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在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项天保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二届七、八次全会工作安排,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4年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0次,审议法规7件(已通过3件,在审4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9项、专项视察1项、执法检查9项、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30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
一、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各位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谈认识、讲体会;组织各级党组织、人大代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常委会领导分别到基层宣讲全会精神,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弘扬特区精神,做改革的见证者、参与者、贡献者。
(二)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论,共召开党组会议3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领导班子读书班2次,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理论水平。
(三)认真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全年共向市委请示报告58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二、立足改革保障发展,突出务实管用着力良法善治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紧抓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让出台的法规接地气、能落实、真管用。
(一)凝聚法治推动“迎头赶上”共识。坚持立法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主动对接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改革举措,选准选好立法项目。召开汕头市2024年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特区精神,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特区立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及时总结我市立法工作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效,《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立法实践被省人大列为高质量地方立法典型案例重点推介。将全市立法联系点优化精简为20个,全年提出立法意见建议157条,采纳10条。注重运用高校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发挥汕头大学法学院作为立法联系点和人大机关作为法学院学生实践基地双向作用,加强地方立法实务与法学研究教学的互动;主动与中山大学法学院、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联系交流,就加强地方立法、潮汕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探索研究合作。
(二)法治助力改革发展。多次召开立法项目推进会、协调会,推动有关方面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条例,确保立法工作与全市改革发展同向而行、同心发力,以立法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修改《汕头市立法条例》,优化完善地方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围绕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调研,对《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汕头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征地管理条例(草案)》等法规进行审议。修改《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完善行政复议管辖、受案范围、复议机构职责、复议程序与决定等内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深化区域协同立法。我市与潮州、揭阳签订《关于开展三市协同立法的补充协议》,对三市协同立法项目范围及程序作出细化规定,具体明确了协同立法项目的起草和审议、颁布和实施等协同事项,推动三市区域协同立法走深走实。为巩固和提升练江污染治理成果,积极推动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主动与上游的揭阳市对接开展协同立法,得到省人大的大力支持与指导,目前该条例已完成二审。
(四)法治持续赋能“潮”文化保护传承。立足继承和发展本地文化,遵循“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继华侨房地产权益保护、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潮剧保护传承、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等方面条例出台后,出台《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这是我市又一件以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的特色法规。条例建立了潮汕传统民居名录保护制度,挖掘和丰富其中蕴含的文化内涵,支持和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化利用,为我市赓续文脉、彰显魅力再添法治保障力量。
(五)依法规范开展备案审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修改《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强化审查督促指导,主动审查“一府一委两院”、区(县)人大规范性文件22件。组织开展涉党中央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重要法律修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部署推进镇(街道)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有力有序。
三、把握重点选准议题,提高监督实效促发展惠民生
紧扣党委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紧抓重点难点问题,突出精准选题、靶向发力,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多领域、全链条加强人大监督。
(一)助推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出台《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提高经济工作监督效能。依法开展计划审查监督工作,推动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有效落实。营造支持创新“软环境”,开展《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执法检查,调研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落实市委七次全会提出的“提升城市精神引领力、城市形象亲和力、文旅产业影响力”工作要求,督办《关于促进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进一步推动产业提质升级,重点督办《关于全面提升会展经济能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跟踪督办《关于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议案》。调研《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实施情况,推动综保区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相关创新制度措施落地。开展涉侨审判工作、华侨华人在汕投资兴业情况调研,依法保护侨胞利益,着力凝聚侨心侨智侨力。
(二)助力“百千万工程”提速增效。改进检查方式,通过政府部门自查与市、区(县)人大联动检查的方式,集中3个月开展《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汇总分析有关部门自查结果和各方的意见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调研《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条例》实施情况,提出尽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完善乡村振兴制度体系等意见。调研发挥专项债效益支持“百千万工程”情况,督办民生实事项目“建设14条‘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带”,推动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调研农村供水用水安全保障、首批“最美侨村”实施“百千万工程”情况。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和牵头督导“百千万工程”,共同研究和指导、督导当地精准施策、扎实推进。
(三)强化财经监督提高使用绩效。深入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和执行监督,推进政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市政府收回盘活非急需的资金,把更多的真金白银投入到发展的紧要处和民生的急需上。依法做好审计工作监督,不断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促进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推动国企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挖掘资产资源潜力,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首次审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推动紧扣债券项目的事前绩效目标管理和事后绩效评价,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逐步建立“借、用、管、还”良性举债机制,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
(四)推动群众生活品质再上台阶。以人民城市理念推进提升城市治理服务水平,督办提升“一老一小”综合服务水平、提高长者饭堂服务覆盖面、建设1万个智慧停车泊位等民生实事项目,切实推进提升民生福祉。开展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专题询问,不断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就劳动就业、法律援助情况开展工作检查,调研仲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检查《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实施情况,促进地方戏曲保护传承。听取和审议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职。及时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五)助推绿美生态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新跃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海岸线保护情况,督办“打造一批城乡一体绿美示范点”民生实事项目,调研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情况、《汕头市南澳岛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有效促进我市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和城市品质不断提升。
四、加大支持保障履职,促进代表听取民声反映民意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的要求,健全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一)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热情。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专(工)委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保持经常联系,听取意见建议,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2人次,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督办等工作384人次,代表专业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推动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围绕托育服务、城市交通管理等社会关切,组织召开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座谈会,协调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调研、座谈85人次。开展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学习借鉴同是著名侨乡的江门市在探索“开门立法”、推进“百千万工程”和绿美生态建设、做好“侨”的文章等方面经验做法。在《汕头日报》开辟“人大之声”专版,积极报道、展示人大代表履职成效和风采。
(二)支持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打造以“绿美汕头,代表在行动”“代表走在前,助力百千万”等十项重点活动,五级人大代表植树3.2万多株,“人大代表林”扩大至74个。加强数字赋能,扎实推进数字人大代表工作域建设,推广使用代表联络站和驻站代表二维码,将社情民意征集触角延伸至党群服务中心、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代表联系群众实现“全天候”“零距离”“多场景”。持续推进代表联络站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依托汕头国际纺织服装城成立服装行业代表联络站,青澳湾旅游度假区打造“沙滩上的代表联络站”,全市现有站点282个,形成以中心联络站为主阵地,辐射村(社区)、行业、园区联络站的联系群众网络,全市联络站全年共开展活动4772场次,五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2439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338件,推动解决2820件。
(三)提高议案建议督办质量。加强“提办对接”,引导代表学习了解政策法规、工作重点、群众呼声,协助代表在调研视察基础上提出可行性、针对性强的议案建议,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推动承办单位全面落实“一把手”领办代表建议,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确保提得实、交得准、办得好。继续完善“1+N”重点督办与归口督办相结合的立体督办机制,通过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专(工)委跟踪督办,督促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把代表反映的民意民智转化为惠民生、暖民心的实际举措。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8件建议全部按时答复,反馈均为满意或基本满意,代表所提建议经采纳或列入有关单位工作计划的占96.3%。“关于优化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安全管理的建议”办理工作入选2024年度全省地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3例优秀案例。
五、锤炼作风砥砺本领,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扣“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理论根基、严管干部队伍、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高人大履职能力。
(一)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全面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推进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常委会及机关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把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落实到抓工作、带队伍的方方面面。建强党支部,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帮扶基层一线,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党建与业务双优同创,以党建引领激发人大工作新活力,获评“汕头市直基层党建特色品牌”。
(二)用心用力培养历练干部队伍。举办人大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创办“青年学堂”,为机关青年搭建学习交流、展示风采的平台,累计举办活动4场次,参与人数57人次。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人大机关授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对政府相关工作的了解和认识。继续选派年轻干部下沉基层挂职锻炼,增强干部实践本领。
(三)力行求效提升机关服务水平。优化工作制度机制,完善会议程序,努力提升“三会”服务质量。出台《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习惯过紧日子有关措施》,科学合理安排机关年度支出和预算。出台《汕头市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规定》,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协助推进广东“数字人大”平台在汕的建设推广工作。扎实推进整治形式主义,统筹安排调研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勤勉努力的结果,离不开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区(县)人大的密切配合,离不开市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征程新使命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引领性、适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精准度、实效度还需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的常态化、多样化还需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的创新力、执行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弘扬改革精神和特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守政治方向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人大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密围绕市委部署要求和全市中心工作,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工作部署同心同向、同步发力。
二、突出引领改革,立法赋能经济特区建设
坚持质量优先,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推动《汕头市立法规划(2023-2025年)》确定的立法项目顺利完成。运用好“深化地方立法领域改革”专题调研成果,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制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加强立法调研和改革领域立法需求研究,保障特区在推进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和开拓性创新上于法有据,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立法联系点和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作用,邀请人大代表、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和法制委会议,深度参与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完善汕潮揭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三市立法资源、凸显协同立法效应。
三、紧扣中心大局,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聚焦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从重点工作切入,找准难点堵点,选好监督项目让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加强执法检查,对《信访工作条例》、《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汕头经济特区预防与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汕头市河长制条例》等法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强化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加强和改进对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围绕民生保障事业开展监督,就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乡村产业发展、临床重点学科建设、房地产与建筑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职工权利保障工作情况、粮食安全保障情况开展工作检查,督办好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报告。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就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土地与海洋资源配置、《关于深入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开展工作检查。围绕司法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就“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如何更好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有益探索,用好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方法,推动监督工作更具刚性、更有实效。
四、强化支持保障,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拓展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途径,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邀请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及相关领域代表列席会议,侧重邀请基层代表列席。支持和保障代表通过参加代表小组、视察调研、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用好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与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创新开展代表履职活动,利用代表联络站信息化平台推进代表“云端”履职,积极引导代表扫码参加活动、开展轮值接待等,推动代表履职常态化。继续加强对代表联络站示范站、特色站建设的指导,推动代表活动提质增效。继续优化完善代表基本信息库、代表履职管理、代表学习培训、议案建议管理等应用平台,强化代表工作信息化支撑。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
五、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四个机关”建设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惯过紧日子,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运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讲好汕头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加快人大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改革潮涌风正劲,奋楫扬帆启新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书写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的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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