支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节能减排规划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民生民安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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