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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创建时间:2025-02-19 18:52 来源:汕头市人大

2025219日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马翔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主席团:

本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思路,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集群,聚焦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广征民意、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贡献智慧和力量。至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21911时,大会秘书处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50件,其中立法类2件、财政经济类9件、社会建设类6件、监察司法类1件、农村农业类2件、城市建设管理类13件、教科文卫类16件、侨务类1件。

代表联名提出的50件议案,涉及我市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绿美汕头建设、服务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其中大部分议案涉及的事项,市委、市政府已在部署并推进中,一部分事项已列入2025年民生实事,也有一部分事项属于局部性问题。根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本次大会的安排,议案审查委员会于2191430分召开会议,对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主席团不将上述议案列为大会议案,把本次会议收到的50件代表议案全部转为代表建议处理。

根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将转为建议处理的议案连同代表在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一并转交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同时,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代表建议得到妥善落实,切实保障代表权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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