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我办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名额、条件
岗位:工勤人员1名,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报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6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身体健康,能适应经常值班(有时需值夜班)和出差等情况,中心城区户口;
2、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良好,责任心强,踏实勤奋,品行端正;
3、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型汽车(C1)及以上驾驶证;
4、未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1月18日,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18日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科(海滨路14号海滨大楼320室,联系电话:0754-88562841)。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本人直接到市人大办公室组织科报名,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规格):
(1)《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一份(需贴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退伍军人身份证明材料、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简历、计生证明;
(4)彩色大一寸近照2张;
(5)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一律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1月中下旬,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准考证及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应用操作、汽车驾驶等基本常识),满分100分,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环节(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对进入面试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问答和汽车驾驶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专业知识问答和汽车驾驶各占50%比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考官按照《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组成。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考察内容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拟录用人选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结果、体检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人大网(http://www.strd.gov.cn)。
七、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如下:
联系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科(电话:0754-88562841)
联系人:陈植欣。
监督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电话:0754-8856119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54-88179804)。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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