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绿岸、刘辉、马翔、陈伟波、林曼、卢壁辉,秘书长黄伟鹏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免去王福友的汕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刘啸东为汕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会上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就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关于废止〈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汕头港内湾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汕头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等四部经济特区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上述三个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头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表决通过《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汕头港内湾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决定》、《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等四部经济特区法规的决定》,上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社会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产业工人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桑浦山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委关于该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5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的初审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的初审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汕头市2025年本级决算的决议和关于批准汕头市202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社会委关于检查我市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检查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关于检查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关于检查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市检察院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关于我市物业安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全体会议议程完成后,项天保就抓好当前各项工作提出意见。他强调,要聚焦大局把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立足人大职能,强化经济领域立法供给,持续加强经济运行监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经济治理效能。要聚焦履职求突破,立法工作要提速度、重实效,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小切口”立法上多下功夫,以立法引领和保障汕头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行稳致远;监督工作要抓重点、求突破,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代表工作要搭好桥、聚合力,引导代表在“百千万工程”等中心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要聚焦作风提效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干部作风提升年”部署要求上来,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工作法,助力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
市检察院检察长林淑瑜,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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