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根据汕委办知〔2011〕108号和汕市督〔2011〕40号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重点督办事项,围绕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立法展开座谈。与会的各单位负责同志结合本单位实际,就社会组织、社会保障、文教卫体、道路交通、流动人口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社会管理的立法交流了看法。会议强调,承担社会管理任务的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深入调研,密切关注当前社会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梳理其中需要法规予以规范和调整的问题,更好地维护社会弱势群体,推进公共资源均等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社会和谐。通过加强社会领域立法,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挥立法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钟展南副主任在会上指出,随着社会的进步,法治的重要性日益得到体现。我们要更加重视立法工作,推进科学、民主、法治建设;要更加重视社会立法,建设文化强市,加快幸福汕头建设;要把立法工作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结合汕头实际,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立良法,立管用的法,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幸福汕头提供制度保障。(法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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