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在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黄业龙
各位代表:
受汕头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本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9年,我市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和要求,以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为抓手,制订出台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统筹和集中财力,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由于2019年决算尚在进行,以下数据在决算审核后会有所调整)。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9年来源于汕头市财政总收入469.6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增收63.2亿元(增长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比上年增加)。其中上划中央收入98.6亿元,下降1.4%;上划省收入58.6亿元,下降7.7%;市县级收入312.4亿元,增长28.6%。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1%,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99.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6%,下降1.8%,减少1.8 亿元;非税收入39.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0%,增长28.2% ,增加8.6亿元。税收占比71.8%,比上年下降5.1个百分点。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3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 1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64.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亿元、调入资金66.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4.9亿元、其他调入资金11.8亿元)、上年结余26.4亿元,收入总计438.1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5亿元, 完成预算调整的108.7%,增长18.2% ,增加59.4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7.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亿元、调出资金1.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9.5亿元,支出总计438.1亿元。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增长6.1%。其中:税收收入41.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8%,下降3.2%,减少1.4亿元;非税收入18.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6%,增长34.8% ,增加4.8亿元。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 1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6.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9亿元、调入资金42.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1.8亿元、其他调入资金1.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亿元、下级上解收入9.8亿元、上年结余7.6亿元,收入总计309.4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3亿元, 完成预算调整的107.8%,增长32.5% ,增加26.3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66.8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29.5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137.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1亿元(其中:各区县经市上解省8.5亿元、省直管县财政试点市对省上解2.0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5亿元,支出总计309.4亿元。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35号文精神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回未能按进度支出资金8.6亿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统筹用于急需支出的项目。
(三)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74.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6%,比上年增长56.1% ,增加62.6亿元,主要是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国有土地招拍挂工作,今年土地出让收入比上年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6.1亿元、调入资金1.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3亿元,收入总计275.2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10.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9%,增长86.8% ,增加97.8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调出资金54.9亿元、年终结余9.6亿元(含结转下年使用支出),支出总计275.2亿元。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8.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1%,增长148.5%,增加70.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5.6亿元、调入资金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2亿元,收入总计204.9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9.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4%,增长201.0% ,增加66.4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9.2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28.8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32.8元、调出资金41.8亿元,年终结余1.4亿元(含结转下年支出),支出总计204.9亿元。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35号文精神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回未能按进度支出资金8.9亿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统筹用于急需支出的项目。
(五)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增长16.7%,增加0.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3亿元,收入总计3.2亿元。本年支出2.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0%,增长16.7%,增加0.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 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0.2亿元,支出总计3.2亿元。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亿元(含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下降29.3%,减少0.5亿元。支出0.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78.3%(根据国有企业改革进度,部分国企改革等资金需结转下年支出),下降32.2%,减少0.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支出总计1.3亿元。
(六)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4.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57.2%,增长83.5%,增加74.8亿元。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5.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54.7%,增长67.5%,增加58.7亿元。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8.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25亿元。
(七)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根据上级规定,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2019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4.2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1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8.8亿元。新增债务限额45.8亿元。
截至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8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5.1亿元,专项债务200.7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14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3.5亿元,专项债务105.7亿元。
2.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2019年我市新增债务88.0亿元,减少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新增11.9亿元,减少6.6亿元;专项债务新增76.1亿元,减少0.1亿元。新增债券资金84.1亿元已经拨付项目单位,再融资债券3.9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新增债券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投入市政、交通(含亚青会会馆和城市功能配套13.4亿元)31.5亿元,生态环保13.1亿元,土地储备11亿元,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18.7亿元,农林水利9.8亿元。
(八)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情况
1.改革转变财政管理重心
“财政支出并非财政部门一家之事”,但现实情况是业务主管部门的权力与责任不对等,对财政部门依赖性强,管财理财积极性不高。2019年市实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两转变、两精简、两提高”,即财政部门聚焦预算编制和监督、业务部门落实预算执行责任的“两转变”,项目审批事项、预算执行流程的“两精简”,促进各方积极性、资金使用效益的“两提高”。
一是从“管全程”转变为“聚焦两头”。出台《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围绕“放、管、服、接”做好财政领域的简政放权工作,明晰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权责划分,财政部门从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和监督,推动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主管部门是预算执行主体,制定分管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和规范性等负责。
二是突出精准预算两大理念。针对预算编制不精准,一些部门只关心小钱,不谋大事,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改革的切入点是提高预算编制前瞻性规范性,突出“先谋事再排钱”“先有项目后定预算”两大理念,加强项目的组织申报、论证、入库审核和优劣排序,推动实现预算管理方式由“以资金分配为主线”向“以项目管理为主。对执行到期不需支出的或长期无法形成支出的坚决不予安排,“一保一压”提高预算精准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2019年全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同比下降14.0%,全市减少0.2亿元。全年全市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卫生健康等民生类支出完成23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9%,同比增长17.4%,在全省排名第9位。优先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2019年全市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8.4亿元,完成计划的113.9%,在全省排名第7位;市财政年初安排实施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25.2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全年共拨付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30.8亿元,拨付进度122.5%。切实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安排社保民政医疗卫生项目支出10亿元、教育文化体育预算项目支出10.6亿元、公共安全预算支出3.8亿元,全力支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法治汕头”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是改变陈旧的“钱袋子”观念。以往财政部门忙于充当“账房先生”,习惯于“包办式”管理,业务部门靠财政部门把关的思维定势依然存在。改革的切入点是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优化专项资金管理,主动下放审批权,如在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方面,按照《汕头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将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11个农口业务主管部门的25项市级涉农资金,归并设置为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6大类,允许跨部门使用。2019年,全市统筹整合资金15亿元,赋予区县更大的自主权,由区县统筹实施的项目资金达14.7亿元,其中约束性任务4.7亿元,占比32%。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提速简流程。简化基建项目资金支付审核流程,由市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审核要素和规则审核进度款,市财政部门事后抽查;改进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项目在预算下达前,可依据有关规定先行启动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全程“线上”循环和采购计划电子化备案,做到“零跑动”和符合条件“秒备”。制订《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业务流程的通知》,以放权为核心,通过简化预算单位请款流程、减少内部审批环节、严格“5个工作日”办结时限等举措,进一步优化指标编制、审批、下达流程,提高指标办理效率;建立资金拨付时限制度,实施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平台升级;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扩大授权支付范围。
四是实行“一个部门对口一个科室”。针对以往一个部门的预算和一类事项分散在局内多个科室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理顺,明确每个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事项由市财政局一个科室对口服务,每一类综合事项由市财政局一个政策牵头科室统筹,确保业务办理“只进一个门”,简化流程“最多跑一次”,预算管理“完整一本账”,有效提升单位办事的满意度,促使部门加强对整个行业领域资金的统筹谋划。
五是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针对项目资金缺乏监管等问题,坚持将绩效理念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梳理出各区县和市直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预算责任和绩效责任“双约束”,出台《汕头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布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未按规定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不得纳入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及编列预算。强化重点项目评价,如对市中心城区雷打石环保电厂扩建特许经营(BOT)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核定项目实施可节约垃圾处理补贴2.7亿元;对“实施市区黑臭水体改造及西片区截污管网建设等污水整治”、“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大文化投入专项资金”等4个民生项目开展事中绩效评价,总金额1亿元,为下一步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加快构建全市“一盘棋”财政管理机制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预算”是一种科学的制度设计,但在思维和实操层面上,由于财力与事权及支出责任不对等,容易造成管理割裂,导致上下级和各部门之间在管理理念、业务模式、信息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改革做法是构建全市财政“一盘棋”机制。
一是抓全市协调发展“一盘棋”。出台《汕头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通过调增区级共享收入分成比例,适当增加财力薄弱区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强区级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土地管理和收益分配体制改革。出台《汕头市土地管理和收益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形成全市统一规划、收储、供应的土地运营管理机制,科学划分市、区两级的土地规划、收储及配套开发、供应出让等事权责任,充分调动市、区(县)两级积极性。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2019年,市财政补助各区县转移支付资金达58.3亿元,如安排一次性财力补助5800万元缓解金平区、南澳县财政困难;紧急调度库款资金23.4亿元统筹支持各区(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足额保障“三保”。推进市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中央和省已明确的义务教育、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等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确定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适当强化市级对区县的支出责任,进一步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机制。出台《汕头市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机制的实施方案》,坚持全市“一盘棋”,力争到2022年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全省达到较好水平。
二是抓收入管理“一盘棋”。2019年,全市各级毫不动摇确保“稳预期”底线,提前谋划力保收入均衡,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平衡减税降费政策影响。2019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规模47.5亿元(其中减税39.0亿元,社会保险费减免8.5亿元),财政收入4-10月份负增长,11月份持平并实现增长。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大力推动土地储备、综合开发运营,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08.7亿元,同比增长183.6%。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增加财政收入近1亿元,包括投资回收款5300万元,股权变现及分红派息款3209万元。组织资产类非税收入544万元。此外,财政专户通过开展定期存款增值保值业务,可得利息1.6亿元,比活期存款可得利息0.5亿元增收1.1亿元利息。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方面,协调各部门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掌握上级政策动态和资金分配信息,对接资金补助项目。2019年,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2.4亿元,超过去年总额25.7亿元。同时,结合我市可举债空间,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为导向组织申报,省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84.1亿元,比去年增加37.1亿元,增长78.9%,有力支持牛田洋东片区土地征收、亚青会举办城市功能优化提升工程、汕大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高职院及幼儿师范学院建设、粤东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建设项目。
三是抓支出管理“一盘棋”。将全市财政支出情况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固定议题。支出进度滞后的区县和部门要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报告说明,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分月支出计划,每月跟踪问效,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支出执行工作。建立更大力度更严厉的存量资金盘活机制,统筹整合用到急需支出的项目。对结转一年以上的市级资金、当年度基本支出结余资金、项目已完成或终止形成的剩余财政资金和预计年内无需使用支出的资金一律收回。2019年连续开展4次专项清理,共清理一般公共预算8.6亿元,政府性基金8.9亿元,以前年度存量资金8.5亿元,统筹用于雨污分流等重点项目支出。进一步加大支出督导力度。实行定期通报机制,按月、季通报区县、预算单位支出进度,每月将各部门支出情况向部门分管市领导汇报。出台《汕头市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激励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区县收支管理绩效考核,督促各区县规范收入秩序,加快支出进度。深入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政策预期性,有效推动高效预算执行。
3.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出台《提高市直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水平意见》,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推进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着力解决长期以来人员经费保障水平低、同工不同酬、业绩与绩效工资挂钩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政府“养事不养人”;加大事业单位资产运营力度,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资产并进行整合利用,采用市场化、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实现保值增值。二是支持创建区域医疗中心。出台《支持创建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计划从2019年起至2022年投入约20亿元,对我市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等各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大力提升城市医疗服务功能。
4.重点项目财力得到保障
一是多渠道统筹资金,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整合统筹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和存量资金,着力推动亚青会筹办、城市功能优化提升工程、汕大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及配套道路、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牛田洋东片区土地征收、泰山路和黄河路快速化提升、潮汕环线高速公路、中心城区照明大提升等重点项目,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力。二是推进全域创文提标提质。筹措资金11亿元用于市政道路改造、公园绿化提升等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提升项目、基层村居创文强管工作等。三是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8.6亿元推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安排1.6亿元推进完成“厕所革命”、垃圾分类等各项任务。四是坚守底线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通过剔除投入及收益良性运营的项目、组织对PPP项目进行合规性论证清理、规范项目运作、压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多项措施推进化解债务风险,全市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及风险警戒线以内。五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新时期精准扶贫资金4.4亿元,出台《汕头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明确责任分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和效果。六是推进打赢防治污染攻坚战。2019年,市本级投入练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约13.4亿元;多渠道筹措补助9.8亿元,在全市1157个自然村全面铺开“雨污分流”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深化改革、实干担当,在社会各界理解、关心和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落实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提标扩围,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规模及质量,财政收入缺乏有后劲的支柱财源、规模财源,政府可统筹财力有限。三是人均财力相当薄弱,公共服务水平不高,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不均衡的状况仍然存在。四是统筹财力思路不够开阔,政府筹资手段不够丰富,财政保障手段较为单一,债务资金的大预算调配功能有待增强。五是财政管理新理念的认识还不到位,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约束力有待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结合人大决议、审计和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也希望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和指导。
二、2020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经济财政面临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形势: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多种风险因素叠加,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但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韧性强、潜力足、回旋空间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应逐步显现,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明显。2020年,我市经济财政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随着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开放等政策不断落地,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创新平台落地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发展潜力不断开发,夯实了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为财政增收提供有利因素。另一方面,财政减收压力持续存在。一是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带来经济增速放缓,持续实施减税降费等措施使结构性减税效应不断显现,房地产市场波动直接影响部分重点行业税源,短期内对财政收入增长形成压力。二是经济下行压力、中美经贸摩擦等风险因素叠加直接影响企业投资、进出口贸易信心,对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增大,财政收入增长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三是随着财政收入基数规模的不断增大,保持高增长的困难进一步加大。
财政支出形势:2020年是我市打好三大攻坚战、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办经济特区40周年,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资金需求很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疫情防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占比提高,需要加大对区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基本公共服务的提标扩面带来的增支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明确,市级财政事权适度加强占用新增可用财力空间;支持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需要合理安排,对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必须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亟需加大投入;亚青会筹备等全市重点项目全面铺开,项目资金保障需求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
总体来看,2020年财政收支仍呈现紧平衡的状态。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省关于编制财政预算的有关要求,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需要,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市场主体活力;深化预算“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汕头加快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财力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我市预算编制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规。严格遵守预算法及预算编制各项规定,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加大统筹力度,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二是保障重点。提高预算前瞻性,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优先,优先保障中央、省和市部署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确保不留“硬缺口”。三是厉行节约。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行政经费支出,腾出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绩效导向。推进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五是明晰权责。落实市级部门主体责任,加强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政策谋划和前期论证,做实做细部门项目库,突出重点统筹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六是防控风险。强化年度预算理念,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控财政风险。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43.8亿元,预期增长4%,增加5.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4.2亿元,增长5%;非税收入39.6亿元,增长1.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43.8亿元,加上税收返还18.1亿元(其中市本级10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8亿元,省直拨南澳县0.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5.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亿元、调入资金79.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5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423.6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96.4亿元,增长16.5%,增加56.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6.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8.7亿元、调出资金1.7亿元,支出总计423.6亿元。
(四)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57.8亿元,考虑体制调整因素,预期下降3.2%,减少1.9亿元,可比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39.8亿元,下降3.1%;非税收入17.9亿元,下降3.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57.8亿元,加上税收返还17.8亿元(其中市本级10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8.5亿元(其中市本级19.6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118.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亿元、调入资金51.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5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300.4亿元。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7.0亿元,增长23.7%,增加22.4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56.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5.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9亿元、调出资金1.7亿元,支出总计300.4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1.十类民生支出69.5亿元。2.补助区县支出156.7亿元(其中: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126.7亿元,市本级补助区县30亿元)。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45亿元(其中:人员经费43.5亿元,公用经费(含车辆经费)1.5亿元)。4.上解上级支出15.0亿元。5.按预算法规定,安排预备费1.2亿元。
(五)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41.9亿元,预期增长38.9%,增加67.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5.0亿元、调入资金1.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9.6亿元,收入总计339.4亿元。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56.2亿元,增长173.0%,增加162.4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1亿元、调出资金79.1亿元,支出总计339.4亿元。
(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22.9亿元,预期增长4.1%,增加4.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4.0亿元、调入资金1.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亿元,收入总计211.0亿元。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6.2亿元,增长117.3%,增加41.2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7.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4.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及调出资金51.6亿元,支出总计211.0亿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1亿元,预期下降26.1%,减少0.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收入总计2.4亿元。全市支出2.4亿元。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亿元,下降37.3%,减少0.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收入总计0.9亿元。支出0.7亿元,下降18.7% ,减少0.2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总计0.9亿元 。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07.6亿元,比2019年减少56.8亿元,下降34.5%。基金预算支出100.0亿元,比2019年增加8.5亿元,增长9.3%。当期基金预算收支结余7.6亿元,累计结余127.7亿元。
(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收支预算
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计3.3亿元,上年结余1.1亿元,相应安排支出4.4亿元,主要为教育等财政专户资金。
(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2020年省预下达新增债券(提前批)情况。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包含南澳县)新增债券提前批额度共91.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82.2亿元。市本级新增债券提前批额度30.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6.7亿元。
2.2020年市本级政府债务偿还安排。2020年市本级按期落实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2.2亿元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包括到期债务本金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本金4.9亿元,专项债务本金1.5亿元);到期债务利息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1.6亿元,专项债务利息4.2亿元)。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落实“提质增效”要求,财政政策要进一步向内挖潜,在当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加力空间有限的前提下,必须兼顾强化逆周期调节和财政收支平衡,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落实“结构调整”要求,必须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更加突出政策重点,把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并加强与就业、消费、投资、产业、区域等政策的协调配合。
(一)增收节支改善财政平衡状况
一是加强财税收入征管。强化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在落实好减税降费的同时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多渠道筹集资金平衡减收影响。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43.8亿元,增收5.5亿元,预期增长4%。二是有效组织和抓实国土收入。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变化,调整土地供应方向,在市区选择条件成熟、市场需求较大的地块优先组织出让,并力争在年内形成缴库,确保年度预算收支计划顺利推进。三是统筹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资源。重点抓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及闲置国有资产清退上缴工作,同时包括财政供养方式为经费核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内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规定将除办公用房外的房产类国有资产上缴市级财政。四是切实做好财政节支工作。市本级除教育科技、债务还本付息、粮油储备等据实结算支出外,其他项目按照上级部署大力压减,腾出资金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新增项目支出要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中不必要的项目支出要坚决取消。
(二)大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2019年年中实施的增值税税率降低等政策,将在今年形成翘尾,预计今年减税降费规模还将扩大。中央将落实落细并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并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财政部门将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共享,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突出问题,持续发挥减税降费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政策效应。二是用好用足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要坚持“资金跟着好项目走”,优化债券投向结构,落实好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等政策。切实做好全年新增债券需求梳理,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滚动项目库,加快建立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加快债券发行后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三是着力推进创新发展。落实好创新驱动和产业项目资金,保障汕头广东省实验室建设运营经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经济高质量等。四是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支持做强做优先进制造业,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政策奖励幅度和收益范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项政策措施,精准实施政策和安排5亿元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主要用于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用工保障力度、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强应急产业引导等,如安排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2-4月工业用电电费每月给予20%的补助;安排用于加强外贸支持,对本市企业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或跨境电商进口且符合条件的商品予以贴息支持等。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库款保障。有序规范资金调度,密切关注基层特别是困难区县的库款运行情况,优先保障基层防控和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需要。对疫情防控支出有困难的,调度应急资金给予支持,坚决防止因经费保障不力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四是强化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方面,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切实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和农信社改制工作
一是做实做细化解方案。按照省的部署加快隐性债务化解,优化、调整分年度化解计划,通过将规范的PPP项目从隐性债务中剔除以及解除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统筹财政资金偿还等方式扎实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二是加大力度压降不良贷款化解风险。汕特农信社改制方案国务院已批准实施。改革总体思路是在加大力度压降不良贷款化解风险,尽最大限度减少改制成本的同时,以人民银行发行专项票据、地方政府捐赠资金和市属国有企业牵头组成战略投资者团队共同出资认购股份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将汕特联社改制重组为合格的农商行。我市已落实汕特联社改制资金24.8亿元,其中2019年拨付增资4家拟参股国企的资金约18.6亿元,捐赠汕特联社的6.2亿元列入今年预算。
(五)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切实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坚持把钱用在刀刃上,2020年预算安排突出保基本、保重点,着力支持办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通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实施交通便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落实底线民生保障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完善农业产业设施布局、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建好“四好农村路”、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支持稳定和促进就业。完善就业创业扶持及奖补政策,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用足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深入推进“粤菜师傅”等工程。四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各学阶生均拨款制度,扩大各类教育学位优质、均衡、普惠供给,推动落实学前教育“5080”目标,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五是加强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安排好打造医疗高地专项资金,支持提高医院医疗水平、科技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增加高层次人员数量。进一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加强卫生健康服务。六是支持推动文化高地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补齐人均公共文化支出短板,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保障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六)深化改革提升理财聚财用财管财水平
着力推动预算管理改革向区(县)拓展延伸,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在财政管理中的龙头关键作用。一是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完善预算编制的基本规则,明确支出保障的原则、标准、比例和次序。充分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支出安排不受以往年度基数限制,打破预算安排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评审论证和绩效目标审核,坚持“先有项目、后定预算”原则,未纳入项目库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三是完善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完善项目库入库率、绩效评价结果、审计意见、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机制,推动预算安排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四是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加大力度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归位预算单位,重构权责清晰、设置合理、操作顺畅的预算执行流程。五是加快数字财政建设。坚持走信息监控的道路,结合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内控内审等工作,优化财政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索的监管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财政监督结果应用机制。六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加强绩效管理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改进绩效评价的方式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用性,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践行初心和使命,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努力为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奋力开创新时代汕头改革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