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带领调研组莅汕开展制定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法律规范性文件调研。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怀丹、副市长陈武南等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实地察看了潮南区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建设、运营等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污染源集中处理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常被人为放大,加上无法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等因素,成为很敏感的典型“邻避”设施。设施放到哪里,哪里都有反对声音,所有垃圾处理设施在实施过程中基本存在落地难、推进慢、问题多、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情况。近几年来,我市结合汕头人多地少的实际情况,克服重重困难,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规划建设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全市除南澳县外,市中心城区(含金平、龙湖和濠江区)和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将均采用焚烧发电厂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走在我省粤东西北地区的前列。
调研组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推进存在的难点、制约因素、成功的经验和教训,建立用地补偿、生态补偿机制,理顺、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
(通讯员: 刘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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