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上午,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岛影剧院隆重开幕。来自我市各界的300多名市人大代表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选出我市出席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并补选我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大会执行主席有:陈茂辉、郑人豪、黄俊潮、余健明、郑家汉、陈棉生、马逸丽、王良源、王效峰、孔德镐、叶先华、邢太安、刘彦彧、苏红、李绿岸、吴小云、余少玲、张殿义、陈少麟、陈壮生、陈武南、陈榕、范升开、林本丹、林曼、郑子敏、郑通声、徐红、黄建固、黄辉忠、谢丽玲。
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市领导郭大钦、孙光辉、谢泽生、周镇松、冯玲、林梃、王扬泽、李耿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汕头水警区副政委王爱国,汕头大学副校长温小波、汕头海关副关长吕文龙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茂辉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是在全市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选举我市出席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着重要的意义。会议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完成好法律规定的选举任务。
大会通过了《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家汉所作的关于我市选举出席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问题的说明。据了解,本次会议将选举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