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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俊潮
各位代表:
我受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汕头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服务大局,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在推动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民主、促进法治建设,改进作风、提升履职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为全面推进美丽幸福汕头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科学立法、先行先试,地方立法实现新突破
常委会充分发挥我市立法权优势,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年审议法规8件,通过法规5件,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先行先试,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创新。针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亟需在制度建设上解决预防腐败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制定《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该条例认真总结了我市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积累的成功经验,同时借鉴和参考国(境)内外反腐工作的有效举措,将党和政府有关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法制化,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促进廉洁汕头建设提供制度支撑。为了解决制约现行复议制度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发展,审议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率先在全国以立法形式确认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和相对集中复议权运行机制,创新行政复议的管辖制度、受案范围、受案方式和案件审理程序,有效地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为国家层面完善行政复议发挥积极探路和试验作用。为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审议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该条例注重对各类重点类型车辆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进行科学管理,着力改善城市交通出行环境。建立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在源头上防止大型建设项目给周边的道路交通带来拥堵。同时还明确道路通行条件和管理制度、推进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以及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针对我市出租汽车经营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乘客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等问题,审议通过《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理顺出租汽车管理体制,从规划建设、道路通行、服务设施等方面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从行业调控、经营权配置、监督管理方面规范政府行为。为弘扬尊老、敬老、爱老、护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审议通过《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从家庭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优待、社会服务等方面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构筑了适应特区老年人现实需求,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社会优待体系。确保老年人权益落到实处,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此外,常委会还审议了募捐条例、村务公开条例、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等3个法规草案。[CX2]
创新方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CX]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增加立法透明度和提高社会参与度。在立法过程中注重不断探索,创新立法方式。一是加大调研力度,将开展立法调研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手段。如在道路交通安全立法中,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赴厦门、绍兴、常州、南京等先进城市学习考察,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对调研报告作出批示,指出调研报告启发性和针对性非常强,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报告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在预防腐败立法中,对法规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来自全国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莅汕对法规草案进行专业论证,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主动“接地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法规案,深入基层社区、深入群众,多渠道、多方面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法中,深入街道社区听取来自一线的声音。在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立法中,直接听取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司机的意见和建议。在募捐条例立法中,直接听取慈善总会、存心善堂等社会公益慈善机构和基金会的意见。通过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鲜活材料,使制定的法规更加贴合实际。三是拓宽多元化的法规起草方式,充分调动立法者、执法者、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探索和创新了多元的法规起草方式,如《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之后,成立了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起草领导小组,由市人大法工委、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法制局、汕头大学的有关专家和同志组成起草小组联合起草,提高立法效率,保证立法质量。这种起草方式,突破了法规起草中部门起草模式,发挥了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四是坚持探索新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发挥代表立法议案权作用、召开代表专场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分组审议法规草案以及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有效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如将代表在本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立法保护我市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的议案列为代表大会一号议案。
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重视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在立法中区别法律关系的不同性质,妥善处理好“四个关系”,使法律规范成为增进人民福祉、增进社会认同的最大公约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通过立法,使政府在提供完善公共服务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推动责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在提供老年人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方面的职责,细化了社会优待的各项措施,确立了向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使政府在养老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二是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力的关系。在涉及多部门共同调整法律关系时,正确处理好各部门公权力的关系。如在制定预防腐败条例中,明确了各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在履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职责,注重各部门职能的联合发挥,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正确处理权利与权利的关系,在立法中统筹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等私权利的利益诉求。如在制定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中,涉及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及乘客多方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注重统筹兼顾多方利益,做到既严格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的经营和管理行为,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的同时,又兼顾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四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划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在立法中注重严格规范政府不当干预和监管不到位问题,着力解决市场准入限制过多、市场不正当竞争,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推动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此外,根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对市政府、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全国人大的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人大的安全生产条例等10多件法律法规草案或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参与省纪委关于预防腐败条例的起草工作。
二、坚持围绕中心、增强实效,监督工作得到新提升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紧扣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正确行使监督职权,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组织执法检查3项、工作检查5项、专题调研7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
以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对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监督。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要整合文化资源,拓宽公共文化投入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市政府认真进行整改并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全年建成10个综合文化站、300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室,全市7个公共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完成26个镇(街道)、60个行政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任务,落实市数字图书馆建设资金和设备采购工作。开展对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提出要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农村医疗机构的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推动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开展对《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保护和开发旅游资源,科学谋划旅游精品线路,努力打造城市旅游品牌和形象。对《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市、区县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工作并尽快解决宗教团体少数教职人员的社保问题。
以强化预算审查监督为重点,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专题报告,审查批准了2012年市本级决算和2013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和督促市政府克服不利因素影响,狠抓落实,确保完成2013年预期目标。审查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增强监督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听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提出要采取措施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积极解决社保遗留问题,按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社保基金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批准了部分指标调整。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认真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专题调研,并赴广州、深圳市学习考察,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开展对厦深铁路汕头段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提出要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厦深铁路汕头段建设;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厦深铁路汕头联络线的开工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推进重点交通项目建设。
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我市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组织实施好“六五”普法工作,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听取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开展对仲裁工作的专题调研,要求市仲裁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仲裁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办案质量,争取各界支持,营造良好的仲裁氛围;听取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动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促进依法履职、勤政廉政。围绕提高司法工作的公信力以及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两院”工作满意度,组织开展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工作的专题调研,要求“两院”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办理信访作为联系群众、改进工作和加强监督的重要途径,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920件次,接待来访群众377批947人次,办理全国、省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信访件103件次。坚持常委会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和督促有关方面办理,促进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以推动城乡生态环境改善为重点,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切实推进美丽幸福汕头建设。练江是潮汕地区第三大河,关系着粤东350多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建言献策的作用,加快推动政府制订新的练江整治实施方案,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帮助解决练江问题,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练江流域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提出要加快练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从水利和环保两个层面进行河道清障、河床清淤,推进整治流域内重污染行业,加快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视察的情况和相关的意见、建议已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在今年1月召开的省人代会上,汕头代表团向大会提出建议,要求省政府将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列入2014年的重点项目,成立练江流域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上游泄洪的科学调度;建议省人大将相关建议作为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并早出成效。为促进2013年度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首的“绿满家园”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提出要科学规划城市绿化,合理布局城市绿地,严肃查处破坏绿化行为。开展对我市实施《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湿地资源,落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切实加强湿地保护。市政府已落实市有关部门就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进行认真研究,依法依规做好补偿工作。组织检查我市韩江流域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提出要适时开展污染隐患集中专项整治,尽快清理污染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和水质监测,科学合理设置应急备用水源地,进一步加强韩江流域各市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目前,市政府已清理我市韩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若干垃圾堆放点,着手制订我市韩江流域水源地污染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把人事任免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证的重要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群众公认,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审议各项人事任免议案,实施颁发任命书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名,其中任命22名,免职16名。
三、坚持完善机制、强化服务,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伐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平台,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在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强化服务保障,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围绕中心,多形式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心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会议和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先后组织部分省代表就厦深铁路汕头段建设情况和汕头联络线进展情况专题调研,到汕头海关、民营企业、基层社区开展调研活动,组织部分省、市代表视察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练江流域整治情况等,较好地发挥了各级代表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作用。还委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协助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活动实效。
加强督办,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为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常委会专门进行人民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的工作部署,并联合市政府召开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对代表议案、建议的承办、答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大督办力度。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33件议案转建议,连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8件,共81件建议,及时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对6项重点建议落实有关工委进行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不断增强。如加强对《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设美丽汕头的议案》督办,认真审议市政府对此项议案的办理方案,并作出相应决议,积极推进我市城乡垃圾分类处理。督办《关于要求解决渔民家庭“居住难”问题的建议》,大力推动渔民“居住难”问题的解决。目前,首期渔民安居楼项目4幢共204套已竣工交付使用,二期安居楼项目准备动工建设,上报省人大议案项目的1005户安置对象已完成562户,代表对办理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建议答复表示满意。督办《关于要求将市欠拨潮阳老区东谷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建议》,加强协调指导,提出明确要求,促使建议得到落实,解决了遗留问题。高度重视代表议案的办理成效,跟踪督办2012年《关于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区域中心城市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议案》等议案建议。通过各方重视努力,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的81件建议的答复满意率达100%。
加强培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为提高人大代表素质,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需要,常委会把加强代表思想建设、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自身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组织新任的市人大代表进行培训,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听取地方立法和代表工作专题辅导、汕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以及连任代表履职经验体会,代表们进一步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认识,掌握履职方式方法,拓宽了知情知政的渠道。
四、坚持统筹谋划、打造亮点,依法治市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的依法治市工作格局,积极推动法治汕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新成效。
抓统筹谋划,加强依法治市的组织协调工作。认真制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依法治区(县)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在法治平台上化解基层矛盾”及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专题调研活动,积极探索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途径。及时上报市委调整充实依法治市工作机构,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抓典型培育,推动省、市法治建设五年规划落到实处。认真督促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法治汕头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并按照省关于做好五年规划中期评估表彰的要求,认真抓好先进典型培育,推荐龙湖区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和3位同志为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加强对区县法治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金平区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深入开展,各级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年度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23项,其中“绿满家园全民行动”被列入为2013年度省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一批民生和生态环境领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抓品牌亮点,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汕头建设的基础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推进机关、校园、城乡、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基础上,积极推进法治文化进家庭活动。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参与省“家庭法治知识演艺大赛”工作,推进了法治文化进家庭活动的开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主题为“人人学法用法,共建法治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举办“法律服务进(工业)园区”活动,开展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活动,配合组织“《警钟敲醒千家梦》——青少年犯罪案例连环画作品集图片展”,开展“12·
五、坚持提高素质、增强能力,自身建设跃上新台阶
常委会结合履职实际,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切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人大依法履职所需的法律、经济、社会管理等相关知识,就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东海岸新城项目、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题举办4期学习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把准全市发展脉搏,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讲实话、摸实情、求实效,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组织常委会和机关领导干部党代表“三走进”活动,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接待基层党员和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委会机关积极开展新一轮扶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到挂钩帮扶点濠江区礐石街道茂北社区,实地察看村容村貌,考察计划建设项目,走访慰问贫困户,开展捐资助学活动,落实挂点包片帮扶制度和一对一挂钩包户帮扶制度。开展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主题的座谈交流会,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增强机关学习气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六项禁令”,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加强宣传工作。健全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新闻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强对人大履职情况深度报道。常委会机关与汕头日报社联合在《汕头日报》开办“人大之声”专版,设置8个专栏,展示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在人代会议期间,组织开放团组和记者会,以主动开放的积极姿态,让社会各界了解人大、“一府两院”的工作。同时,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法规解读宣传制度化。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全体人大代表积极发挥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地方立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扩大领域;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不断丰富创新;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为新起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强烈的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人大制度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同步,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推进汕头人大工作上新的水平!
一、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立法工作与时俱进。抓紧制定关系我市科学发展的法规,更加突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要坚持立法为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使法规更好的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抓好年度立法计划的执行,加强立法前期调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完善立法咨询顾问工作制度,完善立法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二、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加大监督力度。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切实把深化改革开放、推动转型升级、加强自主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治理创新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须向本级人大报告。推进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等的监督。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开创代表工作新局面。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及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把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重要通道和途径,提高督办工作实效。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创新学习方式,不断提高代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激发代表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法治汕头建设。围绕实施《法治汕头建设五年规划》,以法治创建工作为载体,认真抓好依法治市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创新、平安汕头创建和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建设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打造法治建设品牌和亮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六五”普法工作检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汕头建设水平。
五、以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常委会自身建设实际,紧扣中心、积极作为,务求实效、彰显特色,把群众路线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整体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面向未来,我们正站在汕头加快发展的新征程上,党和人民对人大工作寄予厚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昂扬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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