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友烈
汕头市人民政府向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我市2010年预算草案及《汕头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预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计划预算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09年预算执行结果,全市一般预算收入58.54亿元,为预算的101.58 %,比上年增长14.28%。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一般预算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等,全市财政总收入107.90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107.72亿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25.2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4%,比上年增长12.71%。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一般预算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等,市本级财政总收入72.92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72.91亿元。
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2009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一般预算和经批准调整的市本级一般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对于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预算草案,全市一般预算收入计划67.02亿元,比上年增长14.50%;加上税收返还、一般预算补助收入等,总收入计划113.15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12.99亿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27.53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3.36%;加上税收返还、一般预算补助收入等,总收入计划72.22亿元,相应安排支出72.20亿元。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汕头市2010年预算草案符合实际情况,建议批准汕头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批准《汕头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支持自主创新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培植税源,确保财税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管,规范征管方式,公平税负,确保应收尽收;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细化政府公共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支出监管,跟踪问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城市管理机制,运营好政府公共资源,解决建设资金“瓶颈”问题,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做实做强政府融资平台,防范财政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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