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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护老城历史文化街区
创建时间:2013-02-23 00:00 来源: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昨天上午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将《关于立法保护我市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的议案》作为大会一号议案,《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设美丽汕头的议案》作为大会二号议案,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议案的办理得到落实。
    由金平区代表团陈国翔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立法保护我市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的议案》提出,我市的小公园、海关钟楼等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代表了汕头“百载商埠”的特色和底蕴,凝结了千万海内外潮籍乡亲的故乡情思,是这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传承的坚实精神基础,因此在发展经济、搞好城市建设的同时,应加大力度做好保护工作。
    该议案建议:利用我市立法权,制定专门法规对我市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予以保护,法规中明确划定保护的区域、范围,并就保护、维修、利用、开发、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规定。
    由濠江区代表团陈文濠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设美丽汕头的议案》指出,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日产生活垃圾达到1000多吨,在没有分类处理的情况下填埋,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该议案建议: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规划方案,并抓紧实施;利用特区立法权,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法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建立良好的群众基础;加大投入,建设垃圾分类处理配套设施,加快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进度。
    据悉,除作为大会议案办理的两件议案,其余的33件议案连同代表在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将根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汕头日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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