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16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人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日常文书处理,督促检查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本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
4.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
5.协助秘书长提出常委会执行检查方案,并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6.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7.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
8.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情况,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参考。
9.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市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及对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10.统一规划和管理市人大机关的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市人大信息网络的网页资料的编辑及制作等工作。
11.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厅级及享受厅级待遇的领导干部的服务和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12.组织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全国人大和各省、市人大来汕考察及本市各区县(市)人大公务往来的接待工作。
13.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交办的事项。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财拨在职人员78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78人;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892.28万元,其中:预算拨款1892.2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2010.98万元,预算拨款1951.84万元,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59.14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434.9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7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列以下项目:
1、常委会办公经费78万元;
2、人代会议经费90万元;
3、常委会组成人员活动经费40万元;
4、代表培训学习活动经费100万元;
5、常委会配合全国、省及市代表视察经费80万元;
6、常委会走访代表及考察经费50万元;
7、资料印刷及宣传经费40万元;
8、联系工作经费20万元;
9、立法经费19万元;
10、依法治市办活动经费8万元;
11、机动经费39万元;
12、慰问市历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费12万元。
四、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万元,比去年“三公”预算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减少及控制各项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