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了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推进《条例》的实施,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项天保带队,赴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林锡波汇报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绿岸,秘书长卢壁辉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汕头高新区西片区新青罐机全自动金属制罐系统装备产业化制造项目、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5G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东片区国家级企业孵化器、六合产业园建设现场等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高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就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建议。
项天保对一年多来高新区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给予肯定,强调高新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继续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充分运用特区法规赋权,围绕“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思路,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作出新的贡献。
项天保强调,要严格推进《条例》的贯彻执行,各相关责任单位和有关区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共同推动高新区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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