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满家园”议案办理方案报告未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鲜花绿草大树背后常有垃圾,非常不协调”;“必须建立管理长效机制,设立责任目标”……8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切实做好绿满家园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方案所定的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议案(第11号)办理方案的报告》。经表决,该议案办理方案报告最终未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反映了议案办理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许仍有较大差距。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政府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的具体体现,表明人大监督重在实效,不走过场。
从2013年起,我市在全市开展“绿满家园”三年(2013-2015)行动。至今年6月份,全市共竣工包括海湾湿地生态公园、市民广场等绿化建设项目277个,共完成投资约3.74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1.73亿元,利用社会认捐资金和企业认建项目折合资金共2.01亿元。通过“绿满家园”活动的开展,我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增加1333.45公顷,绿化覆盖面积增加1401.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0.8平方米。
在今年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陈国翔领衔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绿满家园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方案所定的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议案(第11号)》,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作为大会二号议案。在听取该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纷纷发表意见,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大家认为,市政府积极推动“绿满家园”全民行动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主体责任不到位、区域进展不平衡、绿化养护水平有待提高等多方面问题,议案办理结果不尽人意。张殿义代表说:“城市垃圾比较多,不能光搞突击检查,必须加强环境整治。”王槐峰代表说:“要加强城市出入口等‘门面道路’的绿化。”陈映裕代表说:“中心城区绿化程度高,潮阳、潮南以及澄海绿化程度较低,存在区域不平衡等现象,必须‘补课’。”不少人大代表还指出,绿化不能急功近利,要注意树种选择,也要考虑成本,考虑管理,做到科学种植;“养”远比“种”难,因此绿化管养措施必须落实;“绿满家园”工作任务分工涉及众多单位,一些部门主体责任不到位等。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对议案办理的不满意,最终反映在表决上。最终会议未通过该议案办理方案报告。(汕头日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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