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郑通声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广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检查《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内司工委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内司工委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旅游业条例》的议案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旅游业条例》的审查意见,作出《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旅游业条例〉的决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守则(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这个守则草案。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汕头市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我市扶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会后分组审议了《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草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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