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
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镇松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各有关部门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发展老龄事业,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使我市的老年人共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我市贯彻落实《保障法》的基本情况
(一)各级党政高度重视老龄工作
近年来,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将发展老龄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先后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汕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汕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和十一五规划。各有关职能部门也相继采取了二些具体的配套措施,基本构建了一个涉及养老保障、老年医疗保险、老年维权、老年优待服务以及老年文化体育生活等各方面的法规体系。同时,各级政府将发展老龄事业列为重要的社会建设和民生建设内容,把老龄事业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财政支出压力大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增加对老龄事业经费投入。近两年来,共拨付老年福利事业经费1.34亿余元,各项老干活动经费1210多万元,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养老、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
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大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着力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到今年10月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3.7万人,比增18.8%,全市各项社保基金总收入26.24亿元,比增6.56亿元,增长约33.3%。解决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未按规定参保和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审核应保未保人员14479人,早期离开企业人员19947人,完成13万名退休职工工龄清理确认工作,为5500名社保经办机构垂直前的参保职工补办社保手册。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市政府出台了《汕头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规定》,全市已有55家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全市有1284家国有困难企业的6.1万名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网络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目前,全市共设立了8个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街道(镇)设立了71个社会化管理服务所,村居建立了服务站,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初具规模。全市13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有80845人,社区管理率为62.07%。
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贯彻《广东省五保供养条例》,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切实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目前,全市有五保对象3362人,其中集中供养922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人月300元和250元。五保对象住院治疗,治疗费用全额报销,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市居家养老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累计已组建服务队伍近250名、为320位老人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三)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取得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立足实际,不断加强对老年福利设施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福利彩票资金的作用,加快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步伐。从2006年开始,先后投入1430万公益金资助141个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带动配套投资近6000万元。此外,根据城市老龄化特点,大手笔进行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在南区新建一所多功能、社会化的汕头市社会福利中心,并列入2010年市委、市政府惠民建设16项工程项目之一。该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126亩、总投资近2亿元,设置总床位2000张。目前,已安排落实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300万元支持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正处于筹建过程中。
(四)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在敬老维权中,我们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热心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近年来,我市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权益部,每月19日固定为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日,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在工作点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两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74宗,接受老年人法律咨询1688人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营造了尊老敬老的法治氛围。
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兑现老年人各项优惠待遇。多家医疗机构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无障碍通道设施,开设了优先服务窗口,优先老年人看病取药。市公交公司分别对离休干部实行免费的优惠政策,并对老年人持IC卡乘坐公共汽车的优惠额度调整为4.5折;澄海区还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澄海汽车总站往返各镇、村等各路公共汽车实行半价优惠。各级老龄办认真做好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和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工作,全市共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14万多张。各区县按时发放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保健金,从今年6月1日起,全市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由原人月200元调整为人月300元。
(五)注重宣传教育,全市尊老敬老氛围日趋浓厚
全市各级新闻传媒以新闻报道、述评、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大力度,多角度宣传我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法律保障等工作。广播电视台在今日视线等新闻栏目中编发有关老龄工作的报道和专题节目,汕头日报、汕头特区晚报专门开设了老年人专栏,每周出版一期,通过开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栏目,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广大老年朋友提供“精神食粮”,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我市教育系统大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程中把尊老敬老、养老、助老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培养青少年尊老敬老的美德。
近年来,我市的郑会纲等10位同志,被全国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授予“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潮阳区
(六)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目前,我市基层社区老年文体活动十分活跃,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和各类老年人社团组织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和活跃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去年,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举办了市第五届老年人运动会。市老龄委在人民广场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老年人文艺汇演。全市187个老干部活动场所和6所老干部(老年)大学充分发挥作用,为老干部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活动环境。市老干部(老年)大学在校学员共1650人,结业学员1173人,历年累计学员11857人,去年被评为全国老干部(老年)大学先进单位。在省老龄委举办的全省第四届老年文艺调演活动中,我市有3个节目分别获得金奖、银奖和铜奖。
(七)老同志积极参与和谐建设
我市的老年人热爱汕头,积极关心和参与汕头建设,不少老同志至今仍积极发挥余热。市委老干部局不定期组织市级老领导考察市部分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与市主要领导共商发展大计。不少老同志至今仍积极在老促会、星河奖基金会和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等社会组织工作,为我市公益事业发展继续发挥余热。市各级关工委积极发挥老同志的作用,聘请了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组成报告团,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金平区金厦街道百合园社区老年人协会的老人们组织义务巡逻队、夏天在社区免费供应凉茶,受到社会的称赞。
我市的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注重建章立制,积极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村政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较好的发挥了作用。如南澳县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了38个农村老年人协会社团登记工作,有效地规范了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意识还不够强。有的老龄委成员单位未能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一些单位和社会组织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落实不到位,参与公益性养老服务的自觉性不高。
2、社保扩面、社保基金支付压力比较大。当前由于一部分企业经营面临困境,特别是一些困难企业还存在社保历史遗留等问题,使社保扩面工作难度增大。据统计,至2009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支相抵缺口达4.2亿元,社保基金支付任务非常重。
3、老龄工作机构力量薄弱。目前,全市老龄工作机构虽然均有设置,但人员编制少且全部为事业编制,市老龄办的人员编制也只有4名,各区县老龄工作机构不顺、编制人员少,存在着整个老龄工作机构不顺、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难以承担和完成日趋繁重的老龄工作。
4、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目前,全市53家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总量2594张(含农村敬老院),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只有4.8张,与国家“十一五”规划规定的11.6张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筹建中的市社会福利中心,因征地手续等原因,工程项目至今迟迟未能动工建设。另外,从事老年医疗服务的医院不多,设立老年病科的综合医院就更少,未能够很好地满足老年患者的临床医疗需要。
三、下一步打算
1、提高认识,加大投入。首先,各级政府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各自所具备的优势,开展老龄战略研究,做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政府制订出台有关老龄工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其次,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要务,加快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壮大经济实力,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投入。
2、突出重点,抓好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和老有所乐,仍然是我们当前老龄工作所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在养老保障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对社保基金的支持力度,有重点的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同时,要制订我市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具体操作办法,出台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实施方案,逐步实现与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统一。加快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开展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要积极稳妥探索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尽快建立低保困难家庭中无固定收入高龄老人的津贴制度。在医疗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继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做好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同时,还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为老年人编织起一张安全网,保障老年人病有所医,困有所助。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要抓好老年文化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开展活动提供平台。“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来,用于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要发挥各级老干部(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和农村老年人活动室的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文艺活动,使老年人老有所乐。同时,要加强对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继续办好汕头日报和汕头特区晚,报老年人专版栏目,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
3、加快步伐,发展为老服务业。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重视并加快市社会福利中心的筹建步伐,争取早日动工建设。加强和完善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扶持有条件的区县和镇(街道)兴建养老服务机构。市国土、规划部门要尽快办理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的规划、征地等手续,协助民政部门早日完成规划、设计、招投标工作,力争两年内完成第一期工程。要加大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力度,让更多有需求的老年人得到及时的照料。继续对公交企业实行经济补贴、补偿政策,支持公交事业发展,更好服务老年人。
4、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一是要加强领导。老龄工作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深刻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努力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老龄委协调有力、成员单位尽职尽责,社会参与的体制与机制。把老龄工作真真正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过问了解老龄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二是加大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发挥媒体优势,加强对老龄事业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切实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趋严重,老龄工作将越来越繁重。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好老龄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的问题,调配充实工作人员。财政部门要把老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核拨经费,确保老龄工作的正常运转。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同时,要积极组织和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家庭以及个人等全社会的力量,真正形成社会参与、全民关怀、齐抓共管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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