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在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林淑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眼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依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汕头高质量发展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促进高水平法治汕头平安汕头建设。坚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15人,提起公诉6364人。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对严重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以及邪教犯罪,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起诉326人。市检察院依法引导侦查取证,成功起诉一起零口供抢劫碎尸案,坚决不让犯罪分子逃脱法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农村宗族恶势力、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等类型犯罪,起诉24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充分发挥“宽”的感召,不批捕871人,不起诉530人;依法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5.27%,一审服判率95.15%。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进诉源治理。对醉驾治理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市委平安办出台加强醉驾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构建齐抓共管醉驾防控体系,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数同比下降34%。扎实推进盗窃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盗窃惯犯和团伙犯罪,起诉盗窃犯罪784人,以打开路、打防并举的态势基本形成。坚持标本兼治,围绕流动“黑油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窝点集中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0份,持续推动做实“办复”,防止问题反弹。市检察院针对非法行医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自觉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持续深化监检衔接,落实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等工作机制,做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95人,已起诉88人,包括金平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武鹏,潮阳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黄志荣,原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长有等原县处级以上干部20人。一宗职务犯罪案件获评“广东省职务犯罪基层检察优秀公诉庭”。积极参与国企、涉农、涉土等领域腐败治理,依法严惩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73人,促进公平竞争。加大对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惩治力度,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35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5.8万元。加强涉企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监督、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联合市法院对一起行政处罚纠纷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防止“小过重罚”,让企业发展更有信心、更有底气、更有活力。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1人。依法严惩走私犯罪,办理海关总署缉私局一级督办的“护航SJ-02”等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案件。“1901”走私燕窝案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打击走私犯罪典型案例。牵头举办“法治之力助推侨乡振兴”专题研讨会,促进前沿理论与司法实务碰撞融合,助力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
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推动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犯罪131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依法惩治“碰瓷维权”“虚假维权”行为,针对“8·26”恶意诉讼系列案发出的12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均获法院采纳。加强对“南澳紫菜”“雷岭荔枝”“金玉三捻橄榄”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助力做好农产品“土特产”文章。澄海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侵犯著作权立案监督案获评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省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服务推进“百千万工程”。出台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工作意见,深入推进“守护基层平安”“以检助农护农”“益心护航发展”“安心暖心爱民”“百场法治宣讲”五大工程,指导基层检察院立足当地实际,推出各具特色的检察服务保障举措。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4人;潮南区检察院开展耕地撂荒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复垦耕地123.8亩,守护人民群众“粮袋子”。
加大国有财产保护。依法严惩涉税犯罪,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33人。立案办理住宿业涉税、耕地占用税、低保资金管理、养老金管理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确保国有财产“颗粒归仓”。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加强国有土地出让金征缴工作,督促盘活闲置国有土地125亩。
二、坚持司法为民,以高质量服务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好涉民生保障案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积极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起诉9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47件,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网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心。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30人;推进“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守牢安全生产防线。濠江区检察院督促解决公共场所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规范配置问题,切实守护生命“黄金4分钟”。潮南区检察院督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守护群众出行安全。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依法办理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719人;市检察院以检察建议督促金融监管机构严格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制度规定,入选最高检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典型案例。
助力打造绿色美丽宜居汕头。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9人,依法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132.4万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农业养殖污染、城乡水污染等重点问题办理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21件;排查整治“散乱污”牛羊屠宰点,推动屠宰行业规范经营。龙湖区、澄海区、南澳县检察院探索“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新模式,让“捕鱼人”变“护鱼人”,替代修复抚平海洋生态“伤痕”。市检察院督促保护南澎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广东检察机关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36人。持续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三年专项行动,起诉222人。最大限度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13人,会同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及社会力量妥善做好心理干预、身体康复、复学转学等工作,让受伤的孩子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积极参与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对犯罪严重的依法起诉523人,对情节较轻的附条件不起诉155人,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积极参与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完善“检+家+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针对性开展预防、教育和矫治,力促罪错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实质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复答复群众来信来访1187件次,做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抓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案件,两级院领导接待来访193人次,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51件,促成案结事了46件,直面群众呼声、源头化解矛盾。深化检察听证,举行听证605件次,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真正解“法结”、化“心结”。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救助被害人及其近亲属56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82.5万元;牵头与市法院联签意见构建汕头司法救助工作新格局,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
切实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坚持为劳动者主持公道,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0人,追索欠薪134.9万元,为劳动者解决“忧酬烦薪”事。筑牢维护妇女权益法治屏障,金平区检察院督促加强对网络招聘歧视问题的监管,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澄海区检察院督促解决月子中心食品消防安全、医疗卫生隐患等问题,助推母婴护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推动法治文化接地气润人心。在履职办案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司法理念,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3人、不诉1人。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举办各类普法活动259场,受众9万余人次。着力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打造具有法治内涵、检察特质的文艺作品。新媒体作品《音粤•解读“十严禁”》有机融合传统戏曲文化,让法治宣传走“新”更入“心”,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微视频“十佳作品奖”“‘一周一品’十佳检察新媒体作品”。
三、坚持精准监督,以高质效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真正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做优刑事检察。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做实做好制约监督、协作配合,监督立案141人、撤案21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463人,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980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件。坚持伸张正义,有罪必罚,一无罪案件经市检察院支持抗诉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深化运用“派驻+巡回”监督模式,督促完善看守所监管模式,推动全市女性在押人员集中关押。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全面清理核查近五年生效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提出纠正意见89件。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监督,依法核查纠正脱管、漏管38人。潮阳区检察院跨省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推动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交付执行不规范问题,合力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1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6件。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等工作。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指导金平区检察院对三起涉民间借贷纠纷的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建议并撤销原判,有力维护司法公信。
做实行政检察。全面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审判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52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牵头与市法院、市司法局联签意见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调处机制,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稳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对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243件。在办案中发现我省某市一企业存在涉税问题,向该市税务局提出检察意见并获采纳,跨市行刑反向衔接实现闭环处罚。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抓住“公益保护”这个根本,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4件。将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41件,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回复整改率100%。依法追究违法主体责任,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5件,让公益保护更有力更可见。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红树林湿地长效保护,筑牢海岸线“绿色长城”。助力军用机场净空保护,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共解军用机场净空区鸽扰难题。深入推进涉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加强对“福成批局旧址”等侨批文物的管护,被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
强化数字检察赋能。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自主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6个,积极推广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案165件,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诉源治理延伸,促进监督提质增效。市检察院在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中以第3名的优异成绩获评“模型推广优胜检察院”,为全省唯一获此荣誉的检察机关。
四、坚持固本强基,以高标准管理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抓好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凝心聚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政治轮训、专题研讨、专家宣讲等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用好“检察官教检察官”“双导师”培养机制,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广东省巾帼文明岗。20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3人次获全省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
持之以恒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双优同创,市检察院“以‘四步走’打造‘红蓝双驱’控申铁军 助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精品事例。深入实施“推进基层院现代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市院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基层院制度,灵活开展条线指导、挂点帮扶,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两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检法”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全面准确抓好司法责任落实。与时俱进优化完善检察管理,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有机结合案件质效分析与案件质量评查,推动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完善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修订检察官办案职权划分办法,做到用权有依据、行权有边界。健全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实质开展追责惩戒工作,倒逼高质效履职尽责。
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持续抓好以案促学、以案促治,引导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填报329件,有问必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推进检察工作。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向市政协通报全年检察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切实将代表委员“好声音”转化为履职“新动能”。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全力支持配合纪委监委派驻监督;联合市司法局出台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亲清检律关系“亲”不逾矩、“清”不远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579件次,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讲好全媒体传播体系下的检察故事,28条检察新闻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检察工作影响力和传播力持续提升。市检察院检务透明度指数继续在全国较大市检察院中排名前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致以崇高敬意、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更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还需持续深化,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融入社会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还需创新思路、完善举措,服务保障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律监督还需压实责任、强化担当,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专业化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推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机关使命在肩、责任如磐。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扛牢特区检察职责使命,坚决当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汕头篇章。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更加坚定维护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政治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主线,更加主动服务保障汕头现代化建设。把“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重要位置,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网络犯罪,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一体推进犯罪治理、社会治理,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对标中央宏观政策积极履职尽责,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从严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全面护航“百千万工程”和绿美汕头生态建设。
三是以为民司法为宗旨,更加有力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加强就业、医疗、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持续抓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民生实事。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加大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不断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建设,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
四是以自我革命为抓手,更加自觉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大力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新时代检察精神,加强检察人才培养,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持续强化检察队伍素能。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以改革精神破解基层难题、推动基层发展。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勇于自我监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以高质量纪律建设推动检察人员更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各位代表,改革扬帆风正劲,击鼓催征再出发。站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新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挺膺担当、实干奋进,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工作报告有关用语及案例说明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全国检察机关于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批量维权、权利滥用行为以及虚假诉讼行为等开展监督,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中涉嫌犯罪线索的移送,积极参与对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突出问题的行业治理,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机制:司法办案发现,很多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有不良行为,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逐步发展为犯罪。《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要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严重程度、身心发育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和生活环境等情况,依法采取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促进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管理、教育、矫治等工作。
“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2023年4月,省委政法委在汕尾召开全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推进会,要求把乡镇(街道)作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主战场,构建“1+6+N”工作体系(“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及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基层政法力量以及“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平台,“N”指其它综治力量),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最大限度地把基层社会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行刑反向衔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对“反向移送机制”进行强调;2023年7月,最高检出台《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将行刑反向衔接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个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规定。
“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其中强调,凡违反“十个严禁”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护航SJ-02”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案:犯罪团伙利用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组织水客通过他人或水客自身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从海南免税店购买免税洋酒后,以“返岛自提”或“离岛提货”等方式走私进境,向汕头、广州等地客户进行二次销售。该案涉税金额高达二千多万,系2024年全国最大“套代购”走私案。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1901”走私燕窝案:该案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市中级法院审理。经查,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某以明显低于燕窝正常报关进口应缴税额的价格,大量承揽境内外燕窝客户包税通关进口业务。期间,被告人王某先后与被告人金某等多个通关团伙合作,以夹藏或者绕越设关地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将数百名境内外客户的燕窝从广西走私入境,并通过快递等方式在境内交付给客户指定的收货人,共计走私燕窝536579.399公斤,偷逃税额177071.20167万元。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刑罚。
福成批局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市检察院经调查发现,位于澄海区隆都镇的侨批文物“福成批局旧址”存在建筑物墙体及墙面装饰破损、部分房间屋顶坍塌、走廊栏杆鼓裂、消防设施不健全等管护不到位问题。随后,市检察院向市文广旅体局发出磋商函,督促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得到妥善保护。收到磋商函后,市文广旅体局督促属地落实编制临时加固方案、增设消防设施、对旧址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等措施。经市检察院开展“回头看”,确认福成批局旧址相关消防设施已落实到位,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文物保护宣传牌、导览图和标识图等也已按要求设立。
附件2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有关数据图示
附件3
汕头检察新媒体矩阵
汕头检察微信公众号
汕头检察今日头条号
汕头检察南方号
汕头检察微博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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