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书记李希同志莅汕调研讲话精神和7月10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并就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及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李希书记的讲话指示精神,高瞻远瞩,内涵丰富,体现了省委对汕头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是指导汕头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要深刻学习领会李希书记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结合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省委对汕头的定位和殷切期望,充分认识新机遇下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汕头打造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市委交办的练江联合调研视察、挂钩帮扶等重点工作;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用立法引领、推动、保障改革创新;发挥监督支持和助推作用,强化关键性问题监督,支持加快建设粤东地区的经济中心、交通枢纽、产业龙头,加快打造教育高地、文化高地、医疗高地和商贸高地“四个高地”,发挥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中的积极作用。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为汕头新发展集中人民的力量和智慧。按照“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按照“双联系”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完善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架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确保代表在新时期贡献自己的新作为。
会议强调,要不断加强党组和机关党委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人大机关党建工作特色,为建设“两个机关”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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