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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代会确定三件大会议案
创建时间:2014-02-21 00:00 来源: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昨天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同意将龙湖区代表团冯丽娜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汕头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第1号)、濠江区代表团林日琼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第31号)合并为《关于推进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作为大会一号议案;将金平区代表团陈国翔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绿满家园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方案所定的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议案》(第11号)作为大会二号议案;将南澳县代表团谢丽玲代表领衔提出的《整治马路市场,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的议案》(第33号)作为大会三号议案,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议案办理得到落实。
  一号议案:
  推进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关于推进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提出,我市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有60.3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1.3%,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养老问题将是政府、社会乃至千千万万个家庭面临的棘手难题。为应对庞大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必须尽早构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多元化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该议案建议:在《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框架下,健全养老服务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多元化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力争在一、两年内实现各区县建成公益性养老院;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设施,推进民营公助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推广“家庭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依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将社会抚养费用于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的购置,并优先照顾“失独”老人;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二号议案:
  切实做好绿满家园工作
  《关于切实做好绿满家园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方案所定的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议案》提出,实施“绿满家园”全民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顺应民心、民意的重大战略部署,《汕头市实施“绿满家园”三年行动(2013—2015年)方案》实施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和拥护。
  该议案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绿满家园”实施情况专题视察,详细检查资金落实情况、新增绿地情况、具体工程建设进度、认建认种认养志愿行动等情况,加大宣传力度,督促解决存在问题,促进绿满家园行动顺利推进。
  三号议案:
  整治马路市场
  关于《整治马路市场,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的议案》提出,目前我市城区流动摊贩占路为市、占道经营的现象比较严重。这种“马路市场”现象不仅破坏城市环境卫生,而且影响道路交通出行,对市政公共设施造成不少损害,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为建设美丽幸福汕头,应当对其进行综合整治。
  该议案建议:严格执行《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增设疏导点,引导流动摊贩进点经营;坚持从严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章经营行为;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方便市民共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汕头日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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