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
汕头市体育局 李楚平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我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以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为基本出发点,以承办九运会为重要契机,认真贯彻《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深入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不断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努力做好体育场地的开放工作,不断改善、缓解群众健身对体育场地设施的需求,汕头体育场地设施的总体发展水平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主要情况如下:
一、汕头体育场地设施的基本情况
体育场地设施是群众健身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是体育事业的基础性工程。随着汕头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需求的不断增强,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断改善,企业、社会投资经营体育场地不断增加,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体投资体育场地建设的格局。截止2009年,我市拥有各类体育场所2952个,每百万人拥有体育场所590个;人均体育用地面积1.1平方米。
(一)公共体育场地不断改善。近10年来,市区先后新建了汕头市游泳跳水馆、汕头正大体育馆、国家乒乓球汕头训练基地、汕头市星湖中信全民健身广场、时代广场青少年足球场、潮汕体育馆综合训练馆,改建了广场跳水池、海滨体育场足球场、市体校田径场、市体育局船艇训练基地;潮阳区新建了体育中心,建成了标准游泳池、田径场;澄海区改建了游泳场、网球场、篮球场;南澳县建成了占地200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广场;龙湖区建成了永安全民健身广场;濠江区新建了双泉公园全民健身广场。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汕头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已投入约5.3亿元(财政拨款4.4亿,部门自筹约3200万,社会捐赠约5800万元),区县级投资公共体育场地近5600万元;全市公共体育用地面积约75万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约0.15平方米。
(二)营业性体育设施不断增加。随着体育消费的不断增长,企业、社会积极投资建设体育场地。中信汕头高尔夫、海霸王保龄球馆、东方体育乐园、三和休闲健康中心、佳晋体育中心、天伦体育俱乐部等规模较大的体育经营场所相继建成,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共建体育设施的良好局面,有力地弥补了全民健身场地的不足。据统计,目前全市登记审批的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共有72家,其中游泳66家、轮滑5家、攀岩1家;总面积为32400平方米,经费总投入约1.86亿元。其它如羽毛球、乒乓球、台球、健身、健美、体育舞蹈等体育经营场所约100家。
(三)农村体育和城市社区体育设施不断完善。农村体育和社区体育是体育工作的薄弱环节,体育设施发展不平衡。近年来,体育部门充分利用省体育局扶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优惠政策,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村级篮球场的建设。潮阳和平新合居委会投资上千万元建设了农民体育健身广场。澄海区176个村委会基本实现村村有篮球场。截止2009年,全市856个行政村(含涉农居委)中,已有727个行政村配套安装了篮球架,完成率为85%,农村体育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对于新建篮球场,经市体育局检查验收后,每个补助5000元;目前已验收新建篮球场86个,市体育局配套补助资金43万元。积极创建国家、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街道)和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居委会),组织命名市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居委、村委会),努力推进社区体育设施的不断丰富。全市共有21个街道、居委(村委)获得国家、省体育先进社区称号,国家、省共配套支持器材经费约130万元。
(四)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较好地发挥了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各公共体育设施坚持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健身、培训等多种形式满足群众锻炼的需要,有效地促进了全民健身的普及和开展。游泳跳水馆常年开放,潮汕体育馆积极开展暑期各类体育培训,海滨体育场、正大体育馆、青少年足球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星湖中信全民健身广场等场馆积极向社会开放。仅2009年,潮汕体育馆全年培训14650人次,参加活动人数约16万人;游泳跳水馆全年接待游泳人员6万多人次。与此同时,积极组织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承办一些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不断提升汕头对外影响力。近10年来,我市先后成功举办九运会乒乓球、跳水比赛,全国花泳冠军赛、全国水球锦标赛、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全球华人篮球邀请赛、中国女足超霸杯赛、首届粤东侨博会开幕大会等。合理引导各体育经营场所开展游泳、羽毛球、乒乓球、高尔夫球、健身健美等多种项目的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共体育设施的不足。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全市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较少,未能满足群众健身的需要。公共体育场地建设虽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但建设实施的力度与满足群众锻炼的需求仍然存在差距。目前,我市各区县公共体育场馆仍然缺乏,制约了群众参与健身、享受公共体育锻炼的需求。
(二)体育场地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市各公共体育场馆管理运营方式较为单一,一些场地的使用率还有提升的空间,另一重要原因是受场地的地理位置制约。如游泳跳水馆、正大体育馆虽是近年新建、投资较大,但由于周围人口很少,交通不便,直接影响该馆功能的支持和正常运营管理。
(三)营业性体育场所由于投资大、收费较低,营运成本如水、电费用等支出较大,政策上没有特殊优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的积极性。
(四)公共体育场馆出现老化,急待维修。由于我市主要公共场馆建成普遍都已8年以上,各场馆均已出现老化、设备需要更新或维修等问题。潮汕体育馆于1989年建成,已有20多年。目前屋顶因老化脱落,漏水情况不断加重,安全隐患逐年增大,虽已局部维修,但仍不能根本解决问题,需整个屋顶维修,总投资约500万元。游泳跳水馆是我市标志性建筑之一,2001年为承办九运会新建,2002年6月对外开放,投入使用已有近10年。主体钢结构长期受海风及馆内泳池氯气的腐蚀,部分设备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需要投入维修经费约150万元。汕头正大体育馆于2003年9月移交市体育局,目前馆内部分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需维修经费约100万元。上述三个场馆由于维修费用问题,未能及时进行管养,严重影响到群众的健身安全和场馆使用寿命。
(五)城市建设虽有一定的场地设施规划,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很好落实。如市体育公园规划早在1988年就提出,项目用地虽经市规划部门预审,但因资金问题未能办理征地。潮阳体育中心历经13年建设,至今尚未完善,无法充分发挥其功能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我市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多渠道积极筹集资金,提升体育设施建设数量和质量,加强体育设施的管理,以满足我市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一)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切实加强体育场地的规划、建设和配套,加大体育场地的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市、区(县)、乡镇、村四级体育场地设施,确保体育服务的硬件条件,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文化体育需求。
(二)要立足承办省运会和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建设功能完备的汕头市体育中心;加快推进汕头市体育公园的建设;推进各区县建成“一场一池一馆”(体育场或全民健身广场、游泳池、体育馆);不断完善全市所有街道和镇公益性健身设施,力争2020年实现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达到国家规定的0.3平方米的标准。
(三)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体育设施的配套建设,确保社区体育设施不断完善,方便群众健身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必须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居住区体育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居住区主体工程的建设同步进行,同时投入使用。
(四)加大公共体育设施的维修经费投入。目前,我市主要公共体育场馆都是差额拨款,各场馆的创收主要用于弥补职工的工资福利的缺口和场馆的小型修补,场馆大型的维修需要财政经费的投入。争取将市潮汕体育馆、游泳跳水馆、正大体育馆等公共体育场馆的专项维修经费列入财政年度计划,逐步解决现有主要公共场馆的维修问题,确保公共场馆的正常运营,延长公共场馆的使用寿命,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效应。
(五)研究出台扶持体育投资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投资体育场地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对体育场地设施提供捐赠和赞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备案号:粤ICP备202540488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