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主持会议,副主任林锡波、刘辉、李绿岸、马翔、陈伟波、林曼,秘书长卢壁辉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李钊、王雪竹、万云峰、彭章波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杨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意见,决定免去蔡榕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杨芳为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卢壁辉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表决通过拟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农村农业工委关于我市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23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以上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汕头市2023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汕头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汕头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将提交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检察院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我市法院、检察院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就职宪法宣誓仪式。
全体会议议程完成后,项天保作讲话。强调要贯彻落实赵乐际委员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要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要做好年末岁初各项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目标要求,精心谋划常委会明年工作的“一要点三计划”,为扎实推进全年工作规划好路线图、绘制好施工图,以高质量人大履职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作出积极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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