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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芸
各位代表:
我受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是我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抢抓机遇,危中奋起,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中共汕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一、坚持民主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用好全国人大赋予的特区立法权、较大市立法权,在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理念,按照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突出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稳步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一年来,通过法规1件,审议法规1件,废止特区法规1件。
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汕头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今年1月份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自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坚持维护法制统一、促进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规范制约权力和规范立法技术,努力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一是积极拓宽立法来源渠道。围绕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法治汕头的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向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及有关群众团体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在汕头日报和人大网站上刊登通告,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建议;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发出征集立法项目意见建议函,扩大了立法项目征集工作的覆盖面。二是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常委会将立法调研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增强立法调研的针对性,提高立法调研质量。一年来,先后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50多场次,努力平衡法规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法规能够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进一步提高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加强法规起草工作的指导检查。围绕立法计划,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先后6次专门听取有关法规起草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法规涉及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立法中的矛盾和困难,有效促进了法规起草的进程。四是切实提高法规审议质量。坚持发挥人大法制委作为立法统一审议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注意抓住主要矛盾,集中力量解决焦点难点问题,对争议较大的条款,根据不同意见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坚持法规三审制度,每次审议法规草案都安排分组会议专场讨论,重视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应邀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进一步提高了法规审议质量。
一年来,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草案)》、《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28件法律法规草案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后,提出修改意见,送全国人大、省人大立法机关参考。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高等院校学生实习问题的立法调研等工作。
二、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落实。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5项,组织执法检查4项、工作检查9项,开展专题调研10项。
围绕科学发展,突出监督重点。常委会根据汕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选准监督专题,把握四个重点:一是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强化对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预算的监督,认真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审计、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等专题报告,审查批准了2008年市本级决算和200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和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实现。二是以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围绕“三年打基础”目标任务,对港口和交通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水利设施建设、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点。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医疗卫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落实市区城镇侨房政策等方面组织专题监督检查。四是以完善社会管理为重点。对劳教执法、监所检察、殡葬管理、消防安全、人口计生工作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重点监督,推进“一府两院”工作,促进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民安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依法监督,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常委会依法加大财政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去年以来,针对市审计局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及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在去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常委会作专题报告。通过对《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土葬回潮,殡改设施建设滞后,市新殡仪馆工程由于缺乏配套资金,无法按计划于2009年底前启用。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发函要求切实贯彻好殡改条例,尽快落实资金,加快新殡仪馆的建设。市政府已加大了殡改工作力度,市财政局已安排配套资金,新殡仪馆配套工程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在开展对《汕头市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中,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征集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有重点地开展检查,跟踪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条例的进一步实施。在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中,针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尚未完善、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缺乏明确的责任制和有效的协调机制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在本届任期内要初步建成与粤东城镇群中心地位相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建设等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已在去年底将贯彻落实情况向常委会作书面报告。常委会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加强了地方军事设施的保护。
跟踪监督,促进民生民安问题的解决。常委会树立监督为民理念,对事关民生民安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后续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针对个别区落实第三次人代会关于设立海上渔业安全通讯救助网络的议案不到位的问题,常委会组织了检查督办,强调必须按议案办理的要求限时完成网络建设。去年底,全市各个涉渔区县的救助网络已全面建成投入使用,为保护渔民生命安全,应对海上突发事故发挥了显著作用。南澳县通过网络开展海上救助已达15宗,救助遇险渔民近百人,被渔民誉为海上渔业生产的“保护神”。广大渔民对各级政府落实人大代表议案所办的实事十分满意。针对2008年防洪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防洪工程建设中一方面上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滞后,另一方面本市各级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及时整改并报告落实情况。市政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安排了水利设施建设经费,进一步落实水利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堤防防护费的收、管、用工作,推进了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并于去年6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通过对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促使市、区政府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促进潮阳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一批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推动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专项监督,支持政府加快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汕头港内湾海域私人非法搭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视察、调研,要求市政府开展整治。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及时组织力量拆除了海湾大桥外27个用于休闲娱乐的渔棚,有效保护了汕头港内湾的资源环境。针对广澳港区口岸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常委会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联合进行检查,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濠江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制约广澳港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在市政府和濠江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底,临时避风塘建成并顺利搬迁,临时查验办公楼建成并通过预验收,3、4号泊位建设进展顺利。
发挥信访工作的监督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加强信访件的交办、督查、协调工作,及时分析信访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复来信来访和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督促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一年来,共受理、登记、发函转办和交办人民群众来信678件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340批793人次,为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服务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10项,任免干部33名。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常委会按照中央关于“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促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粤东地区现场会、粤东地区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实现“五年大变化”的指导意见》,围绕增强汕头集聚辐射能力、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这一工作重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经认真审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市政府关于提请南澳大桥建设、中心城区(东北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等一批项目融资的议案,推动了我市道路交通系统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努力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在干部任免前,做好与市委组织部门和“两院”党组的联系沟通,到拟提请任命人员的单位进行考核了解。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依法任免干部。建立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任命谈话的制度,增强被任命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法治汕头建设
常委会按省委要求,发挥主导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努力增创我市科学发展的法治新优势。
加强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去年4月,配合市委召开了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暨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创建动员大会,全面部署2009年依法治市工作,加强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区(县)依法治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加强督促指导,启动我市创建活动。组织对我市“五五”普法以来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推进“五五”普法向纵深发展。12月,举办了2009年法治汕头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法治文艺晚会,组织开展了法治工作先进典型宣传报道等12项宣传教育活动。在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下,我市各地和有关职能部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紧密结合地方文化特色,深入扎实开展普法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更为广泛的普及,全社会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平安和谐社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各项社会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认真办好常委会公报,办好汕头人大网站。加强与各新闻媒体合作,组织好人代会期间的宣传,多角度报道代表履职的情况,多形式开展对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等工作动态的报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有关情况,使人民群众加深对人大制度的认识和人大工作的了解,增强了民主法治意识,为建设法治汕头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五、扎实开展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始终坚持依靠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探索和改进代表活动方式,把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与积极发挥代表在推进人大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中的作用相结合,不断提高代表工作实效。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代表小组是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一种基本组织形式。常委会在对市人大代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去年6月举办培训班,专题培训了市人大代表小组正、副组长,就人大代表如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如何提出议案、建议等履职要求进行了培训。还组织各代表小组组长交流了各代表小组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高了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加强和改进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常委会注重改进代表活动的组织工作,既提高代表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又使代表能够结合自己的实际选择参加活动的时间和形式。去年初印发了代表活动项目安排意见,让代表自主选择。一年来,共邀请了近300人次的各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专题视察、专题调研、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法院庭审和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丰富了活动内容,提高了活动效果。围绕落实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等政府重点工作,去年7月,组织省人大代表就我市落实扩大内需政策,争取新增中央和省投资情况进行调研。11月,又组织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对我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等进行视察。代表们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集中讨论,分析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提出了有较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推动全市的产品质量和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把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环节来抓。去年市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关于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两件代表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常委会多次组织调研,听取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办理方案进行认真审议,及时作出相应决议,并将这两个议案办理情况作为后续监督项目,跟踪各项办理措施的落实。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以网上交办形式第一时间交承办单位办理,并对承办、答复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沟通,了解情况,督促承办单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办理实效。去年11月,常委会首次组织部分领衔提出议案、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对市财政局、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办理议案、建议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直接进行督办和交流沟通。通过各方的努力和重视,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的90件议案、建议的首次答复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共87件、占96.7%,不满意的3件、占3.3%。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重新发回承办单位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此外,去年还收到人大代表的“直通快车”来信7件,也及时按程序转交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均得到了较好的办理。
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人大的工作实际,突出人大特色,通过举办讲座、深入调研、撰写学习体会、交流讨论等形式,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思想观念、履职情况、体制机制等方面认真查找常委会和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提出改进整改的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组织学习省委汪洋书记在广东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增强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到“双联共建”帮扶村居、工厂企业调研,了解基层现状,密切与人民群众及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以提高工作效能为核心,加强机关建设。去年,常委会机关被市委评为创建好班子活动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协同工作、各区县人大和全市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法规审议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选题与推动发展、与解决一些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的结合还不够紧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发挥代表作用的具体途径和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方式尚须进一步拓展;自身建设还须不断加强。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市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阶段成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若干意见》(粤发[2008]8号)和省委汪洋书记在广东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八次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继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我市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用好地方立法权,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要抓紧制定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从制度上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研究拟定好年度立法计划,在继续做好青年志愿服务条例、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管理条例等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对城市绿化管理、森林防火管理、促进台湾同胞投资等方面立法的前期工作。探索建立立法咨询制度,扩大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法规草案中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为立法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宣传工作,新法规通过后,加大媒体对新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认真实施监督法,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关系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选准选好监督项目。重点加强对经济运行、预算执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科技创新和品牌战略的实施、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循环经济、环境资源保护、防震减灾、扶贫资金和老区建设资金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发展。要在坚持依法监督的同时,研究监督法规定的各种监督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权。积极探索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今年将研究出台常委会任命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继续探索跟踪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结合汕头实际,不断规范重大事项议案的提出与审查、审议与表决、公布与实施、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等具体工作程序,把党委的决策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把决策与贯彻执行统一起来,从法制上确保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在人事任免方面,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办事的统一,完善工作程序。
三、提高代表工作实效,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要把代表工作作为常委会工作的基础,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好代表作用。要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以及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和各工委活动的参与,探索代表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强化跟踪督办,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效果。继续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切实增强代表的责任感。
四、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行职责能力
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是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基础。要建设学习型的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制度建设,围绕人大职权的行使,努力探索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努力锻造一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人大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为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推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望。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汕头的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全市的社会和谐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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