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和新修订地方组织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的意见》,由常委会各专委、各工委分组联系全部基层市人大代表,做到分组联系与直接联系、代表人数和职业构成、专项工作相结合,持续深化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委、各工委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注重及时高效,做到分组联系与直接联系相结合。新一届市人大代表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意见,联系对象为其所在选举单位的1至5名基层市人大代表,被直接联系的代表超过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分组联系机制中,被联系代表均被分组在组成人员所在的专委、工委,各专委、各工委能将日常工作与直接联系工作相结合,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联系,并能及时有效地将代表收集到社情民意反馈给组成人员,促进“双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注重科学合理,做到分组联系的代表人数与职业构成相结合。在进行代表分组时,注重最大限度发挥代表专业优势,兼顾职业结构类别分配,统筹做到各专委、各工委联系的代表专业类型相近、职业构成匹配、人数平均,同时每个结构类别的代表均有搭配。分组联系机制中,除选联工委作为代表工作机构,不具体安排分组联系外,其余各专委、各工委联系的市人大代表约40名,切实做到专业对口、数量适中、结构合理,各项工作均能邀请到合适的代表参加。
三是注重提质增效,做到分组联系与专项工作相结合。各专委、各工委可根据专项工作内容,自主灵活安排代表参加,引导代表将关注点聚焦在市委工作重点、民生民安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上,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切实提高专项工作质量。分组联系机制中,法制委可邀请所有代表全过程参加立法工作,选联工委可协调安排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单位主办的活动,其他各专委、各工委根据需要直接邀请联系的代表参加活动。
分组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代表工作,不断深入和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真正使代表“动”起来,让工作“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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